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都”说

日期:2011-04-06 11:19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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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都是福州的别称,正如三山、左海、榕城是福州的别称一样。不同的是,后者是以地理和物产为称号,而前者是以人文事象作为象征,而且带了“都”字,遂令人心生犹疑或多几分踌躇,需知我们是极讲究上下尊卑礼制的民族。如果偶尔随口称谓闽都犹可,若要冠以“闽都文化”,而且大事宣传,作为特定文化样式的名词,那应该有所讲究、说明理由才行。因为我们是有着讲究“名正言顺”传统的国度。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因此为了成事,先要正名。

  “都”的本义是古代的城邑,因此它的右边旁是古代“邑”字,而且有都会、通都大邑的词说;引伸则为古代行政区划名称,即所谓“四县为都”,“州十为都”。商周时期,诸侯的封地也称都,但只有作为天下共主的国王的宫廷、宗庙所在地称首都、京都或大都,以此区别各地诸侯小邦的低等级“都邑”。

  福州称都,实在是历史悠久、实至名归的。在汉高祖反秦灭楚、统一天下之后,因功实封无诸为闽越王,而且让他仍旧“王闽中故地,都东冶”。冶是福州第一个地名,就成为闽越王国之都。闽越国灭后,又过千余年,王审知受册封为闽王,再次以福州为王都。宋代,福州因经济和人口的发展,政治上又成为八闽首府,故被称为“东南都会”。宋代福建地理学家祝穆在《方舆胜览》中称福州为“东南一都会”,还引用前人何述的《祭文》称:“无诸国为东南一都会。”可能在宋代因经济发展,人口大增,国内出现许多大城邑,故都会之称屡见不鲜。宋词中常见:“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柳永《望海潮》)“尧之都,舜之壤,禹之封,于中应有一个半个耻臣戎。”(陈亮《水调歌头》)可知不管是特指或泛指,都会之词已被普遍使用。

  宋代名宦梁克家在任福州知州期间编纂的《三山志》中载,闽县县治之前立有牌坊称“闽都坊”,作者特加旁注说明:“旧曰闽会”。可知福州城在宋时已称“闽会”、“闽都”,可以通用。南宋末年,元军大举南侵,小朝廷奔命之不暇。幼帝赵昰由诸大臣拥戴,流亡到福建,在福州市郊的林浦建行宫,居留时间不长又凄惶逃难。福州因此而与帝都沾上了边。不想过了三百多年,历史再次重演,明王朝灭亡后,唐王朱聿键在福州登基当上隆武皇帝,建立了南明小朝廷,福州再次成为流亡帝都,也称行在或行都。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1933年11月,李济深、蔡廷锴、蒋光鼐等国民党十九路军将领,因为不满蒋介石的反动政策,公开发动“福建事变”,号召国人抗日反蒋,与蒋介石分庭抗礼,自立“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以福州为临时首都。时间只有一个多月,比前面两个小朝廷存在的时间更短,但其影响不可小觑。

  正是基于历史上福州作为东南大都会的传统地位,明清时期人们沿袭历史习惯,通称福州为闽都。明万历年间,由福州学者王应山撰著的包含闽东13县的地方志书称《闽都记》。清代,以记述福州地区史事、传说为主体的章回小说书名叫《闽都别记》,还有《闽都佳话》或《闽都志》的别称。当然,我们无意论证福州历史上称“都”的政治合理性,主要在于说明“闽都文化”提出的正当性。一来可以突显福州文化的历史地位,二来可以体现福州文化的主体性特征。因为作为都会城市的福州文化,其历史内容自然地具有传统(正统)、儒雅的特质。这较诸省内其他以区域或族群命名的文化定位更加准确,表述也更加得体。在闽都文化的名目下,人们对它的历史内容、文化面貌、品格特征等展开深入研究。不管是取得共识,或是得出各自的结论,都不妨碍我们对闽都文化的概念、内容与特点作出恰当的解读或阐释。因为,闽都文化这一名称本身,反映了它的惟一性(或个性)特征,即地域特征与文化内涵特性。它容易让人联想到这一文化产生地的政教地位、学术传统、历史变迁、传统优势、文脉传承,吸引人们对闽都文化资源、文化面貌以及文化品格特征(如主体性、包容性、开先性、亲和性等)的认识与了解,激发人们研究与弘扬闽都文化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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