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行业疫情防控措施调整
一、落实交通重点人群核酸检测
(一)11月12日--15日,居住或办公在仓山区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每日落实“一天一检”核酸检测。
(二)除仓山区外其他各县(市)区的货车(含冷链、危货)司机和一线辅助人员和客运、出租车(含网约车)、租赁、公交、地铁一线从业人员,实行“两天一检”。
(三)从事进口冷链运输从业人员和“点对点”转运司机实行“一天一检”。
二、重点交通场站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防控措施
11月12日--15日,进出重点交通场站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采取如下措施:
(一)在鼓楼、台江、晋安、仓山、高新区内,进出客运站、公交场站、货运场站及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客车、租赁车的人员,要查验健康码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乘坐出租车(含网约车)、客车离榕上高速的人员,应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其他要求
(一)客运站、公交场站、货运场站等重点公共交通场所,必须落实查验健康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按照非必要不离榕的原则,省市际班线客车须持对方始发站同意发班证明方可排班发车,实行“点对点”运输,严禁站外上下客。汽车北站应协调晋安区政府设置落地核酸检测点,方可恢复省际线路。
(三)各运输企业要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后续政策若有调整,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