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林某诗等86户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公示
根据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相关政策,现对个人主动放弃保障资格的86户保障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10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市国有房产中心将上述86户保障家庭名单移交鼓楼区住建局、仓山区、台江区、晋安区房管局予以注销保障资格。
附件:林某诗等86户拟注销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名单
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
2024年7月9日
根据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相关政策,现对个人主动放弃保障资格的86户保障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10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市国有房产中心将上述86户保障家庭名单移交鼓楼区住建局、仓山区、台江区、晋安区房管局予以注销保障资格。
附件:林某诗等86户拟注销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名单
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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