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汉代宫殿遗址
冶山北侧财政厅工地汉代建筑遗址
作者:黄荣春
屏山汉代宫殿遗址是指位于鼓楼区屏山之南、冶山(泉山)北侧的汉代宫殿遗址,该遗址的汉代宫殿群及附属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自1991年11月至2015年5月,省、市考古队先后对其地进行了13次考古发掘:
1. 1991年11月,欧潭生、郑国珍在省建设银行工地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当时布下2个探方,“在第一探方距地表约3米深,发现汉初宫殿遗址。红黄色宫殿夯土基址厚90厘米,大型护坡墙砖长44.7、宽33.4、厚3.7厘米,还出土了大口径排水陶管道、大块板瓦、筒瓦、瓦当。15块板瓦内戳印有汉初文字。在第二探方距地表约4.5米处,发现汉初干栏式建筑石础,两组共8块。出土一批汉代陶片,可辨器型有方格纹陶罐、弦纹陶罐、绳纹陶釜、水波纹陶盒和席纹陶片”。①同时还出土似蛇头文字,即“闽”的初字。这是欧潭生、郑国珍首次在屏山之南发现汉代宫殿遗址。
2. 1997年8月,福进省考古部有关人员,在福州西湖东侧约30米的湖滨路大会堂工地发现汉代文化层堆积,出土一批汉代绳纹加乳丁纹板瓦、绳纹筒瓦。
3. 1997年10月25日,新店古城考古队范雪春、陈子文等队员在古城山东南坡新堆放的土堆中挖出1件“万岁”瓦当,1件“万岁未央”瓦当,及大量绳纹板瓦、筒瓦,棱形纹铺地砖。“万岁”瓦当为陶质,呈黄色,直径16.7厘米、厚2.2厘米,中心鼓起一圆乳钉,乳钉外周饰圆圈,两侧阳刻“万岁”两字,字径4厘米,字行左,上侧雕一龙头,下侧饰一凤鸟浅浮雕。“万岁未央”瓦当,亦为陶质,直径16.7厘米、厚2.2厘米,中心饰圆形乳钉,周以圆圈,上部阳刻“万岁”两字,箓书,字径4厘米,下部交叉粗条纹,其左右各夹一个小乳钉,两侧阳刻“未央”两字,篆书,字径4厘米,字行左。经笔者等人的多天追踪,找到运土的车队长,证实这些瓦件是从屏山农贸市场工地(与省建设银行工地隔壁)运来的,工地上的遗址已遭毁灭性破坏,仅有部分剖面残存一些绳纹瓦件等残片。这次出土饰有“万岁”、“万岁未央”的瓦当,才完全证实其地是―处汉代宫殿遗址。
4. 1997年10月29日—11月12日,福州市考古队在省建行工地东侧省农业厅宿舍工地的上、下台地布5米×10米、10米×20米的两个探方。在探方中出土一批绳纹板瓦、绳纹筒瓦,并在距地表1.6米处发现一口深4.75米的晋代或南朝水井。
5.1998年1月,福州市考古队在西湖东侧北大路市场工地进行考古发掘,在第五层土中出土一批篮纹、网格纹、弦纹陶片和部分汉代绳纹板瓦。
6. 1998年8月,省市考古工作者在华林寺东南側约80米处的农业发展交流中心建筑工地发掘出一批绳纹板瓦和绳纹筒瓦,并发现一座汉代土坑墓,从墓中出土1件方格纹加弦纹陶罐、1件弦纹陶罐、1件铜镜、1把铁剑(剑已严重生锈,并断为数节)。
7. 1998年11月至1999年2月,省市考古队在冶山东側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宿舍建筑工地进行考古发掘,发掘面积400平方米,发现唐代球场遗址,并在唐代球场遗址下发现大量拢乱过的汉代板瓦、筒瓦。
8. 1998年10月至1999年5月,省、市考古队联合对省财政厅工地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发掘面积700平方米,在距地表5.2米深发现一处汉代建筑遗址。遗址分二期,第一期为夯土建筑台基,东西长33米以上,南北宽约10米,厚0.7—1.5米。台基东部发现10个柱洞,西南部发现4件木质板块柱础,柱础分两排呈南北平行排列,每块宽约0.7米、长1.6米左右,最长1.8米。4件木板中央均凿圆形或方形榫孔,孔嵌木柱以支撑屋顶。台基南北两侧均有排水沟,南边水沟宽5米多,深1—2米。南北两侧排水沟堆积大量的板瓦筒瓦,南边水沟瓦件堆积最厚达30厘米;板瓦正面饰绳纹加平行弦纹,背面饰乳丁纹,一般长56厘米、宽41厘米、厚约1.45厘米,弓高10.5厘米,最大长60厘米、宽45厘米;筒瓦正面饰绳纹,长48厘米、直径18厘米。南北水沟各出土1件泥质红陶瓦当,较完整的1件直径17.2厘米,正中饰一圆形乳泡,周以双重圆圈,圈外饰云纹、箭纹和粗条纹。遗址中出土有砺石、纺轮、陶罐、盆、钵、盅等器物。二期建筑“基本上是利用第一期建筑台基重新修整拓宽后起建。在台基面中央也发现一排东西向柱洞,排列与第一期类似,位置稍偏差,柱洞内填土不同。在台基西部同样发现4块凿孔的厚板块套合圆本柱的桩墩,只是位置往内移,其中z1叠压在z2上,方孔上还插一根木桩……在台基西北侧沟沿发现大量的铁渣,并在瓦砾层内出土瓦当一件,只保留一篆书‘岁’字,为夹细砂红褐陶,当厚1.2厘米,有內外廓,呈台阶状。不少板、筒瓦上戳印有文字,与一期基本一致,均无法识读。生产生活用具发现不多,出土铁插1件,纺轮、陶罐数件,陶片少量”。②
9. 1999年1月至5月,省市考古队在省财政厅工地东北側约300米处的福省第二建筑工程总公司综合大楼工地考古发掘,发掘面积500平方米,在距地表5.5米发现一条长24米以上的汉代水沟,沟边由若干木桩护岸,岸边1米厚的夯土台地上出土一批汉代板瓦、筒瓦及汉代绳纹砖。在壕沟东侧约20米处发现一堵五代夹城(北月城)夯土城墙及砖构城门。
10. 1999年6月—12月,市考古队对北大路汉唐遗址进行考古发掘,发掘面积近200平方米,出土有汉代绳纹板瓦、绳纹砖,以及汉代方格纹硬陶片。
11. 2000年4月,市考古队在福建省财政厅工地东北侧的省水产厅工地的汉代地层上,出土一批汉初绳纹板瓦、筒瓦和一件残存五分之一的汉初瓦当。
12﹒2007年6月,省考古队在省林业厅工地进行考古发掘,发现一处汉代建筑遗址,出土大批汉代板瓦、筒瓦、数根被火烧过、残长3—4米的木柱。
13﹒2013年8月至2015年5月,此次考古分二个阶段:一是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福州市考古队在鼓屏路地铁1号线进行考古发掘,发掘面积长173米,宽10.8米。在距地表近4米处,发现闽越国晚期部分宫殿建筑遗址,遗址夯土层厚逾1米,在夯土表面及灰坑出土有汉代箭簇“万岁”瓦当、“万岁常乐”瓦当、卷云柿蒂纹瓦当、白虎纹瓦当、卷云弓箭纹瓦当,汉代板瓦、筒瓦及菱形铺地砖,以及屋檐下用板瓦竖砌的散水(排水结构)遗存;同时发现三口汉代水井,水井平面均呈圆形,上部用板瓦片叠砌,下部井壁用陶质井圈叠砌而成。其中一口深4.3米,开口外径2.35米,内径0.8—0.95厘米,底部直径0.5米;下部用6节陶井圈垒砌,井圈内径0.8米,外径0.9米,每节高0.31米;中部有4个圆孔,两孔相对,内外均拍印绳纹。这次发掘中还发现1处汉代陶窑遗址,陶窑破坏严重,残存局部窑室、火膛、炭土、红烧土等,以及瓦片、砖块和1件可复原的陶盆。此外还发现1件汉代船舶使用的铁锚,铁锚重65斤,通长51厘米,通宽52厘米;1件汉代铁斧,其长15.2厘米,刃宽10.4厘米,尾部厚3.7厘米,刃、尾均残。二是2015年3月至6月,市考古队又对屏山地铁东口工进行考古发掘,此次发掘属屏山地铁考古发掘的延续,发掘中又发现一批汉代板瓦筒瓦等建筑遗物。
屏山宫殿遗址规模浩大,且出土饰有“万岁”、“万岁未央”、“万岁常乐”文字的瓦当,从宫殿规模、形制,文字瓦当等可看出几个问题:
1. 万岁瓦当、万岁未央瓦当、万岁常乐瓦当的出土,以及大型建筑遗址的发现,说明其地为汉代宫殿遗址。
2. 万岁瓦当及建筑遗存有被火烧痕迹,证明其宫殿毁于大火,即在汉武帝灭亡越国时被汉兵烧毁。
3. 宫殿使用万岁未央瓦当,说明此宫殿是仿照或慕名汉长安“未央宫”格式建造的,因“未央宫”建于汉高祖七年(前200年),从而证明已发现的屏山汉代宫殿建于汉高祖七年之后。
4.发掘证明屏山宫殿及其附属建筑规模浩大,占地20多万平方米。无诸在世时国力不强,只在新店古城建些规模不大建筑物。无诸死后的闽越国曾被南越国役使,《史记?南越列传》记载南越王赵佗“以兵威边,财物赂遗,闽越、西瓯骆,役属焉”。汉文帝元年(前179年),其年陆贾去南越国,国王赵佗写书致谢,在书中称“其东闽越千人众号称王”③。直到闽越王无诸身后的“后数世”④的闽越王郢及其弟东越王余善时,拥有“甲卒不下数十万”⑤,才有可能在福州西郊牛头山和屏山进行大规模的建设。
5.瓦当初为半圆形,到了汉代才使用带有文字的圆形瓦当。采用“万岁”、“万岁常乐”、“万岁末央”文字瓦当来建宫殿是僭越礼制的,《辞海》记载:“万岁,本为臣下对君主的祝贺之辞。《事物纪原》卷一:‘……盖七国时,众所喜庆于君者,皆呼万岁。秦汉以来,臣下对见于君,拜恩庆贺,率以为常’。”闽越国诸王中唯有东越王余善杀其兄闽越王郢,刻“武帝”玺自立,建“万岁末央”宫,在闽北建六城拒汉兵,公开反抗汉朝廷。
6. 屏山一带汉代宫殿遗址出土的“万岁”瓦当、绳纹板瓦、菱形纹铺地砖,与武夷山汉城出土的“万岁”瓦当、绳纹板瓦、菱形纹铺地砖进行对照比较,两者形制、规格相同,为同一时期的建筑遗存。
7. 出土汉船使用的铁锚,证明其时舟船可开到宫殿旁边,此铁锚应是保卫宫殿的水军所使用的遗物。
8.屏山一带虽经13次考古发掘,不但没发现汉代城墙,且已发现所有大型建筑的上限不会超过闽越王郢时期。从余善杀郢,威行于国,国民多属,并自立为王,无诸之孙越繇王丑不能控制局势,汉武帝以余善诛郢之功,立余善为东越王,与繇王并处东冶的历史演变推断:屏山一带汉代宫殿是余善建造,不是闽越王无诸建造的城池。
自1991年以来,省市考古工作者对新店古城、屏山、牛头山一带进行20次考古发掘,证明福州城有一个自北向南发展的过程,即无诸先在新店古城建城,闽越王郢或东越王余善在牛头山建宫殿,余善在屏山建大型宫殿群。汉武帝派兵灭闽越国时,新店古城、屏山和牛头山宫殿均被汉兵烧毁,今三处遗址均遗存被大火烧毁的遗迹。
注释:
① 欧潭生、郑国珍《福州冶山汉初宫殿遗址》,1992年《中国年鉴》第221页。
② 范雪春《福州地区闽越国时期考古发现》,2014年4月“福建闽越文化研究会”论文。
③④ 司马迁《史记·南越列传》。⑤ 班固《汉书·严助传》。
(本文来源:《福州史志》201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