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榕政办〔2020〕106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房屋结构安全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今年3月泉州欣佳酒店倒塌事故发生后,我市立即开展了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全市所有房屋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结构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治,成效明显。同时,闽政办〔2020〕4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2020年9月16日印发实施;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8号《福州市房屋结构安全管理办法》2020年8月27日公布、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对此,为了更好地巩固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成效,加快完成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剩余重大隐患房屋整改整治,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机制,完善房屋安全治理体系,2020年11月2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榕政办〔2020〕10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对接下来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规范明确,将房屋安全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往纵深推进,切实保障全市城乡房屋使用安全。
二、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市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主要是为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社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房屋安全“一楼一档”“健康绿码”,彻底消除各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主要内容有:
一是总体目标要求,包括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二是重点治理对象,包括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房屋(不含农村低层自住住宅),人员密集场所,钢结构房屋,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乡镇镇区、农村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自建房,未经有相关资质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加固的隐患房屋,暂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六大类。
三是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聚焦重点、持续消除隐患,建章立制、强化常态管理,疏堵结合、有效消化难点三项主要工作。
四是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职责分工,强化要素保障,强化督查指导,强化技术支撑,强化宣传引导六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