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份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日期:2024-06-11 11:18 来源: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 |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5月1日至5月31日,市大数据服务中心共检查62个政府网站和394个政务新媒体,发现严重表述错误249处。此次检查全部合格,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将检查发现问题函告如下:

一、政府网站方面

少数栏目信息与栏目属性不符。市资规局、市公路中心有力保障主站“规划计划”专栏,但未根据栏目属性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二次处理。如市资规局在“区域规划”栏目发布信息:村庄规划明边界 村民建房有保障。该信息内容符合栏目需要,但标题为动态类标题,不符合栏目要求;市公路中心在“规划工作进展情况”保障信息:路政宣传月|五月南风兴 公路同法行”。该信息标题符合栏目要求,但信息内容为民法典宣传相关内容,不符合栏目要求,不该置于此栏目。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

1.未及时转载省里重要信息。5月份,有42家市直单位重要信息转载率达到100%,还有5家单位转载率未达标;有11个县(市)区的转载率达到100%,连江县转载率未达标。

2.对内容发布审核不严。个别单位发布过期新闻稿件,内容审核把关流于形式。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1.做好动态类信息更新保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动态类栏目“两周一更”的要求,不可卡点更新,更不能逾期更新。对于超期未更新的,将在年底绩效考核扣分。

2.根据栏目要求发布信息。一是要根据不同的栏目属性保障不同的信息,可根据栏目要求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二次处理,如修改标题等。二是对于完全不符合栏目要求的信息,不可发布。各单位要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本单位保障的主站专栏,如“规划计划”、“统计信息”专栏,及时删除不符合栏目要求的噪音信息。

3.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信息发布前要审核把关,内容要规范表述,敏感信息要脱敏处理,对于表述不规范的信息应及时修改或撤销,转载新闻信息应当完整、准确,确保内容的及时性。

4.按要求转载重要信息。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转载工作要求,及时转载上级要求转载的重要信息,确保重要信息转载率达到100%。

 

 

 

(节选部分)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