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对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汇总报告。内容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fuzhou.gov.cn/)或福州市档案馆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福州市卫健委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16层,邮编:350007,电话:0591-83305583,电子邮箱:fzjsw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福州市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严格执行《任务分解表》和《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遵循公开、透明、便民的原则,围绕卫生健康中心工作,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委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7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人事工作、公共卫生等方面政策措施,均已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上公布,相关纸质文档材料由市档案馆保存。
(一)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2019年卫生健康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部署,认真做好医疗卫生领域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公开和解读。公布并解释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福州市对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实行记分管理》等项目。通过市委宣传部组织的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市新生儿遗传性耳聋基因筛查项目、慢性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进展情况、榕医通新功能介绍、医养结合、登革热防控工作等,主动回应公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切。委领导应邀参加“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在线访谈”,主动就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积极推进政民互动。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强化舆情监测与应对工作。加强对网络舆情、纸媒舆情的监测、解读、研判和督办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卫计局做好舆情的跟踪和督办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二是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原则上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年内公开人大代表建议答复34条,政协委员提案答复26条。
(二)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
1、政务工作政策执行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和收费、地中贫血防控试点项目等妇幼健康信息、免疫规划和疾病防控、卫生监督行政处罚信息等方面内容。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等整改落实情况公开。按照公开原则,及时在我委网站上公布《中共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我市开展预防接种单位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等整改落实情况。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做好公共场所、医疗、放射诊疗、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监督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依托福州市网上行政处罚及执法监察系统,坚持“应报尽报”原则,将所有执法案件信息上报系统,实现各行政处罚环节网络审批,保证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福州市网上行政处罚及执法监察系统通过推送数据的方式,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在市相关信用平台的相应栏目进行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均定期在福州市卫生监督网“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加大卫生行政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力度。
4、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我委81个审批事项均已入驻福建网上办事大厅,所有事项均可实现“一趟不用跑”,进一步方便申请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认真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81个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均已制作标准化指南,方便办事群众查询。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9年,根据国家卫生监督中心统一抽查并下发的“双随机”任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抽查专业有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放射卫生与职业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等6大类,截止目前,全市共计检查1397家各类单位。
6、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在福州卫生人才网(http://www.fzwsrc.com/)及时公开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公告等信息。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
7、细化财政信息公开。通过网站发布《2019年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主动公开我委部门主要职责、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部门主要工作任务、预算收支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其他重要事项说明等方面的预算内容。
(三)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1、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市卫健委门户网站管理制度,我委严格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采集,谁录入;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未经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网发布。继续夯实联络人工作制度等,委机关每个处室均有专人负责网站信息的搜集、整理、审核、报送、更新、发布等工作,网站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站安全、有效、可靠运行。二是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因机构改革,我委及时将专题栏目更名为“福州卫生健康”,对机构设置情况也进行了更新。强化网站的政务公开功能,加强对“中国福州”主站的保障工作,积极配合市大数据委做好重点专题栏目的调整设置和内容更新等工作。三是完成信息保障任务。根据市数字办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中国福州”重点专题栏目规划设计和信息更新保障任务。四是加强网站安全管理。充分利用福州市政府网站群运维监测平台对委门户网站的运行维护进行实时监测,积极与市数字办沟通协调,着力提升网站性能,努力为群众提供更高效、便捷、丰富的网站服务。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着力提升我委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工作水平,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及时反映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动态,普及人口健康生活理念,展示卫生健康队伍职业形象,主动引导舆论。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以来我委门户网站“福州卫生健康”共刊发卫生健康相关资讯600多条,政务微信共推送信息239条。
3、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按照行政服务中心要求,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最小颗粒化,修订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现通用目录,及时公布调整后的办事指南,并在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同步更新。
4、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及培训,不断优化提升公开的数量和质量。修订《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制定并下发《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完善我委及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机制。我委及时公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调整、变动情况。完善政务公开指南,每个季度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辑并及时发布。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在网站显著位置及机关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5 |
0 |
770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 |
0 |
67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55 |
0 |
144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236.16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1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1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1 |
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目前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合理规划专栏,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推动公开工作,强化工作督查,定期开展政府网站巡查,确保政府网站稳定运行。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通过会议文件、业务培训等形式传达上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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