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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州市委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的决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中国共产党福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时间:2024-09-19    来源:福州仲裁委    字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就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1.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里程碑式重大意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谋划和推进改革,系统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改革进行到底的坚强决心和强烈使命担当。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作出新征程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取得的重要成果,对于激励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锐意进取,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的决定》具体要求,坚定当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担当者、践行者、实干者。

  2.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福州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亲自领导福州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出一系列重要理念,强调要在改革中努力发扬“四种精神”,必须处理好“五个关系”,并亲自领导推动国企股份制改革、外商投资审批体制改革等一系列极具前瞻性、战略性的改革实践。全市上下要用好这一重大而独特的优势,深挖理论和实践“富矿”,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结合起来,从中汲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动力,以新的改革实践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闯新路、勇当先锋。

  3.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的指导思想。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以及对福建福州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围绕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新福建宏伟蓝图和“四个更大”重要要求,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落实强省会战略、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福州特色改革,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4.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的目标安排。以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为引领,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文化强市、建设高品质生活、建设美丽福州、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福州、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到二〇二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八十周年时,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各方面制度体系更加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标志性成果,基本实现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城市。

  ——围绕用好理论和实践“富矿”持续发力,充分发挥福州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的独特优势,传承改革重要理念和实践,深化打造更多具有福州特色的改革品牌。

  ——围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持续发力,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促进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

  ——围绕健全有利于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持续发力,坚持创新不问“出身”,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建设更高水平的数字福州、海上福州,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围绕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持续发力,深化对台各领域政策和制度创新,主动融入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深层次改革与高水平开放协调互促。

  ——围绕让有福之州更好造福于民持续发力,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形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统筹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努力把海滨城市、山水城市建设得更加美好。

  ——围绕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持续发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实施新时代“堡垒工程”,广泛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打造推动改革攻坚的战斗堡垒。

  5.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的基本要求。贯彻落实好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等重大原则,传承弘扬改革“四种精神”,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持续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坚定不移把改革推向前进。

  ——弘扬开拓创新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为天下先,大胆探索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思路拓得更宽一些、办法想得更多一些,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让“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在榕城大地蔚然成风。

  ——弘扬实事求是精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研究和解决问题,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探索发挥福州优势、展现福州特色的改革发展路子。

  ——弘扬坚韧不拔精神。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一任接着一任干,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将改革进行到底。

  ——弘扬顾全大局精神。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始终以对全局改革有利、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有利、对本系统本领域形成完善的体制机制有利出发,广泛凝聚改革共识和改革合力,服从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努力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前头、作表率。

  二、健全发展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

  6.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弘扬“松绑”放权蕴含的强烈改革勇气和创新精神,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协同联动,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聚焦市属国企功能定位和主责主业,统筹推进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投向。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健全国有企业自主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市属国企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推行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

  贯彻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坚持“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体系。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动“非禁即入”常态化长效化。完善民营“链主”企业梯次培育制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制度,支持民营企业向专精特新、高精尖方向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细分行业建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链建设机制,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推动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民营企业开放共享。加大民营企业融资政策支持,丰富金融产品供给,健全政府引导基金助力民营企业发展机制。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制度。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及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

  7.完善更好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深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协同高效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体制。落实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推动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对接融入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落实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推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推进供水、天然气、公共交通等领域价格调整机制改革。加快发展物联网,推动流通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推进多式联运服务规则衔接。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完善推动物流降本增效的制度体系,发展物流新业态新模式。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和促进投资落地机制,推动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发展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推动文商旅体融合发展,培育文娱旅游、体育赛事、闽菜福品等新消费增长点,积极推进首发经济,加快申创“世界美食之都”,打造国际特色消费目的地。

  8.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传承“一栋楼办公”理念,完善与重点产业发展相适应的营商环境机制,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融合发展,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好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州”。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加强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提升各级事项全流程网办率,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健全产权保护机制,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机制,加快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优化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置机制。加快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促进企业投资贸易自由化。

  9.完善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

  加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健全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市发展规划的衔接协调机制。加强发展规划与宏观政策的协调联动,完善政策性文件统一审查机制,实行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健全专家智库参与公共决策机制。落实国家制定的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加强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基础建设。

  10.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进预算安排和盘活存量资金有机衔接,强化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强化事前功能评估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效能。贯彻落实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积极融入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提升市辖区、县级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落实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基层财力保障。

  聚焦重点领域税制改革,跟进落实消费税、地方附加税改革任务,优化市区共享税分享比例。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依法依规组织非税收入,规范实施非税收入差别化管理政策。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

  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强化政银企常态化精准高效对接,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建设金融强市和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示范样板。发展多元股权融资和多层次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统筹做好中小金融机构、房地产等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完善跨部门监管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地方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机制。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开展金融支持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做大做强朱紫坊基金港,加快建设海丝核心区金融中心。

  三、完善以实体经济为支撑、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体制机制

  11.加快构建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引进、布局和共建,建立健全支持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机制,推动各类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和有效组合,构建更具活力的科技创新生态。完善推动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加快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打造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积极培育元宇宙、自主人工智能、未来医疗等未来产业。健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体制机制,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纺织化纤、石油化工、机械制造、轻工食品等传统产业,探索绿色化、低碳化、循环化、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化新发展模式。强化环保、安全等制度约束。健全完善招商引资工作制度,聚焦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的关键环节,深化“全方位、全流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全员参与”的招商体系。

  12.完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积极融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机制,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加快福州软件园提质升级,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区块链、智能网联汽车等产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深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传统产业和优势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打造区域级智能算力枢纽,积极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健全城市数字化治理体制机制,建立完善城市大脑体系,打造城市数字化共性支撑平台。拓展“e福州”应用场景,推进便捷普惠的数字公共服务。完善城市常态事件和应急事件处置机制,优化提升联排联调机制,推进“高效处置一件事”。推动公共数据运营,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新模式,推进数据安全体系建设。深化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化、市场化、专业化办会机制,持续放大峰会溢出效应,积极办好福州国际数字产品博览会。

  13.健全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坚持陆海统筹、向海图强,扎实推进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建设更高水平的海上福州。坚持创新引领,加强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海洋科创平台,建强海洋领域人才队伍,深化政产学研合作,推进海洋经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加快发展化工新材料、海上风电、海洋工程装备等临港产业,做大做强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数字遥感通信等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水产品预制菜等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培育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强化海洋经济重大项目用海要素保障和服务管理机制。扎实推进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深远海养殖,完善海产品加工流通体系。优化涉海金融服务。推动养殖海域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世界航海装备大会、中国(福州)国际渔业博览会办会机制,集聚国内外高端海洋创新要素资源,打造海洋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国际城市。

  14.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深入实施服务业提质工程,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培育服务业发展新动能。聚焦重点环节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提速物流与供应链平台经济产业链建设,推动国企供应链业务健康稳定发展,打造服务业集聚区。实施服务型制造提升行动,创新推广定制化服务、共享制造等模式。健全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多样化发展机制。加强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15.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

  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构建泛在网络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数据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健全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利用机制,打造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新基建融合创新应用项目。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大重大项目“政银企社”合作对接。加强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谋划和集约建设,按规定完善行业标准规范,加快促进新型基础设施互通融合。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加快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投资建设。持续完善集疏运体系,推动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健全多式联运协同工作机制。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深化低空经济产业布局。加快发展无人驾驶,打造智慧交通。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

  16.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健全重点产业链发展体制机制,深化产业链“链长制”,聚焦16条重点产业链,细化完善重点产业链图谱,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关键环节配套能力。鼓励“链主”企业通过产业纽带、集群孵化、上下游配套、分工协作、开放场景等,全链条推进技术攻关、成果应用。推动县域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供应链安全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建立核心领域技术产品需求清单、国产可供给目录和大宗原材料供应预警机制。完善产业梯度转移协作机制,探索通过共建园区、税收分成、股权合作等方式,建立转出地和承接地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储备工作机制。

  四、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的体制机制

  17.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夯实基础教育基点,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完善立德树人机制,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改进育人方式和培养模式,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拔尖创新型学生贯通培养体系,打造家校社网育人共同体。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优化高等教育布局,支持福耀科技大学(暂名)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做好天津大学与世界著名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落地滨海新城服务保障,建好福州大学城联合研究生院。深化与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福州大学等高校的校地合作,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提高成果转化效能。支持市属高校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科学研究水平,支持闽江学院建设有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学校建设布局和学位供给动态调整机制,加大一贯制学校建设力度。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深化集团化办学和城乡义务教育紧密型共同体建设。健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推动职普融通、产教融合,建好市域产教联合体。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学习型社会。

  18.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聚焦新材料、光电技术、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技术需求,完善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攻关机制。统筹推进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行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闽都创新实验室、东方电气(福建)创新研究院争创国家级研发创新平台。完善区域科技产业协同创新机制。健全科技社团管理制度。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深化科技评价体系改革。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完善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协同攻关机制,鼓励引导企业规范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科技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改革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机制,探索在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科研事业单位实行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推动省、市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政策,壮大技术经纪人队伍,打造科技成果转化专业服务系统网络。深化与港澳科技创新合作,支持引进国(境)外重大关键技术成果落地转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鼓励市属高校、科研院所以持有的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引导企业建立科技创新评价与融资对接机制,加强对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鼓励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

  19.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健全覆盖各领域各层级的“1+1+N”人才政策体系,持续打响“好年华聚福州”人才工作品牌。加快打造高水平人才集聚平台,聚焦产业领军团队培育,全面提升产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质量,着力培育一批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加强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培育储备。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更好保障青年科技人员待遇。持续提升人才发展环境,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办法,打造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推广“校聘企用”合作引才模式,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完善海外人才引进支持保障机制。

  五、强化落实强省会战略、完善城乡区域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

  20.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推行“零门槛”落户政策,逐步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在医疗、养老、子女教育、住房保障等方面与本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健全城市规划体系,持续深化“多规合一”改革,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推动城镇化重点向沿江、滨海地区集聚发展,加快构建优势互补、功能衔接的城乡发展格局。探索推行“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运作模式,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体系,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着力推动建筑可阅读、街道可漫步、城市可回忆。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城市更新项目入库审批、分类实施、运营管护等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健全城市更新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居民群众参与城市更新,探索建立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模式。

  21.强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探索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完善承包地服务和管理机制,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联合经营模式,增强经营主体自身实力和联农带农能力。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制,因地制宜推广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实施“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优化农业补贴、农业保险政策体系。完善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机制,培育发展农业全产业链,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茉莉花茶等福州特色农业品牌。强化“菜篮子”工程供应链体系建设,提升全市农副产品保供、稳价、调控能力。推进粮食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健全粮食节约长效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帮扶机制,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推进国家数字乡村(区域综合型)试点建设,提升乡村现代化治理效能。

  22.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严守耕地红线,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强化补充耕地质量管理机制。建立耕地种植用途长效管控机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严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以盘活农村空闲、废弃和低效利用的存量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为重点,探索完善入市交易制度。优化土地管理,依法依规优先保障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探索完善土地混合开发、空间复合利用、零星低效用地并宗开发等差异化激励政策举措,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健全完善新一轮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改造提升机制,探索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产业链集聚度和亩均效益的长效机制。

  23.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健全福州都市圈同城化发展体制机制,加强“四市一区”政策协调和规划衔接。强化闽东北协同发展区融合发展机制,创新发展山海协作“飞地经济”,探索“总部+基地”、“研发+生产”等产业合作模式。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进一步做好闽宁协作和援藏援疆工作。推进与国内友城战略合作,深化探索资源共享、产业协作、共赢发展的交流交往新模式。

  六、完善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体制机制

  24.加快构建促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体制机制。围绕“三区一门户一基地”发展定位,加快重点组团开发建设。探索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建立对台融合协同机制,加快布局产业、体育、文化等领域对台融合载体,建强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创新闽港合作等机制模式,加快拓展一批开创性突破性强的开放合作项目,先行实施制度型开放举措。发展壮大国际空港、国际海港、国际数据港三大产业集群,持续完善交通、教育、医疗、住房、文体、生态等配套,推动产城人深度融合。深化新区管理体制创新,建立健全新区、自贸区、长乐区融合运行机制。

  25.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助推在产权保护、金融领域等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提高自主开放水平,有序扩大服务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探索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加强智慧海关等建设,深度整合港口、物流、通关、收付汇、融资、退税等国际贸易链条业务,升级综合保税区监管功能,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加快自贸联动创新发展区建设,形成更多制度创新成果。

  26.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强化贸易政策和财税、金融、产业政策协同,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改革,深化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发展跨境电商、侨商集采、海外仓等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数字贸易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融合发展,推进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扩大数字产品、数字服务、数字技术等出口。扎实推进国家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港口型物流枢纽建设,打造侨商集采中心,探索建设跨境电商合规服务平台。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推进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争取列入全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鼓励专业服务机构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深化跨境金融创新,拓展海外仓跨境直贷、跨境金融区块链平台、跨境人民币结算等业务,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健全贸易风险防控机制。

  27.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在商事诉讼、商事仲裁、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加快对接国际通行规则标准,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强化制造业领域精准引资。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落实重大外资项目协调机制和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强化重大外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鼓励电子信息、纺织化纤等特色行业企业抱团出海,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支持企业深耕东南亚、欧美等传统市场,开拓“一带一路”新兴市场。

  28.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主动融入海丝核心区建设,全面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重点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小而美”民生项目。建强中印尼“两国双园”平台载体,完善产业对接、招商引资、人才合作等机制,推进园区产业集聚,打造“一带一路”新旗舰项目。构建海陆空铁“四位一体”立体式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提升罗源湾港区、江阴港区等重点港区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加快港后方铁路、福州港深水泊位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高铁进机场,提速机场综合保税区建设,争取拓展“一带一路”新兴市场航线,加快打造海丝重要门户枢纽。深化国际友城交流合作机制。深化榕港榕澳交流合作机制。

  七、探索深化榕台交流合作、主动融入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体制机制

  29.加快推动福马“同城生活圈”先行先试。落实福马“同城生活圈”先行先试首批十条政策措施,完善福马定期交流磋商机制,促进福马率先融合发展。完善马祖居民在福州享受同等待遇制度,优化提升“福马同城通”卡功能,推进福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健全福马产业合作园区建设机制,加快推进福马产业合作园区先行先试区建设,拓展福马文化旅游、海洋渔业等领域合作范围,探索转口贸易等两岸经贸合作新模式。完善福马联通网络,推进与马祖地区通水通电通气通桥工程建设,提升福马“小三通”航线设施和网上服务平台能级。深化福马贸易协作,促进对台小额贸易和跨境电商业务发展。高标准打造环马祖澳滨海旅游度假区。

  30.完善榕台社会融合机制。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和享受同等待遇的政策制度。优化台胞台企专窗服务机制,扩大全程网办、集成办理服务范围,打造“一站式”惠台利民政策网络办理平台。完善台胞在榕就学、就业、就医、住房、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制度保障,推动对台职业技能资格直接采认。完善台胞社会参与机制,推出更多便于台胞参与的社会融合项目、基层治理岗位。健全两岸融合社区治理体系,完善台胞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模式。深化榕台乡建乡创合作,打造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标杆。完善台胞台企权益保障协调联动机制,优化涉台执法信息公开平台,拓展台胞参与法治建设领域,深化涉台法律服务。健全榕台学术交流合作机制。完善榕台教育交流融合机制,加强中小学校际结对交流,创新开展棒垒球等青少年特色体育项目合作。

  31.创新榕台经贸融合机制。传承“国际招商月”理念,办好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深化榕台优势产业对接机制,继续发挥好台胞投资企业协会“连心桥”、“引路人”作用,创新“以台引台”、“台企入园”等机制,做大台资产业集群。优化在榕台资台企扶持政策,加强台商投资区、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等涉台园区标准化建设,支持存量台资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增资扩产。推动两岸共性技术攻关和标准研制,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深化对台金融服务创新,完善台胞台企生活消费、增信支持、创新创业等金融服务机制。加快区域物流综合集散体系建设,做强做优海运快件、冷链物流等对台特色业务,推动福州现代物流城打造两岸物流枢纽中心。

  32.健全榕台情感融合机制。密切榕台人文交流,发挥祖地文化优势,健全完善榕台民间组织、行业商会协会、企事业单位结对交流、定期互访等机制。深化寻根谒祖和宗亲乡亲姻亲交流,打造“台胞寻根”品牌。深化榕台特色交流平台建设,擦亮海峡青年节“金字招牌”,办好海峡两岸民俗文化、“两马”同春闹元宵等活动,吸引更多从未来过大陆的台湾青年来榕体验交流。深化榕台青年交流机制,拓展榕台青年团体常态化交流渠道。加大台青来榕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实施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基地品质提升工程,实行“台胞导师”制度,引导更多台湾青年参与两岸融合示范区建设。探索对台文化宣传新路径,创新共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平台载体,不断增强台胞认同感。

  八、完善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体制机制

  33.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完善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福州实践。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机制,推动人大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完善为民办实事等重大民生工作的民主决策、民主评价机制。丰富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心试点探索,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规范化建设。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完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社情民意收集、办理、反馈制度,健全完善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

  34.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打造“榕你来商量”基层协商品牌,提高协商议政质量。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加强政协反映社情民意机制建设,完善政协联系界别群众服务人民机制,深化政协委员联系点建设,深入开展“走进政协”、“委员在行动”活动。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推动提案、专项民主监督全周期管理。

  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丰富协商方式,健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平台,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健全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督办、反馈机制。

  健全基层民主制度,推广村(社区)多方参与的议事协商机制,围绕公益事业发展、救助救济困难群众等内容开展民主协商,提升村(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

  35.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完善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政治作用的政策举措。更好发挥党外人士作用,完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制度。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打响“福籽家园”民族工作品牌。加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做好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队伍建设和培养使用工作,完善政治引领机制。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与商会组织、民营企业沟通协商机制,健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工作机制。加强新时代爱国爱港爱澳力量建设。办好中国侨智发展大会,着力汇侨智、聚侨力,吸引更多海内外资源回归回流。

  36.完善全面依法治市体制机制。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健全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的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立法,注重“小切口”立法,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持续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加强立法后评估,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机制。加强政府立法审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成市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科学制定、调整行政执法目录清单,开展基层执法规范化试点。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提升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运行实效,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衔接机制。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

  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优化执行权配置,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完善执法司法救济保护。落实国家赔偿制度。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全面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加强知识产权法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数字金融审执中心等建设,健全专业化审判机制。深化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加大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力度。巩固深化“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警务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稳妥推进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规范招聘辅警,健全完善辅警考核评价体系。

  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落实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依法查处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犯罪行为。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部署。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健全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改革,构建全民守法普法长效机制。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健全专门矫治教育机制。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建立一体推进涉外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健全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服务功能,加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平台”、“侨胞法务之窗”、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等涉外法律服务。

  九、创新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创造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

  37.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教育人民、指导实践工作体系,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全媒体传播体系,深化舆情处置和舆论引导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做大做强主流舆论。

  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机制。创新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机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和经验推广。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推进移风易俗。优化英模人物宣传学习和关爱机制。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健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体制机制。推进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协同治理机制,完善“扫黄打非”长效机制。

  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推进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一体化管理。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健全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网络空间法治体系。深入实施“e路守护”青少年网络素养提升工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体系。

  创新主流媒体国际传播机制,深入挖掘特色资源,持续打造“鼓岭缘”、“福建船政”、“黄檗文化”、“榕琉情缘”等对外交流品牌,讲好福州故事。

  38.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加快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推动文化惠民工程转型升级。深化文化领域国资国企改革,分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深化内部改革,完善文艺院团建设发展机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深挖闽都文化内涵。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推动新型文化业态发展。完善文旅市场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9.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机制。传承文物保护“四个一”机制,落实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深化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机制,加强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老街巷保护修缮,擦亮“福州古厝”名片。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寿山石雕、脱胎漆器、软木画、闽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

  40.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就业优先政策。

  落实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制度体系,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和财富积累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形成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制度体系。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深化公立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建立健全新业态领域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推进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深化“福你就业”零工平台建设,构建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促进机会公平制度机制,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预警监测机制。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41.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落实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度。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提质扩面。完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健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

  4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深化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构建以基层为重点的分级诊疗体系,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市属医院分片包干和基层片医联系制度。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推动专科、管理、服务、人才高质量发展。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项目落地。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推进国际医疗综合实验区建设,健全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推进数字化赋能医改,创新医疗卫生监管手段,引导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发展。

  43.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落实生育休假、生育保险、生育补贴制度,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完善家庭育儿支持服务体系,健全主体多元、优质普惠的托育服务体系,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加快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推进“有福之州幸福老人”品牌建设,加快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与家政服务联动。深化医养结合,完善互助性养老服务,推进医养结合医疗联合体模式,鼓励医养结合机构探索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转换机制。加快发展银发经济,完善就业、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政策措施,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部署。

  十、巩固推动绿色发展、建设海滨城市山水城市的体制机制

  44.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保障机制。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规划布局天空地海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落实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考核监督制度。完善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体系,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工作协作机制。

  45.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传承治水理念,深化污染防治攻坚,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推进流域性、区域性、行业性污染整治。推进生态环境监管各领域能力标准化建设,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完善监测、监管、执法“三联动”机制。落实新污染物协同治理试点工作部署,加强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污染天气联防联控等工作机制,打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保卫战。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健全环保信用评价、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等制度,推行“信用+双随机+联合惩戒”差异化监管。推动闽江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建设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加快推进全域治水,全面落实河湖长制,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和预警体系。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维护海洋资源再生能力,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生态系统价值核算成果利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业碳汇发展机制,探索海洋碳汇发展应用。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多领域横纵结合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天然林补偿机制,推进流域生态补偿试点。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46.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落实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产业和供应链,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完善绿色金融支持保障机制,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优化面向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加快能源结构转型,构建多元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大力发展海上风电、水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推进深化气候适应型试点城市建设。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持续深化“福碳”市场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47.完善美丽福州建设体制机制。用好山水资源禀赋,打造“生态屏障—生态廊道—城市公园”三级网格化生态空间体系。完善湿地保护体系,深化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探索建立福州、马祖两地湿地保护合作机制,打造全球湿地保护示范样板。统筹推进三江口组团开发建设,持续推进“两江四岸”环境品质提升,推动滨江城市会客厅提档升级,打造“文化中轴”、“诗画闽江”、“魅力海滨”文旅轴线。完善城市公园体系,实施“共建千园、乐享全福”行动,深化公园绿地管理路径。发挥海岸线资源优势,整合滨海自然景观、历史遗迹、海洋文化等特色资源,高标准建设滨海旅游度假区。

  十一、夯实高质量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省会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体制机制

  48.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强化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分级分类建立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风险预警、协同防控、责任落实三项机制。健全国家安全教育常态化机制,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构建联动高效的国家安全防护体系,推进国家安全科技赋能。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健全维护海洋权益机制,防范化解涉海重大安全风险,维护福州公民和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

  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构建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工作体系。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体系,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机制,健全防汛联合指挥体系,规范全市森林防灭火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入推进“一镇一站”、“一村一点”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综合应急力量体系。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应急管理综合平台、无人机空勤体系等智慧应急模式。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推进乡镇(街道)片区联合执法工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强化全链条防控和系统治理。推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建强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福州)基地。

  49.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三个如何”重要指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完善“街镇吹哨、部门报到”等做法,强化市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建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落实全国统一的人口管理制度。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培育“温暖榕城”等福州特色志愿服务品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行业系统与属地纠纷线索互通共享机制,推进全市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完善信访受理渠道和机制,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分类分级预警预防、风险排查管控、帮扶救助等工作机制,壮大专业心理矫治队伍。健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理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健全社会组织管理机制。

  持续优化乡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和权力、资源相匹配制度,理顺县乡职责关系,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深化市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实战中心运行机制,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加大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问题综合治理力度,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建设平安福州。

  50.完善跨军地工作格局。传承双拥共建重要理念,完善军地对接机制,健全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深化军地规划衔接、任务对接、资源统筹。完善多部门协作的国防动员和拥军支前工作体系,壮大新域新质力量,做好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工作,加快推动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产业发展。优化海防领导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机制。深化民兵制度改革。健全“党建+双拥”等工作机制,连续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擦亮“爱我人民爱我军”双拥福州品牌。

  十二、深化提升党的领导水平、全力抓好改革落实的体制机制

  51.坚持和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机制,做到不折不扣、落地见效。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负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谋划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改革,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深化运用“四下基层”工作制度,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在改革谋划和推进中充分吸收社会诉求、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激发改革活力。强化市委深改委议事协调职能,优化重点改革方案生成机制,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完善改革激励和舆论引导机制,营造浓厚改革氛围。

  52.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体制,调动全市党员干部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好用好以“3820”战略工程实施30周年成就展为中心的“1+X”学习教育实践大平台。深入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完善理论学习考核评价机制。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健全绩效考核、一线考核、蹲点调研等工作机制,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优化提升城区党校统筹办学模式,全面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深化离任交接清单管理制度,拓展离任交接主体和内容。

  深入实施新时代“堡垒工程”,持续开展“建强堡垒”专项行动,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化拓展近邻党建,持续推进跨村联建、党建引领“空心村”建设等工作,常态化开展党建体检,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建立健全流动党员管理体制机制。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

  5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知、督、促、评”工作机制,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完善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精简规范会议文件和各类创建示范、评比达标、节庆展会论坛活动要求,严格控制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总量。结合实际细化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严肃查处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对行贿、介绍行贿、洗钱等腐败关联犯罪的全链条惩治。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严肃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加强诬告行为治理,积极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持续开展“天网行动”,健全追逃防逃追赃机制。深入实施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方式。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度,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完善提前介入审查协作机制、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工作机制,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探索巡察整改联合会审、成效评估、成果督办等机制,完善“审巡纪”联动监督机制。优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机构职能,按部署开展垂管系统省级以下单位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管辖和监察措施使用改革试点工作,构建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措施使用对接程序。深化派驻机构和市属公办高职高专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市管国有企业基层纪检机构建设。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点题整治”等抓手,完善纪委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同模式,健全集体“三资”监管机制,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

  54.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对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健全上下协同、条块结合、精准高效的改革落实机制。科学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明确各项改革的实施主体和责任,把重大改革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市县巡察重要内容,把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成效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以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完善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持续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工作机制,健全改革点题谋划、路径研究、成果转化、落地实施、推广推介等改革闭环管理工作机制,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攻坚突破、落地落实。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凝心聚力、奋发进取,勇立潮头、先行先试,深化落实强省会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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