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07-31 19:59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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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根据省、市关于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的要求,近期市数据管理局开展了2024年第二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二季度共检查全市政府网站62个,含市直部门49个、高新区管委会1个,县(市)区12个,全部合格;共检查已备案政务新媒体393个,其中微信公众号287个、新浪微博44个、今日头条10个、抖音短视频11个、移动客户端3个、微信小程序13个、微信视频号21个、其他平台4个,合格率为100%。

(一)政府网站方面

鼓楼区、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互动内容市民关注度高;市交通局、市审计局更新频率有效提高;市民政局有力保障业务性特色专栏;市城管委持续性更新规划计划重点专栏;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并完成互相关联;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互动知识库主题设置合理,信息量丰富。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

鼓楼区、台江区政务新媒体积极发布政策解读,并与本级政府网站同步转载。

二、存在问题

(一)政府网站方面

1.信息噪音依旧存在。部分专栏内的信息内容与栏目属性无关。如各县区政府网站“规划计划”专栏发布动态类信息;市科技局“规划计划”栏目发布财政资金信息;高新区管委会“价格与收费”栏目发布公告类信息。

2.政策解读不到位。闽侯县政府网站发布的《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闽清县政府网站发布的《闽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清县油茶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23-2035)》的通知》未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解读。

3.动态类栏目更新逾期。市教育局网站“工作动态”栏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疾控要闻”栏目超期更新。

4.个别网站相关工作未完成。如市教育局的《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福州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工作方案”的网上调查》未及时反馈调查结果;市统计局政府网站的ICP备案工作未完成。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

1.App、小程序存在问题。部分App和微信小程序未及时更新内容、功能异常、页面显示异常或长期显示维护中;个别微信小程序无法正常打开。

2.个别单位重要信息转载率未达到100%。第二季度仍有3家市直单位的重要信息转载率未达到100%。

3.仍有单位未经备案擅自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经抽查,仓山区微信公众号“无邪临江”、闽清县微信小程序“闽清无障碍示范区智慧导览”、晋安区鼓山镇政府微信公众号“鼓山镇石鼓社区”、“鼓山镇横屿佳苑社区”等账号未经备案擅自开设。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控信息发布内容与发布频率。各单位应根据栏目属性发布相应信息,对已经发布的信息进行自查处纠,及时删除无关噪音信息。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更新信息,网站动态类栏目(包括新闻动态类栏目)更新周期不得超过14天。

(二)提升网站运维水平。各县(市)区应对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的通知》(闽政办函〔2023〕35号)要求,开展网站梳理工作,整合或删除低保障率栏目,加强访谈及下期预告等栏目信息保障,提高网站IPV6支持度,不断提升网站日常运维水平。

(三)做好政务新媒体保障工作。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发布情况自查。各单位尤其是各县(市)区应增加解读数量,提升解读质量,并且做到与网站同步发布;二是重要信息务必100%转载。转载标题如有修改的,应及时登陆福建省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查看修改转载状态。

(四)加强App、小程序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控制App、小程序数量,非必要不开设。新开设账号的,应先登录福建省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进行预备案申请,待预备案申请通过后方可开通账号;二是已经开设的App、小程序要确保每日正常运行。及时更新信息,其中动态资讯类板块更新周期不得超过10天,政策解读类板块应保持6个月内更新。对于无力保障、无法正常运行的App、小程序应及时关停、注销。

(五)强化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及时掌握本地区本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开设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仓山区政府、晋安区政府、闽清县政府应立即整改未经备案擅自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问题,整改情况于2024年8月1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厅,并抄送市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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