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高某兵等6户公租房保障家庭保障资格的预通知

日期:2024-02-27 09:31 来源: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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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中心于2023年12月8日-12月11日组织2023年第三次常态化公租房配租,截止目前高某兵等6户保障家庭未签订租赁合同,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768号文)规定,承租人按照配租方案选定配租房号后,未在3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

  若有异议可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诉,逾期未申诉或申诉缺乏事实与政策依据的,我中心将提请区房管局注销公租房保障资格。

  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 

  2024年2月26日 

 

 

6户需注销保障资格明细表
序号 区属 申请收件编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原保障类型 原保障标准 房屋坐落 备注
1 鼓楼区 35010200300020230800013 郑秀钦 350103********0106 A类 一人型 台江工业园3幢409室 未按时签订协议
2 台江区 2020TJG0967 林枫 350103********1917 A类 一人型 福湾台屿小区3幢115 未按时签订协议
3 台江区 2020TJG1013 魏诗琦 350103********198X A类 一人型 西园丽景4幢2103 未按时签订协议
4 仓山区 2020CSG0468 林江容 350121********0721 A类 一人型 胪雷新城4区3幢507 未按时签订协议
5 仓山区 2020CSG1769 潘晶 352227********4089 A类 一人型 浦口新城5幢704 未按时签订协议
6 晋安区 2020JAG1009 高建兵 350102********0539 A类 二人型 远东丽景11幢610 未按时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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