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份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日期:2024-08-12 21:37 来源:市大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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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7月1日至7月31日,共检查62个政府网站和388个政务新媒体,发现严重表述错误1386处,其中政府网站有1384处,其中已修改1274处,未修改110处;政务新媒体有2处,均已修改。3个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不合格。现将检查发现问题函告如下:

一、政府网站方面

1.个别单位整改不到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存在严重表述错误,部分空白栏目未彻底整改。

2.个别单位动态栏目更新不及时。市统计局政府网站“工作动态”栏目更新逾期。

3.一些单位政策文件与解读稿发布不同步。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

1.未及时转载省里重要信息。7月份,有43家市直单位重要信息转载率达到100%,还有3家单位转载率未达标;有10个县(市)区的转载率达到100%,长乐区、闽清县转载率未达标。

2.更新不及时。微信小程序“福州e体+”(福州市公安局)、“云上松山”(罗源县松山镇人民政府)、“罗源易就业”(罗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按考核要求在10天内更新动态资讯类板块,检查结果不合格。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1.提高互动知识库更新质量。各单位要按照“互动交流知识库”质检规则要求,做好拟发布信息的把关审核;对已经发布的信息开展自查自纠,删除或整改不合规信息。

2.严控动态类栏目更新周期。各单位要严格把控动态类栏目更新周期(包括图片类动态栏目),不得超过14个自然日。各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各专题专栏的动态类栏目,及时整改问题栏目。

3.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各单位要同步推进政策文件起草与政策解读工作,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稿应在同一天发布,且解读稿发布时间不得早于政策文件发布时间。

4.按要求转载重要信息。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转载工作要求,及时转载上级要求转载的重要信息,确保重要信息转载率达到100%;要加强对转载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避免出现严重表述错误。

5.做好政务APP、微信小程序信息更新工作。各单位要按考核要求更新信息,强化日常检查,避免出现更新不及时问题。已经开设的App、小程序要确保每日正常运行,及时更新信息,其中动态资讯类板块更新周期不得超过10天,政策解读类板块应保持6个月内更新,确属无力维护的App、小程序应及时关停、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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