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4-10-23 10:14 来源: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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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做好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培育工作,发挥龙头企业行业引领作用,促进福州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工作方案及政策措施的通知》(榕政规〔2022〕5号)、《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榕建规〔2024〕10号)文件精神,我局开始组织评定2024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应于2024年10月23日至2024115日期间向我局申报参评2024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 

  二、评定标准 

  2024年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参评条件及评定标准《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榕建规〔2024〕10号)(详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企业参加2024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评选的,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 

  1.《2024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2); 

  2.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2023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5.2023年度企业在福州市纳统的建筑业产值报表; 

  6.2023年四个季度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分排名官网截图打印页(按照申报专业,提交相应专业序列的信用评分排名); 

  7.福州市政府通报表扬、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表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上述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骑缝章)。 

  四、其他事项 

  申报企业应在申报截止之日(2024年1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联系电话:0591-83307906,逾期提交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 

  专此 

    

  附件:1.《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调整<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榕建规〔2024〕10号) 

      2.2024年度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申报表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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