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榕医保文〔2018〕66号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及各管理部,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规范异地就医管理,根据《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闽医保办〔2017〕85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制定了《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报告。
特此通知。
附件:《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试行)》
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