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政策问答

日期:2020-04-21 17:00 来源: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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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新政策出台后,新旧政策有哪些变化?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变化:一是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新政策将中低收入家庭、各类人才和新市民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根据不同收入情况、不同人才层次,分A、B、C、D、E等五类保障对象。与以前政策相比,增加了C和D两类保障对象。二是保障方式进一步优化。除了公租房保障外,新设立了安居型商品房制度,主要是限价商品房,面向在榕工作生活的无房群众供应,价格低于市场价20-30%。三是审核效率进一步提升。通过优化审核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公租房申请审核时限相比以往将缩短一半以上。 

2、申请的保障房主要有哪些?

答:主要有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但申请家庭不能同时享受两种保障房。

3、申请保障房是否需要有福州户籍,外地户口可不可以申请?

答:非福州市户籍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

4、中心城区包括那几个区?

答:新政策体系所指的“中心城区”是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

5、公租房A型保障对象申请条件有哪些?

答: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几类人员可以提出申请:

①具有本市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已满3年,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②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4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

③属于在本市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须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

6、公租房B型保障对象申请条件有哪些?

答: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几类人员可以提出申请:

①具有本市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

②在本市城区务工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

③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含)职称或技师以上(含)职业资格的技能型人员,且在本市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

B型保障对象的单身人员须年满30周岁。

7、申请家庭收入怎么计算?

答:申请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为其家庭成员的年收入总和除以家庭成员数。公租房申请审核时,根据家庭人均年收入与福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比对,如2020年申请公租房,以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福州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标准,具体金额可查询福州市统计局官网,届时申请公告将明确各类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

8、以前参加过单位房改,去年把房改房卖了,还能不能申请公租房?

答:申请公租房,要求保障对象本人及其配偶没有享受过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如果享受过房改,即使房改房卖了,也不能申请公租房。

9、人才申请公租房怎么分别

答:根据人才的不同层次,申请公租房的人才分两类:一是C型保障对象。包括:在我市四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以及经地市级以上或我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优秀人才。二是D型保障对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者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①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连续满12个月;②在我市四城区落户满1年。

10E型保障对象有哪些申请条件

答:在我市四城区有合法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①户籍不在四城区,且取得我市居住证满1年或者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②二人及二人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11、公租房到哪里申请

答:今年我市公租房初步定于今年5月开始受理,A、B、E型保障对象,申请家庭可向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提出申请,即将发布的申请公告将告示具体地点和需提交的具体材料,请申请家庭及时关注福州市政府官网或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C、D型保障对象的申请,申请家庭可关注人社部门的告示。

12、公租房保障形式有哪些

答: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家庭,A、B、C型保障对象可选择实物配租,也可选择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就是由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提供公租房给保障家庭配租的保障形式。租赁补贴,就是保障家庭自行租住社会化租赁住房后可领取一定金额的货币化租金补贴。选择实物配租的,根据房源筹集情况轮候配租,需要一定的轮候期。D、E型保障对象,采取发放租赁补贴形式予以保障,取得保障资格后即可申领。

13、租赁补贴怎么发放

答: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在资格登记后通过全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承租社会化租赁住房,经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备案后,由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按月发放租赁补贴。

14、租赁补贴每个月发放多少

答:不同类型的保障对象,发放金额也不一样,计算方法为:保障面积X保障标准。A、B、C型保障对象1人型、2人型、3人型保障面积分别为455565平方米,D型保障对象1人型、2人型、3人型保障面积分别为304050平方米E型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统一为30平方米。A、B、C、D、E型保障对象保障标准分别为市场租金标准的70%、50%、30%、30%、30%。其中D、E型保障对象发放期限为5年(60个月)。假如李某家庭有3人,经审核为B型,市场租金标准为每月25元/平方米,那么他保障面积为65平方米,保障标准为每月12.525*50%)元,每月可以领取65*12.5=812.5元。

15、申请限价商品房有哪些条件,到哪里申请

答:限价商品房是指由政府组织提供,限定户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面向在我市稳定就业、生活的无房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户型面积为50、60、70平方米三种。我市限价商品房分两类

1、I型(人才)限价商品房。按该房屋市场备案总价的70%配售。申请条件为:

在我市四城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以及经地市级以上或我市县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优秀人才。

2、Ⅱ型限价商品房。按该房屋市场备案总价的80%配售。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申请条件为:

1)申请人本人应具备本市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居民户口,或在本市四城区连续缴交3年以上(含3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且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五城区不存在房屋权属转移记录。

3)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年满30周岁;离异人员,离异时间须满2年。

4)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城区范围内未曾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解困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公房征迁放弃产权补偿安置等住房优惠政策。

限价商品房按项目申请,启动申请时将发布公告;符合条件的,可到居住地房管局申请。

16、限价商品房能不能上市交易

答:限价商品房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障性住房,购房人需用于自住,我市政策规定自取得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之日起10年内不得上市交易。保障家庭购买了限价商品房后不得新购买商品房,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商品房(含二手房)合同备案。

限价商品住房符合上市条件的,由购房人向市国有房产中心提出申请,并缴纳增值部分的50%的费用后转为完全产权。增值部分测算方式为申请日的市场评估价与购房人初始购房价之间的差价。如:林某为某大学博士毕业生,购买了一套60平方米的限价房,市场价为25000/平方米,10年后出售,市场价为28000/平方米那么转为完全产权他需缴纳的增值费用为:(28000*60-25000*0.7*60/2=31.5万元。

17、现在租住公租房,可不可以申请限价商品房?

   答:退出承租的公租房后,符合申请条件的可以申请限价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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