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张某玲等104户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公示
根据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相关政策,现对个人主动放弃保障资格的104户保障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2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市国有房产中心将上述104户保障家庭名单移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鼓楼区住建局、仓山区、台江区、晋安区房管局予以注销保障资格。
附件:104户需注销保障资格明细表
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
2024年10月12日
根据福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相关政策,现对个人主动放弃保障资格的104户保障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12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市国有房产中心将上述104户保障家庭名单移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鼓楼区住建局、仓山区、台江区、晋安区房管局予以注销保障资格。
附件:104户需注销保障资格明细表
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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