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三批)

日期:2017-05-25 15:55 来源: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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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三批    201751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4660

中环督信转〔2017209-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与红星美凯龙小区仅一墙之隔的福建明达工业,24小时作业,小区东面该企业的好几台排气扇,噪声扰民。该企业凌晨1点、7点左右有排放废气声音。

福州

噪声

明达公司于1992年建成投产,红星美凯龙小区于2015年建成,目前明达公司3号车间(吹气厂)与红星美凯龙小区毗邻,3号车间距离公司围墙约25米,距离美凯龙小区居民楼约45米。另外,明达公司约有10%生产线安排2班倒工作制,3号车间有安排部分工人夜间生产,现有4台负压排气扇。根据监测报告,红星美凯龙小区居民楼噪声敏感点监测结果达标,但明达公司毗邻红星美凯龙小区一侧的厂界噪声超标。

属实

针对明达公司厂界噪声超标问题,福清市环保局已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于63日前完成排气扇的隔音降噪改造,在改造工程结束前,夜间不得安排3号车间生产、不得开启负压排气扇。

2

4667

中环督信转〔2017209-2

投诉人反映:长乐市湖南镇邮电局边上永一食品厂,污水乱排、噪声扰民、排放黑烟。

福州

水、大气、噪声

经查,福州永一食品有限公司于今年2月已停产,现场检查发现其生产设备老化,配套的环保设施简陋,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会对周边环境会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1.518日,长乐市环保局对福州永一食品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已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拟处罚款6万元。
2.5
18日,长乐市供电公司对福州永一食品有限公司断电处理。

3

4676

中环督信转〔2017209-3

投诉人反映:罗源县飞竹乡安后村樟溪自然村的湾里养猪场(养殖规模3000-4000),污水直排溪里,已投诉多年,没有得到解决。

福州

现场检查发现,飞竹镇安后村樟溪自然村湾里存在两处闲置猪栏,无生猪存栏,为养殖户林友库、林友源生猪退养后要求保留作为转产转业使用。

不属实

518日,罗源县政府已责成飞竹镇政府限期拆除闲置猪栏。

4

4682

中环督信转〔2017209-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北后街,源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噪声、臭气扰民。

福州

大气、噪声

该废旧物品收购场所,有一台称重的磅秤。营业时间早上8:00到晚上19:00,使用小型运输货车,用人工将废旧物品装上汽车运走,一天运货2次,上、下午各一次,装卸货声音不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
该单位主要接收废书报、铝质饮料罐等可再生物资,场内没有会腐烂产生异味的废旧物品,且该处只是暂时贮存的转运场所,每天转运两次。

不属实

1.513日,鼓楼区政府已要求经营者当场亮照经营,督促其合法经营,并将加强跟踪监管。
2.517日,鼓楼区环保局再次到现场检查,该店正常经营未违反相关规定。
3.鼓楼区环保局要求店主严格遵守《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有关规定,不得在午、夜间从事货物装卸等活动。

5

4687

中环督信转〔2017209-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前屿车站往鼓山方向大约30米的前屿永辉超市与福州二十中学之间的小街100-200米的“五频道”店,早上8点半到晚上10点,低音喇叭噪声扰民。诉求:音量调低。

福州

噪声

经查,商业广场进门左侧约12平方米的缝叶鸟女鞋促销区,摆放1台便携式音响及已打包准备清运的女鞋约210双。该促销区经营者为汤晓凡,经营时间为8:30-10:00,平时使用便携式音响进行女鞋促销,引起噪声扰民。

属实

1.晋安区政府责令被举报的“五频道”商场内缝叶鸟女鞋促销区经营者将便携式音响收起,严禁再次使用。经营者表示立即整改,并收起音响。由于 518日刚好租期到期,经营者正清货准备搬离。
2.
晋安区政府要求鼓山镇人民政府、鼓山派出所对该处加大巡查力度,避免再次出现此类扰民现象。

6

4689

中环督信转〔2017209-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清石桥旁天泰环保有限公司(生产地沟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臭气扰民、污水乱排。

福州

水、大气、其他

1.经现场核实,该公司回收处理泔水(废弃动植物油脂)500t/a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15114日通过福州市晋安区环境保护局审批,但未经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
根据现场核实,该公司厂区厂房为半开放的钢构雨棚,厂房内的36口装泔水的废油处理池均为敞口池。群众所反映的排放恶臭应为废油处理池内泔水在加热沉淀过程散发出的臭味。该公司回收处理泔水(废弃动植物油脂)500t/a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界定,该项目恶臭等级为1级,基本上在厂界外20米对恶臭的感觉几乎没有。该项目周围1000米距离内没有环境敏感目标,该公司每日及时清理厂区卫生,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
该公司生产废水通过厂区内污水沟汇入西北侧沉淀池沉淀,再经PVC管排入厂区北侧沼气池,定期由槽车运至福建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处理,并向我区环保局提供了污水处置台账。职工宿舍生活废水已于2017512日接入厂区内污水管道,排往厂区北侧沼气池,集中统一处理,无污水外排情况。

部分属实

1.514日,晋安区环保局对福州天泰环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关于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榕晋环监察〔201729号),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对该公司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但未经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处以人民币4万元罚款。
2.
晋安区寿山乡已要求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必须确保3台鼓风机正常运行,加大空气流通。每日及时清理垃圾,做好卫生,避免因卫生环境恶劣新生的各种异味。同时,还要做好厂界外1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卫生,保持厂界外围整洁的环境卫生。
3.5
1618日,经晋安区环保局复查,福州天泰环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停业整改,现场无生产迹象。

7

4696

中环督信转〔2017209-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福湾秋月苑旁高架桥,车辆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经查,福湾路临近秋月苑高架桥已按照环评要求安装透明声屏障措施,福湾路设计阶段经对周边噪声超标敏感点调查,在高架桥上设置透明声屏障措施,极大降低了行车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但因噪声传播存在发散性,且产生源较多,目前尚没有技术措施完全消除噪音,仍有少量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部分属实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协调相关单位加强该区域限货、限速、禁鸣喇叭等管理,进一步降低行车噪声对该区域居民的影响。

8

4698

中环督信转〔2017209-8

投诉人反映:1.福州市仓山区万达广场,广告灯光刺眼,影响周边居民。2.万达广场门口,夜间道路施工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其他

1.517日晚,福州市建委即派市灯管办相关人员携带照度仪到仓山万达广场对该LED显示屏进行亮度值现场检测。经检测,该LED屏播放画面大部分亮度值在100 cd/m2-300cd/m2范围,个别画面采用白色、红色等颜色为底色的播放画面亮度值达到500 cd/m2-600cd/m2范围,晚上22时该LED屏关闭。
2.5
17日晚22时,518日凌晨1时、晚21时,519日凌晨0时,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人员4次赴现场进行核查,均未发现该工程夜间施工。但仓山区市容局在日常夜间巡查中,曾于514日凌晨3时、515日凌晨1时,发现该工程施工单位(厦门市捷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相关手续,擅自进行夜间施工,混凝土浇灌车、破路挖掘机等设备作业产生噪音,影响周边居民。

部分属实

1.1)市建委灯管办即约谈福州万达广场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仓山分公司,并对万达仓山分公司发出户外广告整改通知书和限期整改函,要求其自行整改。
2)市建委灯管办督促要求万达仓山分公司夜间调低LED广告屏亮度,晚上天黑后LED屏亮度不得超过400cd/m2,晚上22时后至次日6时关闭LED屏,减少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3)针对517日晚上8时现场检测发现由于个别画面采用白色、红色等颜色为底色的播放画面亮度值达到500 cd/m2-600cd/m2范围,超过400cd/m2的情况, 518日上午福州市建委约谈并函告万达仓山分公司,要求其立即停用LED屏播放画面,并要求今后使用过程中播放画面背景不得使用白色、红色等刺眼颜色作为底色,将夜间播放画面亮度值控制在400 cd/m2以内,且每个固定画面的播放时间应不少于15秒,画面切换应采取慢转换方式,整改期间先将该LED屏关闭,以进一步减少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2.
1514日凌晨3时、515日凌晨1时,仓山区市容局对厦门市捷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下达了询问通知书,现场责令其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前,不得擅自进行夜间施工,并予以立案调查,拟处罚金10000元。
2)仓山区市容局已将该工程纳入重点监管对象,于517日起,每晚22时至次日6时将组织2批次人员,赴该工程现场进行巡查。一经发现厦门市捷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再次夜间违规施工,仓山区市容局将立即责令其停止施工,并专题报告福州市政府,将其纳入信用“黑名单”。

9

4700

中环督信转〔2017209-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西湖公园附近城边曹28号省住建厅宿舍2号楼重建工程,造成5号楼污水管网破裂,低层房屋地面被浸泡,居住条件受影响,且臭气扰民。

福州

大气、其他

省住建厅城边槽宿舍2号楼于119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2号楼、5号楼是小区内建筑,5号楼周边污水管网、井盖均完好,未发现破损、漏水现象,室外未发现积水。房屋底层杂物间楼道内未发现地面被污水浸泡现象,楼道内未发现明显臭气。

部分属实

鼓楼区建设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周边污水管网的排查力度,如发现破损、漏水现象将及时予以修复。

10

4706

中环督信转〔2017209-10

投诉人反映:上周反映过闽侯县竹岐乡榕东村、榕中村、榕西村门前河里很多垃圾,散发臭味,现在还没见处理。

福州

水、垃圾

经查:目前门前河河道疏浚己全部完成,水流基本畅通,同时在门前河沿岸增设20垃圾桶,并且每个村每天安排2名保洁员专门打捞清理所在村门前河里垃圾,目前门前河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不存在很多垃圾。但由于沿岸少数居民环境卫生意识淡薄,存在个别居民没有将垃圾投放到定点的垃圾桶,随意往河里抛弃垃圾现象。

部分属实

1.闽侯县竹岐乡加大环境卫生宣传力度,提高门前河沿岸居民环境卫生意识。要求保洁员及时打捞清理门前河里垃圾,并加强巡查,防止垃圾丢弃漂流河面。
2.
闽侯竹岐新区指挥部启动门前河黑臭水体整治、河道整治、沿岸污水管网铺设等项目。目前已确定闽侯县竹岐防洪堤路有限公司为项目业主单位,下一步,将按相关规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勘察设计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实施,以彻底解决门前河历史遗留问题。

11

4707

中环督信转〔2017209-1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油车岭104国道旁有家锦绣石材厂(跨罗源、宁德),废水未经处理流到河里。

福州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用巨石封堵大门,厂内人员已全部撤离。该公司生产废水接入厂内简易的净化池进行沉淀,石材废渣、下脚料等大量堆放在罗源县松山镇境内。因该公司为宁德市注册登记企业,罗源县无管辖权,无法就相关情况作进一步调查。

属实

518日,罗源县环保局就宁德市成建锦绣石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已按规定函告宁德市蕉城区环保局(罗环保〔2017159号),要求予以查处。

12

4708

中环督信转〔2017209-12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大湖乡西仔村上西仔的路旁有家养猪场(名字不知),规模很大,估计好几千只,猪粪污水直接排到山涧的溪里,竹林枯死。

福州

1.信访人反映的闽侯县大湖乡西仔村上西仔的路旁有家养猪场(名字不知),规模很大,估计好几千只的情况属实,该公司共建有猪舍28座,当前总存栏14700头,其中母猪1350头。
2.
信访人反映的猪粪污水直接排到山涧的溪里,竹林枯死的情况不属实。公司配有一套日处理量30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采用:污水-沼气-集水池-厌氧-缺氧-好氧-氧化土沟-人工湿地-氧化塘-排入钉地溪。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污水处理后排入钉地溪,未发现污水直排行为,周边也未发现竹木枯死现象。

部分属实

闽侯县环保局对515日该公司废水监测超标行为,已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以及《福州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规定,责令该公司于2017610日前治理到位并立案处罚2万元。

13

4718

中环督信转〔2017209-1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燎原路江南水都美域小区:1.沿街店面多家饮食店,污水直接排入小区内景观河。2.永辉超市、东南眼科医院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小区内景观河。

福州

经查,3家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店已暂停营业,永辉超市、福州东南眼科医院以及其他33家餐饮店正常营业。上述市场主体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均通过改造后的污水管道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小区景观河沿岸未发现污水偷排痕迹。

不属实

1. 517日,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水督饮品店、川湘鱼庄、新秀小吃等3家餐饮店,在取得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前不得私自恢复经营。仓山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该路段餐饮店的监督管理,一经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将依法立即予以立案查处。
2. 5
17日起,仓山区环保局、区房管局、上渡街道、金山街道等单位将对该小区景观河及周边路段加强日常巡查,一经发现偷接排雨水管网情况,依法予以查处。

14

4719

中环督信转〔2017209-1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金泉路20号鑫泉养生馆,西侧员工宿舍在居民区内,夜间员工喧哗噪声影响居民生活。要求:养生馆加装隔音。

福州

噪声

517日,鼓楼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晚上22时馨泉养生馆技师上岗后,如没有客人,技师会在待钟房聊天,偶尔声音较大,影响周围居民休息。

属实

517日,鼓楼区城管部门要求场所负责人当晚立即整改。518日,鼓楼区组织人员再次上门劝导,督促整改到位;养生馆负责人已定制隔音玻璃。

15

4720

中环督信转〔2017209-1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古乐路14号闽都新村,垃圾清运车每天在小区门口作业,机器噪声严重扰民。

福州

噪声

因鼓楼区转运站较少,古乐路14号垃圾收运采取路面压缩直运模式,收运时间为晚上1940分,耗时约10分钟,收运作业时产生一些噪音。

属实

1518日起,鼓楼区取消古乐路14号垃圾收集点,将该垃圾收集点移至古乐路与海潮路交叉口北向约50米远离居民区的位置。垃圾收运时间提早至1910分。
2
.鼓楼区市容部门已督促工人在收运时文明作业,减少噪音,尽量不影响居民的生活、出行。

16

4726

中环督信转〔2017209-1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乾元村、天湖村建了很多塑料制鞋厂,在乾元学校旁边,污染空气,影响学生健康,噪声影响学生学习。

福州

大气、噪声

该件为重复件,。517日,仓山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10家塑料制鞋厂均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部分属实

520日,仓山区环保局对福州盛亿鞋业有限公司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仓环限改[2017]239号),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将违规增加的生产设备拆除移位,并处罚金30000元。对福州闽翔鞋业有限公司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仓环限改[2017]240号),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并处罚金60000元。

17

4728

中环督信转〔2017209-17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金溪镇领域小区北侧围墙外20米左右有个铁通的信号塔(基站),辐射严重,已建设一年多。

福州

其他

福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召集福州移动公司和铁塔公司会同环保部门于518日现场进行环保测试。经现场核实确认,该站点电磁辐射值远低于国家相关规定。

不属实

福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已督促三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福州铁塔公司今后在做好通信基站建设工作的同时,加大电磁辐射科普宣传力度,消除广大民众对基站辐射问题的恐惧与误解,最大限度地争取人民群众对信息通信网络建设和维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18

4738

中环督信转〔2017209-1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光明村,绕城高速上竹段高架桥下,铁皮房修车厂、废品收购站,修车机油乱排,垃圾乱堆放。

福州

垃圾

518日,闽侯县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实。荆溪镇光明村绕城高速上竹段高架桥下铁皮房修车厂系违章搭盖;修车机油有少量滴撒漏;废品收购站属临时堆放点,现场堆放有门窗、木材以及一些生活垃圾。

属实

1.闽侯县供电公司于518日对荆溪镇光明村绕城高速上竹段高架桥下现有无证经营户实施了全面断电。2.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18日对武东光修车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修车场立即停止经营活动。目前该修车场已开始搬离。3.闽侯县荆溪镇政府于518日全面清理荆溪镇光明村高速桥下修车厂、废品收购站。

19

4739

中环督信转〔2017209-1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五一中路大利嘉城东侧沃尔玛门口,每天晚上烧烤油烟扰民严重。

福州

油烟

430日起,台江区已加强该路段夜间市容巡查整治,并安排人员定点值守,值守时间为每晚23时至次日凌晨330分。517日,再次对大利嘉城东侧沃尔玛周边的小街巷进行徒步巡查,未发现有烧烤及小炒摊点。

不属实

台江区市容部门将继续安排专人对该路段进行重点值守,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一旦发现占道经营摊点,将立即依法予以取缔。

20

4745

中环督信转〔2017209-2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梅溪镇石湖村村部旁,碎石场每天晚上生产,机器噪声、粉尘污染,无证开采河床上石材。

福州

噪声、大气、其他

该处有碎石场存在,内有一条破碎石料加工生产线正在生产,同时发现一套洗沙设备,场内设置一个仓库,内存碎石砾约150立方米、机制砂5立方米。破碎石料加工生产线生产期间声音较大,生产时间较长,破碎石料加工生产碎石砾与机制砂过程产生粉尘,对附近居住村民生活有一定影响。未发现盗采闽江石料现象。

部分属实

1.闽清县于518日已拆除岸边违规搭建的传送带及电力设备,并对碎石场实行断电。
2
.闽清县将建立长效管理。一是严格实行巡查制度,坚持日常与突击巡查、水上与陆上巡查相结合,每日至少对所辖江面进行一次巡查;二是实行电子设备布点监管,在闽江闽清段沿江重点区域安装19路监控控头,实行24小时监管。

21

4748

中环督信转〔2017209-2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竹榄村南三环黄*铎、黄*棋、黄*伟将建筑垃圾倾倒在农田内,导致农田硬化,破坏农田耕地。

福州

其他

此件为重复件。517日,仓山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两台大型挖掘机及一台轻型厢式货车正对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工作。直接证据证明该处建筑垃圾由村民黄*铎、黄*棋、黄*伟所倒卸。

部分属实

1.513日至18日,仓山区对占用耕种土地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518日已清理完毕。
2.
仓山区将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系统,将已安装在南三环与浦口、竹榄村交界处的监控设备接入市容指挥中心平台监管。

22

4749

中环督信转〔2017209-2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晋安区五四北满洋路,狗司令宠物店,臭味扰民,卫生情况不好导致蚊虫滋生,晚上噪声扰民。

福州

大气、噪声

此件为重复件,517日,晋安区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查看,业主已将店内犬只移至别处圈养,店内没有犬类,只提供犬只生活用品销售和清洗服务。店内卫生较为整治,没有狗叫声扰民和刺鼻气味问题。

不属实

晋安区已要求店主按时清理店内卫生,确保店内整洁。

23

4754

中环督信转〔2017209-2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金工路,内河河道堵塞,河水黑臭。诉求:治理内河。

福州

518日,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派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排查核实,现场河道发臭。

属实

1.启动沿河旧屋区改造工作,配套建设市政管网。2.实施红旗浦河综合治理。福州市城乡建委已按流域治理理念将红旗浦河及周边流域共10条河道打包进行整治,项目已于428日进场动工。

24

4757

中环督信转〔2017209-24

投诉人反映:晋安区招贤路8号盛天现代城,子母粉丝店、上街牛杂店、黄焖鸡米饭抽油烟机噪声扰民。

福州

噪声

3家店铺属蒸煮捞拌类经营模式,未发现从事产生油烟的经营项目。对3家餐饮店厨房油烟机进行现场噪声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昼间噪声均达标。但如果夜间开启厨房油烟机,将会超标。检查发现,晋安区丽燕粉丝店店内设有壁挂式电视机1台,店铺外墙挂有换音器1台,正在播放商铺宣传片招揽生意,产生的噪音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晋安区已对3家餐饮店下达了《关于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榕晋环监察〔2017535556号),责令22:00以后不得使用排气扇等产生噪声的相关设施设备,拒不执行的将依照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予以立案处罚;责令晋安区丽燕粉丝店不得使用店外音响,防止高音喇叭噪声扰民。

25

4759

中环督信转〔2017209-25

投诉人反映:闽清县池园镇店前村,港城瓷砖厂废水直接排入小溪,排放刺鼻气体,导致果树死亡,影响居民身体健康,碎砖排入小溪,堵塞河道。

福州

水、大气

该公司产生的生产废水通过采取回用于球磨机的方式,不外排;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废水直排小溪迹象,也未发现以往废水直排痕迹;未发现污水池有通往小溪的管道。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执法人员在厂区周边未闻到刺激性气味。未发现周边绿色植物死亡现象,周边也未种植果树。未发现碎砖排入小溪,堵塞河道现象。

部分属实

责成该公司按照《关于要求建陶企业建设规范化洗车台的通知》要求,在610日前建成高标准、规范化的洗车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责成该公司在厂门口将主要大气污染排放情况及主要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张贴告示,接受周边群众监督。责成该公司制定并落实厂区及周边保洁制度,杜绝扬尘扰民;完善瓷砖碎片管理台账,严禁乱倾倒或露天堆放瓷砖碎片。

26

4768

中环督信转〔2017209-2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铁岭工业区,胜邦房护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生产规模和排污量超过审批量。2.批建不符。

福州

其他

518日,闽侯县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实际厂房面积约7.4万平方米,办公面积约8100平方米;生产设备有缝纫机400台、高频机40台、空压机2台;2016年全年实际产量为160万件,2016年用水量为75555吨,符合审批内容。但该公司食堂油烟废气未按环评要求全部配套油烟净化设施,部分食堂油烟未经处理直接经排气筒外排。

部分属实

518日,闽侯县环保局约谈该公司行政主管,要求该公司尽快修复并完善食堂厨房油烟净化设施。

27

4779

中环督信转〔2017209-2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清县坂东镇湖头村大坪路1号后面的通道上堆积生活垃圾、淤泥,堵住下水道,臭气熏天,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没有彻底清理,还有部分垃圾没有运走。

福州

垃圾

1.关于信访人反映的福州市闽清县坂东镇大坪路1号后面的通道上堆积生活垃圾、淤泥,堵住下水道,臭气熏天情况,513日经过立整立改,已整改到位。
2.
由于信访人反映其房子后面被建筑物围成的一块空地即卫生死角上发现有少量废弃的杂木,并不是生活垃圾,由于要清理这些杂木需通过陈诗业家房内才能到后门进行处理,但陈诗业不让清洁人员从其房内经过到后门清理杂木,镇村干部与其多次协商,其始终不积极配合,造成部分杂木没有清理运走。

部分属实

1.518日,闽清县坂东镇政府、湖头村再次组织人员到现场,做好过细的思想动员工作,在不懈的努力下,最终陈诗业同意从其房间经过清走杂木,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成。
2.
闽清县政府责成坂东镇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镇村两级进一步加强对村级环境卫生管理,加大环境卫生巡查力度,及时清运垃圾。

28

4787

中环督信转〔2017209-28

投诉人反映:仓山区金山公园内的小河,夏季水体黑臭,多年无人治理,影响城市景观和居民生活。

福州

金山公园段为流花溪上游,目前已完成整治,两岸无排水口和污染源,河道水源主要由洪塘泵站补充,但因地铁2号线施工拦河围堰,影响水体流动,上游水质不稳定。

部分属实

地铁2号线将于2019年底前建成,建成后将立即恢复河道正常通水。

29

4790

中环督信转〔2017209-2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榕中村,同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破碎砖块随处乱扔田地及道路、产生的粉尘严重扰民。

福州

扬尘

该公司现有两台锅炉(一备一用),锅炉配备水封除尘设备,现场检查时处于停炉状态。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循环回用,未发现有外排现象。在生产过程中研磨、破碎等工序已配备除尘设备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破碎砖块边角料统一集中堆放在厂内空地,经破碎后作为原材料重复利用于生产。
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的破碎砖块随处乱扔田地及道路现象,但生产的破碎砖块等边角料装卸时会产生一定的粉尘。

部分属实

闽侯县环保局已责令福建同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于731日前对边角料堆放场所完成改造,采取喷淋等措施防止装卸过程中粉尘逸散。

30

4794

中环督信转〔2017209-3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龙江街道安民村闽福保温建材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附近聚集学校和居民,产生刺激性气味扰民。2.周围的农作物枯死。3.粉尘扰民。

福州

大气、扬尘

距离闽福公司约600米处有一所小学(龙江松安小学),100米处有零星村居,未发现周边存在农作物死亡的现象。另外,闽福公司因设备改造,于今年420日起停产,检查当日闽福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正在安装旋风除尘收集器、改造冲天炉的脱硫塔设备。在其之前的生产过程中存在有部分矿棉尘逸散问题,存在一定异味,在一定气象条件下,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福清市环保局已责令闽福公司在完成污染治理设施改造前,不得进行生产活动,完成改造后应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福清市政府已要求环保局加强对闽福公司的监管力度和监测频次,一旦发现其有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31

4795

中环督信转〔2017209-3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关口村工业区,福建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永信土砖厂有限公司,最近夜间生产,产生滚滚浓烟的刺激性气味严重扰民。

福州

大气

检查时福州华工机械有限公司、闽侯县永信涂装厂均无生产,经调查,两家公司主要生产时段约为8时至21时。闽侯县永信涂装厂生产过程会产生喷塑废气,经水封处理后排放;福州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少量焊接废气无组织排放,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两家生产时的废气均并不会“产生滚滚浓烟”。

部分属实

1.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17日对福州华工机械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立案调查。
2.
闽侯县环保局根据《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拟责令福州华工机械有限公司和闽侯县永信涂装厂停止生产,并分别处以人民币3万元罚款。

32

4797

中环督信转〔2017209-3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三叉街街道宾城修理厂(靠连江南路工商银行对面进去50米),喷漆气味,废机油气味扰民。

福州

大气

现场检查时,该服务部已停产,未发现生产设备、喷漆用原材料以及废机油等。经了解,该服务部因效益不好,已于20173月停产并变卖生产设备。在此之前,该服务部曾有生产经营,存在喷漆气味、废机油气味扰民问题。今年3月起,该服务部已停产并变卖生产设备,不存在喷漆气味、废机油气味扰民等问题。

不属实

仓山区环保局、盖山镇等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后督察,建立日常巡查报告制度,强化对该服务部周边的日常巡查,确保喷漆气味、废机油气味扰民等问题不回潮。

33

4803

中环督信转〔2017209-3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即耀商楼二楼楼梯边,围墙后面(817中路300-302号店铺背后),有一块空地,空地面向茶亭河,该地每日下午5-6点有人露天烧烤,油烟直排,严重扰民。

福州

油烟

51717时,台江区市容管理局进行实地查看,八一七中路耀商楼(八一七中路300-302号店铺背后)空地内,未发现有人在下午5-6点时间段进行露天烧烤。

不属实

台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联合茶亭街道城管中队进一步加大对该地及周边的巡查整治力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若发现露天烧烤点,将坚决予以取缔。

34

4808

中环督信转〔2017209-3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旗山国家森林公园双峰景区安洋有100多亩地被南屿森林派出所干警吴*照等人非法占有,毁林建养猪场,污水直排大樟溪。

福州

福州旗山国家森林公园系省属市管的闽侯南屿国有林场建设的森林公园。20117月吴聿钦和吴君春、吴聿茂未经许可,分别擅自占用南屿国有林场双峰工区安洋和塔兰荒田修建养猪场。518日,福州市林业局组织市森林公安局、高新区管委会到双峰工区安洋实地勘察,目前未发现再建养猪场和毁林、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现象。

部分属实

1.福州市林业局将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场管理,完善日常巡查、监督机制,严防养猪问题再次发生。
2.5
19日,福州市林业局向福建省闽侯县南屿国有林场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南屿林场养鸡鸭情况于十日内整改到位。

35

4813

中环督信转〔2017209-3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南三环吴山村埔山寺公交车站旁,有一空地,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积成山,污染严重。

福州

垃圾

现场发现该处堆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体积约70立方米。经核查,现场的生活垃圾是附近村民私自倾倒,建筑垃圾是近年来非法运输车偷倒产生的。

属实

51720时,仓山区市容局、盖山镇安排挖掘机对该处堆积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清理,51812时已全部清理完毕。

36

4814

中环督信转〔2017209-3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阳下街道洪宽工业区洪四路奋安集团斜对面有一家福州科瑞特纸品有限公司,废气噪声严重扰民。

福州

大气、噪声

科瑞特公司印刷车间工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吸附后高空排放。当天福清市环保局监测人员分别对其厂界噪声和下风向无组织排放的“三苯”废气进行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三苯”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标准。科瑞特公司厂区印刷车间内可感受到明显的印刷油墨味,在公司周边如遇不良气象条件,仍可感受到废气影响。

部分属实

福清市环保局已要求科瑞特公司加强管理,通过采购环保油墨、提高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等措施,进一步减轻废气、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福清市政府已要求环保局加强对科瑞特公司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

37

4815

中环督信转〔2017209-37

投诉人反映:福州金利时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常春藤家居制造有限公司、福州百宜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县宏福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县竹岐锦奇树脂工艺厂、闽侯闽云竹木制品有限公司、福州永芳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盛柏深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富盛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富盛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闽旺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民间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闽兴纺织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粉尘、喷漆、臭气扰民,废硫酸、废漆排入农田水沟。

福州

水、大气、其他

企业发现大部分已配备布袋除尘装置,喷漆废气经水帘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喷涂、喷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再经排气筒排放,未发现有酸洗工序和生产废水产生。
1.
大部分企业在竹、木制品的生产车间配备布袋除尘装置,个别生产车间会产生部分无组织排放粉尘,会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影响。
2.
企业喷漆工序已配备水帘机、活性炭装置等废气处理设备,但不可避免有一定气味产生。
3.
未发现废硫酸、废漆直排农田水沟、污水乱排的情况。

部分属实

1.512日,闽侯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闽侯县工艺品行业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辖区内工艺品行业的摸排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目前,工艺品企业集中度较高的鸿尾乡已经上报方案,见附件),明确责任清单,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分成过渡期和远期两个阶段进行整治:(1)过渡期分为摸排阶段、整改阶段、总结阶段;(2)远期,经过前期的摸排整改后进行总结,在远期规划中对工艺品行业进行整合提升,完善经营生产管理,确保做到设施齐全、生产清洁、废气废水达标排放的要求。
2.
过渡期即开展以下工作:
1)对未办理环评审批的一律要求限期补办;
2)对于已经审批但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的一律要求限期验收,验收未合格的停产限期整改;
3)对于已经验收但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一律要求限期整改,对于限期未能完成整改任务的一律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
4)对达到整治要求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38

4816

中环督信转〔2017209-38

投诉人反映:福州鹰翔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云飞家居制品有限公司、闽侯华源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青锋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明榕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星之源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闽杰家居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弘博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鸿基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兴城工艺品有限公司,粉尘、喷漆、臭气扰民,废硫酸、废漆排入农田水沟。

福州

水、大气、其他

企业发现大部分已配备布袋除尘装置,喷漆废气经水帘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喷涂、喷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再经排气筒排放,未发现有酸洗工序和生产废水产生。
1.
大部分企业在竹、木制品的生产车间配备布袋除尘装置,个别生产车间会产生部分无组织排放粉尘,会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影响。
2.
企业喷漆工序已配备水帘机、活性炭装置等废气处理设备,但不可避免有一定气味产生。
3.
未发现废硫酸、废漆直排农田水沟、污水乱排的情况。

部分属实

1.512日,闽侯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闽侯县工艺品行业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辖区内工艺品行业的摸排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目前,工艺品企业集中度较高的鸿尾乡已经上报方案,见附件),明确责任清单,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分成过渡期和远期两个阶段进行整治:(1)过渡期分为摸排阶段、整改阶段、总结阶段;(2)远期,经过前期的摸排整改后进行总结,在远期规划中对工艺品行业进行整合提升,完善经营生产管理,确保做到设施齐全、生产清洁、废气废水达标排放的要求。
2.
过渡期即开展以下工作:
1)对未办理环评审批的一律要求限期补办;
2)对于已经审批但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的一律要求限期验收,验收未合格的停产限期整改;
3)对于已经验收但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一律要求限期整改,对于限期未能完成整改任务的一律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
4)对达到整治要求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39

4824

中环督信转〔2017209-3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尚干镇加油站拐弯,奔驰大道100米处阿顾弟大排档,油烟噪声扰民。

福州

油烟、噪声

该大排档搭建一层约70平方米的铁皮房,靠近民宅,处于关闭状态,未见营业。据了解,该大排档通常在17002200开展营业活动。

属实

517日晚,闽侯县尚干镇动员当事人自行搬离经营设备。518日上午,闽侯县尚干镇组织力量对该大排档进行拆除。

40

4825

中环督信转〔2017209-4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周店村第七生产队荔枝围西侧,有一个拖鞋生产厂,废气扰民。

福州

大气

518日,福清市政府组织人员到福清市伟达鞋材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信访人反映拖鞋生产厂废气扰民的情况属实。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生产废气影响周围环境。

属实

1.福清市环保局已对福清市伟达鞋材加工厂立案处罚3万元,并责令其立即停产。
2.
福清市宏路街道办事处已协调福清供电有限公司对其采取断电措施。
3.
福清市政府要求福清市宏路街道办事处加强巡查,防止伟达加工厂擅自恢复生产。

 

41

4827

中环督信转〔2017209-4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海口镇原村主任林*建、林*乐、福清二建公司杨*兴等人,在海口镇政府斜对面的西山仔,违法毁林3000多平米。

福州

生态

47日,福清市林业局接到举报,立即到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并于424日聘请了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经鉴定被破坏占用林地山场坐落在福清市海口镇牛宅村,被占用土地总面积合计7.8333亩,其中林地1.725亩,非林地6.1083亩。福清市森林公安分局对冠泽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34465.5元,并责令恢复原状。冠泽公司已于518日缴纳罚款。

部分属实

福清市政府要求福清市林业局、海口镇政府跟踪督促冠泽公司及时补种复绿,并加强后续监督管理,确保业主在未获批林地使用相关手续前,停止使用上述林地。

 

42

4828

中环督信转〔2017209-4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碧芳油脂有限公司,刚被查封,这两天死灰复燃又在偷排废水和废气。

福州

大气、废水

58日、515日、517日下午,仓山区政府多次组织人员对该厂停产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现场无生产迹象,正在进行整改。0.5吨无铭牌燃料锅炉已拆除,正在安装燃油锅炉,配套水膜除尘设施;仓储车间内存放的成品油桶已运走;蒸煮车间配套集气罩、油烟净化器和污水厌氧处理设施;厂房正在进行密封性整改,部分破损窗户已修复,厂房缺口已修补。

不属实

仓山区政府要求区环保局继续加强对该厂的监督管理,若发现该厂未经环保验收擅自恢复生产情况,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43

4831

中环督信转〔2017209-43

福州市福清市元华路龙山街道先强村浔头自然村:1.福清武警8711部队驻军南侧的福建星源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养猪场和福清为民科技有限公司垃圾处理场,污染严重。2.驻福清武警8711部队东侧,南领镇梨洞村北侧(元华路口至南领镇约1.5公里处)还有大量养鸡、猪场,废水臭气扰民。

福州

其他

1.星源公司养猪场已建设污水处理回用系统,实现生产废水循环利用,未外排,猪粪便等固体废物用于制作生物有机肥。今年318日,福建中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结果为恶臭指标达标。2.今年318日,福建中科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为民公司垃圾处理场监测结果为恶臭指标达标。3.518日,福清市政府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确实存在养鸡场和养鸭场,但未发现有养猪场。

部分属实

1.福清市政府要求星源公司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继续提高污染物治理水平,在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尽可能减轻废气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2.福清市政府要求为民公司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继续提高污染物治理水平,在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尽可能减轻废气对周边群众造成影响。3.福清市政府组织人员到现场对6家养殖场实施了断电的处理,并要求海口镇、南岭镇、城头镇做好养殖户思想工作,在一个月内对上述6家畜禽养殖场拆除到位,确保不反弹。

 

44

4834

中环督信转〔2017209-44

福州市闽侯县鸿尾乡鸿尾村村委干部派卫生部门将垃圾运至鸿尾村和柏溪自然村交界处溪河边堆放多年,最近村干部派人用几车土填埋此处垃圾,草草了事。

福州

垃圾、其他

1.为解决鸿尾村1050户居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20129月份经鸿尾村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将该处作为鸿尾村垃圾堆放点,堆放时间至今年3月为止。
2.
今年3月,闽侯县鸿尾乡已对各村居陈年垃圾进行清理外运,对该处垃圾堆放点填埋土方约500立方,并于4月中旬进行复土绿化。鸿尾村委会在凤仪桥附近新建一座垃圾收集池,由保洁人员将全村垃圾收集至此处,再委托福建正轩恒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将垃圾集中收集转运至福州红庙岭垃圾处理场。

部分属实

闽侯县鸿尾乡将增加保洁人员和清理车辆,确保垃圾处理日产日清。

45

4835

中环督信转〔2017209-45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枕峰与峡南交界处江鸿水泥厂,该企业烟囱冒黑烟,无任何防污设施,污水流入乌龙江,污染饮用水。

福州

水、大气

福建和顺德贸易有限公司从事水泥储运,不需要配备锅炉和烟囱,配套了布袋除尘设施,生活污水经地埋式动力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未发现污水直接乌龙江,污染饮用水的情况。

不属实

 

46

4837

中环督信转〔2017209-46

福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南屿镇人民政府五都村、南旗村、南井村,在五都大道两侧大面积挖山取土,毁林约500亩。2014年开始,日夜运进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河床遭垃圾填埋。

福州

生态

1.涉及地块属于福州市高新区南屿镇南旗社区、南前村、五都村三村(居)交汇处,主要包括万丰农业承包地块212亩和部队建设项目用地233.7亩,合计445.7亩。不存在挖山取土和毁林问题。2.五都大道建设涉及桥梁建设横穿五溪河道,原忠观桥拆除重建,为保障五都村民出行,于五溪河道上搭设临时便桥,新桥梁建设临时占用部分河道。现场检查,不存在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侵占河床的情况。

部分属实

1.福州高新区管委会要求南屿镇督促福建省南安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加快工程进度,在715日前完成新桥梁建设,新桥建成后立即拆除临时便桥,并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河道疏浚整治,确保河道畅通。
2.
南屿镇政府加强巡查,及时制止乱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行为,并督促福州万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部队加强对已围挡项目地块的管理。

47

4838

中环督信转〔2017209-47

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溪山温泉度假村,私填河流,占用河道,用于建停车场,将几个山头夷为平地,私砍树木。

福州

生态

1.201085日经连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会议原则同意贵安温泉旅游区管委会将贵安青甲池防洪堤以外至西溪滩地及河道委托给海峡温泉度假有限公司管理和改造,作为海峡文化中心项目配套使用。同年920日,连江贵安温泉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连江海峡温泉度假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将西溪滩地的105亩河滩、河道委托给连江海峡温泉度假有限公司进行管理和改造,委托管理期限为40年。2012-2014年,连江海峡温泉度假有限公司对西溪未利用的大部分河滩地进行简要景观提升,小部分进行坑洼平整硬化,主要用于游客停车使用。2.溪山温泉度假村项目于200712月和20124月分两期审批使用潘渡乡贵安村集体林地面积9.5992公顷,并于201012月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审批采伐蓄积量44.2立方米。经连江县林业局现场勘查核实,溪山温泉度假村项目在潘溪南岸边有超出林地审批红线范围约5亩,该地类为一般商品林地。

部分属实

1.连江县人民政府责成连江海峡温泉度假有限公司委托有水利资质设计单位进行洪水影响评价,2个月内将评价报告上报县水利局审查,若是因景观提升改造影响行洪安全,将组织相关部门予以拆除。
2.
连江县林业局聘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连江海峡温泉度假有限公司擅自毁坏林地、砍伐林木违法行为开展司法鉴定,并将根据鉴定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48

4839

中环督信转〔2017209-48

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污水处理厂设施无运行,污水由格栅井外管网半路直接偷排。

福州

水、其他

517日,省、市、区环保部门到该厂现场检查,该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污水由格栅井外的管网超越偷排的情况。519日,福州市效能办到该污水处理厂进行核查,也未发现存在污水偷排问题。

不属实

针对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存在的问题,晋安区政府已采取约谈相关责任人、重新聘请工作人员加强管理、依法对偷关电源的人员进行传唤调查等综合措施进行整治,有效确保了该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目前,为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晋安区政府正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社会化运营工作,计划于620日前完成政府购买服务网上挂标工作。同时,宦溪镇政府已安排人员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实行24小时管理制度,一旦发现存在污水偷排的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置,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49

4850

中环督信转〔2017209-49

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辅翼村福银高速高架桥下未知名机砖厂,一直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实心、空心粘土砖。土砖的主要燃料是鞋厂废气边角料PVC及各种塑料垃圾、焦煤等,臭气扰民。

福州

大气

517日,闽侯县政府组织人员再次到现场调查核实。福州利浩建材有限公司已取得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该公司生产的原材料为淤泥质弃土,工厂附近未发现粘土取土点。砖厂的主要燃料是煤粉,厂内未发现鞋厂废弃边角料PVC及各种塑料垃圾。该公司于2017年春节后停产,至今未恢复生产。

不属实

 

50

4862

中环督信转〔2017209-5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尚干镇存在以下问题:1.尚干镇洋中村洋中公园内有一广场舞舞池,该舞池离瀚林滨江御景小区不到30米,每晚6点到9点半用大功率音响和卡拉OK播放舞曲,噪音严重影响小区婴幼儿睡眠及小孩复习功课。2.位于尚干镇洋中村公园与瀚林滨江御景小区中间有一个垃圾中转站,该垃圾中转站离瀚林滨江御景小区不到10米,长年累月堆放恶臭的垃圾,并长期在此焚烧垃圾,引发恶臭、苍蝇、蚊子等问题,小区居民的健康受到威胁。3.尚干镇江滨大道从立项到开工建设已经有78年,该条路临江,一刮风就沙尘漫天,这条未建成的路成为垃圾场,滋生大量蚊蝇,影响环境及周边小区居民健康。

福州

噪声、垃圾、扬尘

1.尚干镇政府已于512日制定了激情广场管理制度,规定中高考期间停止使用,平时广场舞时间上午为700-11:00,下午为18:00-21:00。现群众利用麦克风演唱行为已经停止,跳广场舞时音箱音量也已降低。2.闽侯县尚干镇洋中村垃圾收集点的垃圾收集箱内存放周边群众和30路公交车站运来的垃圾,由于未及时清运,滋生少许苍蝇,以前的确偶有清洁工和周边群众在此处焚烧垃圾。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属实。3.尚干淘江大道路基所填筑的材料为风化石块,所形成的地基硬实、无粉尘,不存在一刮风就沙尘漫天问题,现场察看时未发现成堆垃圾。

部分属实

1.闽侯县政府已要求尚干镇政府加强江滨公园管理,尚干镇政府已安排专人每晚进行巡查,引导参与广场舞的群众文明健身。2.闽侯县政府要求尚干镇政府进一步加大垃圾转运次数,由每日不定时转运,改为每日上午11时、下午62次定时转运。同时,责令尚干镇洋中村卫生员加强巡查,禁止乱倒和焚烧垃圾。

51

4864

中环督信转〔2017209-5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红峰村邱阳河沿岸有多家工厂废气、污水排放严重,包括腐竹厂、家具厂、养猪场等。腐竹厂锅炉产生滚滚浓烟,家具厂油漆扰民,养猪养鸭场臭味扰民。这些工厂将污水直排邱阳河里,破坏生态环境。

福州

水、大气

1.现场查看上街镇红峰村邱阳河沿线不存在养猪养鸭场,闽侯尚峰腐竹厂、闽侯永峰腐竹厂均已关闭停产。闽侯永峰腐竹厂已配备有布袋除尘装置对烟气进行集中处理;闽侯尚峰腐竹厂锅炉配备有水封除尘设备对烟气进行收集处理;2家腐竹厂均建有一套日处理量30t/d的污水设施对废水进行处理。不存在浓烟污染及污水直排等问题。2.闽侯县恒诚伟业木制品厂(家具厂)现场检查时无生产,但由于未配套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刷漆废气无组织排放。该厂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后排至厂区周边沟渠,生产木料洗涤用水就近排至厂区周边沟渠,汇流至邱阳河。

部分属实

1.闽侯县环保局对闽侯县恒诚伟业木制品厂立案处罚,拟处罚金3万元,并责令其停产整顿。
2.
闽侯县政府要求上街镇政府加强监管,在闽侯县恒诚伟业木制品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和未按要求将污水接入市政管网之前,不得恢复生产。

52

4867

中环督信转〔2017209-52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上街镇大浦河由于填河违建,河水黑臭。

福州

517日,闽侯县政府组织人员到现场核查。经调查核实,历史上确实存在大浦河沿线个别村民填河违建,但近两年并无新增填河违建现象。因沿线居民村庄污水接驳管道未建设,居民生活污水排入大浦河,存在水体黑臭现象。

属实

1.福州上街大学新校区市政管理服务中心于今年4月启动新峰溪黑臭水体末端截污工程,目前已完成工程量60%,预计531日完成施工并投入使用。59日已委托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到上街村、新峰村勘察设计污水接驳工程。
2.
上街镇政府于516日要求上街老人活动中心将污水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目前已开始施工。并进一步加大对河道周边的巡查整治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损害河道周边环境的违规行为。

53

4868

中环督信转〔2017209-53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青口镇青林村,恒祥砖厂、虎头山平顺砖厂、大同砖厂无证经营,非法挖山取土,违反产业政策,生产红砖。

福州

其他

1.1)恒祥砖厂非法挖山取土,违法产业政策,生产红砖不属实。闽侯县恒祥新型墙体材料厂未经用地审批,擅自于20124月在青口镇青林村十三亩自然村占地建设,先后建成三座建筑物,闽侯县国土局已立案查处,已处罚人民币5.19万元罚款。425日下午闽侯县青口镇等相关部门对该厂进行生产断电,目前该厂不存在非法挖山取土、违反产业政策生产红砖问题。
2)闽侯县平顺新型墙体材料厂未经用地审批,擅自于20101月开始在青口镇青林村虎头山脚下占地建设,建成两座砖混结构的建筑物,闽侯县国土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人民币2.61万元罚款。该厂用土来源为购买福清市在建工程开挖泥土,未发现挖山取土行为。闽侯县青口镇429日上午已对这家砖厂进行断电查封。目前该砖厂已断电停产。
3)青口镇青林村大同三落厝机砖厂未经用地审批,擅自于1996年开始建设,现已建成竹架结构篷布封顶的建筑物和铁皮封顶的建筑物,闽侯县国土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人民币1.6848万元罚款。该机砖厂无任何相关审批手续,用土来源为购买福清市在建工程开挖泥土,未发现挖山取土行为。429日上午闽侯县青口镇已对这家砖厂进行断电查封。目前该砖厂已断电停产。2.大同砖厂无证经营。

部分属实

1.闽侯县青口镇政府已对闽侯县恒祥新型墙体材料厂、闽侯县平顺新型墙体材料厂、青口镇青林村大同三落厝机砖厂进行断水断电处理,目前三家企业已停产。
2.
无任何审批手续的大同三落厝机砖厂已由闽侯县青口镇政府予以取缔。
3.
闽侯县青口镇政府督促手续不完全的闽侯县恒祥新型墙体材料厂、闽侯县平顺新型墙体材料厂,补齐相关手续之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54

4869

中环督信转〔2017209-54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上街镇万科又一城小区,附近的根雕厂粉尘污染严重,油漆味道刺鼻,影响居民生活。

福州

大气

该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 132-15类似, 517日收到信访件转办单后,高新区管委会组织人员对该片区进行复查,万科又一城周边根雕厂家工厂均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恢复生产。

部分属实

1.56日上午,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下达《关于责令立即停产整改的通知》文书,责令161家木雕加工厂立即停业停产整改,对拒不停产的进行断水断电处理。
2.
511日起,高新区管委会每天安排20名工作人员(含保安)巡查执法,严禁加工厂擅自恢复生产。
3.5
17日,高新区管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整治建平村根雕加工厂所造成的污染的措施。

55

4870

中环督信转〔2017209-55

投诉人反映:鼓楼区塞纳阳光小区,2号楼下的餐馆油烟扰民。

福州

油烟

517日晚,鼓楼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调查核实。福州市鼓楼区峰发小吃店主要从事蒸捞小吃,没有油烟污染;福州市鼓楼区旺财餐饮店,主营蒸捞小吃、兼营小炒,厨房油烟未经净化处理排放;福州市鼓楼区速食达餐饮店和福州市鼓楼区夏天餐馆厨房已配套油烟净化设备,但因清洗方式不正确,导致油烟净化设施未能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达不到预期效果。

属实

鼓楼区环保局于517日,对旺财餐饮店、速食达餐饮店、夏天餐馆分别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鼓环大改[2017]1038号、鼓环大改[2017]1031号、鼓环大改[2017]1026号)要求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净化设施维修整改,同时拟立案分别处罚500元、500元及3000元。
鼓楼区将继续跟踪督促其落实整改,目前该3家餐馆均已停业整改。

56

4872

中环督信转〔2017209-56

投诉人反映:晋安区鼓山镇福光路61号,华联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员工在家里加工汽车产品,气味难闻,影响居民生活。

福州

大气

经晋安区政府组织现场实地勘察,福州市华联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现有三座楼房,分别为办公大楼,研发中心、仓储大楼。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除办公大楼正常使用外,研发中心、仓储大楼均在进行内部装修,未见汽车产品加工生产行为,没有废气污染源。该公司每天上班时间为早上830分至晚上18时,晚上均有3名工作人员在该公司进行安保值班。

不属实

晋安区政府责成鼓山镇继续加强巡查,一旦发现该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57

4874

中环督信转〔2017209-57

投诉人反映:56日反映的仓山区卢滨路和东林支巷的金闽小学规划用地被钢材切割加工厂侵占,噪声扰民,至今仍然没有整改到位。

福州

其他

该信访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103-43113-47170-21信访件所涉内容基本一致。511日下午,当事人郑丽如已清空地块内所有设备、设施及货物。512日至19日,仓山区政府在日常巡查中未发现该地块有其他钢材加工情况出现。吴永榕拆卸、搬离脚手架及建筑模块产生噪声影响周边群众。

部分属实

1.因吴永榕未于517日前清空堆放在该地块的脚手架及建筑模块,518日上午,仓山区政府组织执法人员依法予以强制清理,已于521日下午前清理完毕。
2.5
17日起,仓山区市容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和金山街道将加大对该地块巡查力度,切实杜绝加工钢材噪声扰民情况反复。同时,仓山区金山街道将加大对该信访件反映地块周边群众的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产生噪声的原因及清理完毕的时间,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

58

4880

中环督信转〔2017209-5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鸿尾乡官路村有数十家企业经营竹、木、铁工艺品工厂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非法排污,污染环境,特别是福州鸿林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旺达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广旺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康明凯工艺品有限公司,污染特别严重。

福州

水、大气、生态

此信访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161-44、中环督信转〔2017170-24信访件相类似。517日,闽侯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到现场核查。
现场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已配备布袋除尘装置,喷漆废气经水帘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喷涂、喷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再经排气筒排放,未发现有酸洗工序和生产废水产生。个别生产车间会产生部分无组织排放粉尘,可能会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影响。企业喷漆工序也不可避免有一定气味产生。

部分属实

1.512日,闽侯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闽侯县工艺品行业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辖区内工艺品行业的摸排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确责任清单,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分成过渡期和远期两个阶段进行整治:(1)过渡期分为摸排阶段、整改阶段、总结阶段;(2)远期,经过前期的摸排整改后进行总结,在远期规划中对工艺品行业进行整合提升,完善经营生产管理,确保做到设施齐全、生产清洁、废气废水达标排放的要求。
2.
过渡期内,闽侯县政府责成相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1)对未办理环评审批的一律要求限期补办;
2)对于已经审批但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的一律要求限期验收,验收未合格的停产限期整改;
3)对于已经验收但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一律要求限期整改,对于限期未能完成整改任务的一律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
4)对达到整治要求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59

4887

中环督信转〔2017209-59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永泰县塘前乡大樟村的恒顺石材加工有限公司开采石料,使生态环境受到破坏。诉求:请查处。

福州

生态、噪声、扬尘

1.恒顺公司20133月成立,于2015929日注销了采矿许可证并撤离,已不存在恒顺公司在塘前乡采石情况。恒顺公司在开采期间,手续完善、合法,无毁山开采情况。2.目前,永泰县塘前乡仅有一个矿区、一家企业作业。矿区为牛项山矿区,其采矿权在取得环保、林业、水利(水土保持)、安监等部门的预审和审批之后, 于2015113日通过福州市地矿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拍卖,由宏源公司竞得。20151231日,宏源公司申办采矿许可证。20169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正式组织开采生产。
3.
永泰县环保局自去年9月宏源公司正式开矿加工生产以来,多次到宏源公司加工区开展监督性监测,具体监测结果均达标。

不属实

宏源公司已按永泰县政府的要求,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一是强化环境保护职责的履行,按照环保要求重新完善各项环保设施;聘请环保专员,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二是加强环境管理,加大洒水车对厂区外的县道路面的循环洒水密度和路面清扫次数。三是对已开挖终了的矿区台阶及时复绿。四是对运输车辆限高限重并采取撒漏保护,对运输道路进行全面修整并加强维护。

60

4889

中环督信转〔2017209-6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甘蔗后山工业区,环境污染十分严重,特别是污水直排污染闽江。诉求:请查处。

福州

水、大气

此信访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179-57信访件类似。
5
18日,闽侯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到实地查看。经调查核实。
1.
企业喷漆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的气味情况属实。企业喷漆工序虽已配备水帘机、活性炭装置等废气处理设备,但不可避免有一定气味产生。
2.
污水直排污染闽江情况不属实。甘蔗街道陈店湖工业区市政污水管网已投入使用,产生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均已接驳到市政管网,纳入福建侯官海峡环保有限公司(闽侯县城关污水处理厂)处理。

部分属实

闽侯县环保局继续对工业区内的企业进行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排查,确保企业废气达标排放。

61

4890

中环督信转〔2017209-6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沙埔镇牛头尾至屿陆岛交通码头增设违建散装水泥罐体转运站,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福州

生态、扬尘

1.硕鑫公司建筑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为简易建筑,于2011年已经过省发改委备案(闽发改备(综)〔2011A06007号)。依据硕鑫公司与沙埔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该用地于20196月份到期,用地性质为未利用地(滩涂),根据《福州市“两违”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文件精神,沙埔镇予以暂时保留,待其合同到期后自行拆除。
2.
今年215日福清市环保局曾联合沙埔镇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当日该公司未生产,但有疑似恢复生产迹象, 223日福清市环保局下达《福清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融环保法〔201754号),责令其立即停止散装水泥转运项目的生产,停止排放污染物。此后沙埔镇也陆续跟踪督查,均未发现该公司有装卸作业迹象。517日福清市沙埔镇联合福清市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核实,未发现福建硕鑫贸易有限公司有装卸作业,现场发现水泥传输带已经生锈,没有生产迹象。

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实,未发现硕鑫公司有装卸作业迹象,福清市已责成福清市环保局及沙埔镇人民政府,加强对硕鑫公司巡查,确保硕鑫公司在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之前履行停产决定。

62

4898

中环督信转〔2017209-62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仓山区林洲路世欧彼岸城A小区临街的商铺开设了十几家排档,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福州

噪声、油烟

该信访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151-46信访件涉及内容基本一致。517日晚,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到该路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9家餐饮店未营业,长维火锅店、二宝餐厅、叙苑小吃店、巴蜀人家小吃店融信城分店、鱼多多鱼庄、东海渔村小吃店、龙爵餐饮店、阿盼餐饮店等8家餐饮店正在营业,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正常运行,店内未发现消费者大声喧哗现象。经核实,该小区沿街一楼餐饮店确实曾存在油烟、噪声扰民等问题,影响周边环境。

属实

1.517日晚,仓山区环保局责令粥而复食粥铺店在未完成油烟净化器安装前不得私自恢复经营。仓山区环保局将加大对该店的监管力度,一经发现恢复经营情况,将立即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2.
仓山区政府对该路段沿街餐饮店将加强日常巡查,每天安排至少2批次执法人员进行定点巡查,避免油烟、噪声扰民等现象回潮。
3.
针对一层沿街店面未配套公共烟道问题,目前仓山区环保局已完成两套餐饮油烟治理备选方案。530日前仓山区环保局将组织专家对治理方案进行评审,形成可行性方案。610日前由属地镇街牵头开展餐饮油烟示范点的整治工作。6月底前由仓山区环保局、属地镇街组织专家组和业主代表对示范点整治情况进行论证,待形成成熟的治理方案后,由各镇街按照属地责任,对餐饮聚集地进行集中整治。

63

4903

中环督信转〔2017209-6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福清市江阴镇后庄村陈*文倒卖坟地,破坏山林生态。诉求:请查处。

福州

生态

518日,福清市民政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到后庄村实地核查。信访人所反映的陈*文应为江阴镇后庄村民陈国文,陈国文已于20157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入狱,目前仍在狱中服刑,故不存在信访人所反映的陈*文倒卖坟地,破坏山林生态现象。调查人员对公墓区进行现场勘察,并现场询问江阴镇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江阴镇后庄村村干部及护林员、公墓区管理人员,没有发现倒卖墓地情况。

不属实

福清市政府已责成江阴镇加强巡查,避免出现倒卖坟地,破坏山林生态等现象。

64

4920

中环督信转〔2017209-6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鹤上镇桃坑村魏珠村,村中山林地40多亩被非法占用采矿,植被被破坏。

福州

生态

鹤上镇桃坑村村民魏国兴非法占用采矿,导致植被破坏。

部分属实

1.20164月,长乐市国土局将魏国兴以涉嫌非法采矿罪移送司法机关,目前魏国兴已被依法判刑处理。
2.
长乐市鹤上镇政府在该矿区设置围挡并设立警示标志,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65

4921

中环督信转〔2017209-6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兰圃村兰圃山青坑岩,违建大型养殖场(100多头猪、7000多只鸡、4000多只鸭),污水直接排放,违建养殖场时毁坏林木,导致水土流失严重。

福州

水、生态

1.信访人反映兰圃村兰圃山青坑岩,违建大型养殖场之前确实存在养殖蛋鸡,并有污水直接排放现象的情况属实。但该养殖场已于515日全部拆除。
2.
信访人反映该大型养殖场有100多头猪、4000多只鸭,违建养殖场时毁坏林木,导致水土流失严重的情况不属实。2005年,林松喜在闽侯县祥谦镇兰圃村青坑岩山场建设养鸡场,该地块之前系地瓜园地,未发现林松喜在该山场建设养鸡场过程中有毁林行为。

部分属实

闽侯县政府责成祥谦镇于527日前,将该养殖场鸡舍拆除后的残留杂物清理干净。

66

4928

中环督信转〔2017209-66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长乐市航城镇洋屿村的福州锦龙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水泥砖,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福州

大气、扬尘

518日,长乐市组织相关部门对福州锦龙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因原料供应原因已于53日停产。2016年该公司技改后无生产废水、废气产生;原辅料堆场配套建设防风墙和喷水压尘装置;少部分原料露天堆放,有帆布遮盖;粉煤灰运输过程采用密闭式运输,防止洒落扬尘污染;粉煤灰进料工序安装有除尘装置,减少扬尘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经二级生化处理后排放周边水体。

部分属实

长乐市相关部门已督促该公司将经二级生化处理的少量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67

4929

中环督信转〔2017209-67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仓山区金港路和园小区西侧人行道上晚上占道经营的小摊噪声、油烟污染很大。诉求:请查处。

福州

噪声、油烟

517日晚,仓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检查,在该段人行道上未发现占道经营摊点,不存在噪声、油烟污染现象。经核实,该段人行道上确曾存在夜间占道经营的小摊噪声、油烟污染问题。今年414日至430日期间,仓山区政府对辖区内夜间大排档及烧烤摊点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通过整治,该段人行道上夜间占道经营问题已于414日整治到位。

不属实

仓山区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巡查值守,每日巡查3次,并在夜间安排2名工作人员定点值守,严防该人行道夜间占道经营问题反弹回潮,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予以顶格处罚。

68

4940

中环督信转〔2017209-68

投诉人反映:位于福州市长乐市文武砂镇东岱村的福建八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水泥砖,环境污染严重。诉求:请查处。

福州

大气、噪声、扬尘

518日,长乐市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核实。检查时,该公司处停产状态,厂内未见工人。经核实,该公司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许可,擅自建设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201469日,长乐市国土局已对该公司违法用地予以立案查处,处罚184514元。20157月,长乐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立案查处;20159月,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处罚款6万元;20166月,由于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长乐市环保局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8月,长乐市人民法院下达了行政裁定书;20174月,该公司交付执行款6万元,并停止生产。

属实

目前该公司已停产。长乐市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监管,防止该公司擅自恢复生产。

69

4968

中环督信转〔2017209-69

闽侯县大湖乡后洋村的福建光华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养猪场污染环境,开山破坏山体,破坏林地、耕地。

福州

生态

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与中环督信转〔2017122-26、〔2017132-16、〔2017142-24信访件相类似。518,闽侯县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1.
检查时该公司日处理300吨的养殖废水处理系统正在运行,猪尿液通过沼气池、沉淀池、生物菌池、曝气池等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猪舍冲洗,多余部分用于回灌,未发现外排。该公司对猪场主要采取漏缝板、半漏缝板、人工取粪方式清理,猪粪堆放在专门的堆粪场发酵,做有机肥处理。闽侯县环保局511日对该公司再次监测,结果显示废水达标排放。目前该公司滴灌管网已铺设安装完毕。
2.
该公司总占地面积35641.26平方米(合53.46亩),其中设施农用地52.14亩,其余为林地和农村道路用地,不涉及耕地。经518日现场踏看,该公司项目地块未超范围建设,未发现开山破坏山体,破坏林地的行为。

不属实

1.闽侯县环保局已于513日对该公司废水超标排放行为立案处罚2万元。
2.
闽侯县相关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福建光华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重点监管,将不定期检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备运行情况,确保该公司养殖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灌。
3.
闽侯县相关部门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巡查,一旦发现该公司存在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70

4970

中环督信转〔2017209-70

投诉人反映:福州晋安区兰庭墅的大门口有一废弃的池塘被当地村民违章盖房出租加工石材,粉尘、噪声污染严重,池塘内养鸭臭气熏天。

福州

大气、噪声

1.该处曾存在3家寿山石加工点,由于其紧邻居民区,加工过程产生的噪声、粉尘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影响。现场检查时,3家寿山石加工点均已停止生产,生产设备已搬离,粉尘和噪声污染源已消除。
2.
经向周边村民了解,郑**此前在池塘边养有鸡鸭18只,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现场检查时,郑**已将养殖的家禽迁移,该处已没有家禽存栏。

部分属实

1.晋安区已要求该房屋的房东联系承租户于5月底前将存放在承租屋内的寿山石原料搬离现址。目前,寿山石原料正在加紧清运中。
2.
晋安区已要求村民郑**不得再饲养家禽,并尽快做好之前养殖地点的周边环境卫生。
3.
晋安区已安排专人加强巡查,跟踪落实整改情况,防止环境违法行为反复回潮,一经发现,立即依法予以查处。

71

4973

中环督信转〔2017209-71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南通镇凤溪自然村东面的虎头山有一家福州南港石材公司开山采石破坏山体,噪声、扬尘严重影响村民的生活。

福州

噪声、扬尘、生态

今年517日,闽侯县组织相关部门再次前往现场实地查看。检查时,该公司仍处于停产状态。
1.
闽侯县已于今年52日约谈该公司法人代表,该公司已于52日停止生产。
2.
该公司现已对破碎机台的喷淋系统进行完善,加装了两台雾炮机,并已建成5格截水沉淀池,避免雨天泥沙随雨水汇入小溪。

不属实

闽侯县将继续督促该公司按照《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限期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的通知》文件要求,于今年610日前申请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72

4978

中环督信转〔2017209-72

投诉人反映:福州永泰县塘前乡采石场破坏了周边生态环境,噪声、扬尘污染严重。

福州

噪声、扬尘、生态

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与中环督信转〔201717-1146-2483-14113-27151-41151-68209-59209-82209-89等信访件一致,为重复信访件,现已累计10件。永泰县委、县政府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部署调查处置工作,由永泰县政府牵头,组织县国土、水利、环保、林业、公安、交通、住建、安监等部门及塘前乡组成工作组,前往现场调查核实,对相关噪声、扬尘、水质、超载运输、矿区规模、破坏山林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并均已认真答复。

不属实

 

73

4981

中环督信转〔2017209-73

投诉人反映:连江县潘渡乡陀市村安山边自然村的山水洗涤有限公司环保手续不全,现白天不敢生产,改在夜间生产,排放污水污染环境。

福州

517日晚,连江县组织相关部门对山水洗涤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锅炉废气经过水封除尘池过滤后由3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洗涤废水经3个沉淀池过滤后排到后山林地,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连江县环保局当场对该公司水洗机、烘干机和配电箱进行查封。

属实

1.517日晚,连江县相关部门当场对山水洗涤有限公司水洗机、烘干机和配电箱进行了查封。2.519日,连江县环保局对山水洗涤有限公司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处以3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停止生产。3.519日,连江县潘渡乡对山水洗涤有限公司进行了断电处理。4.连江县要求潘渡乡人民政府、连江县环保局负责督促山水洗涤有限公司于45天内拆除并搬离所有生产设备。

74

4983

中环督信转〔2017209-74

投诉人反映:福州闽侯县的福州业通家居制造有限公司、福州鸿林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县永森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纵横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福州明富工艺品有限公司、闽侯县博达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建闽侯盛艺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欣博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林威家居有限公司、福州星月家居装饰用品有限公司、闽侯园艺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闽源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坚利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群尚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闽墘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康明凯工艺品有限公司粉尘、喷漆、臭气扰民,废硫酸、废漆排入农田水沟。

福州

水、大气

此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与中环督信转〔2017179-30、中环督信转〔2017179-31、中环督信转〔2017179-32信访件相类似,属多次重复投诉件。近日以来,闽侯县组织相关部门多次前往相关企业现场检查查。经核实,大部分企业已配备布袋除尘装置,但个别企业生产车间会产生部分无组织排放粉尘,可能会对周边群众造成一定影响;喷漆废气经水帘机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喷涂、喷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再经排气筒排放,但不可避免有一定气味产生;未发现有酸洗工序和生产废水产生。

部分属实

1.今年512日,闽侯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闽侯县工艺品行业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辖区内工艺品行业的摸排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明确责任清单,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分成过渡期和远期两个阶段进行整治,过渡期分为摸排阶段、整改阶段、总结阶段;经过前期的摸排整改后进行总结,在远期规划中对工艺品行业进行整合提升,完善经营生产管理,确保做到设施齐全、生产清洁、废气废水达标排放的要求。2.目前立即对上述工艺品企业开展以下工作:对未办理环评审批的一律要求限期补办;对已经审批但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的一律要求限期验收,验收未合格的停产限期整改;对已经验收但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一律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一律责令停产或予以关闭;对达到整治要求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5

4993

中环督信转〔2017209-7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长乐市首占镇赤屿村,长乐明彬新型墙体有限公司,无环评违规生产,烧煤排放黑烟、粉尘,排放恶臭刺鼻废气。

福州

其他、大气

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与中环督信转〔2017122-31信访件相似。518日,长乐市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整改状态。经核实,该公司已经长乐市环保局环评审批和验收。该公司4/时燃煤锅炉配套麻石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的烟气经一根35米高的烟囱排放,符合审批要求。除尘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不会产生黑烟和排放恶臭刺鼻气体,根据该公司竣工验收报告和监督性监测情况,锅炉废气均达标排放。长乐市环保局在59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原辅料堆场未配套防扬尘措施,即对该公司立案处罚,拟处罚金3万元,并责令立即购买防尘网等物品对原辅料进行遮盖,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部分属实

1.长乐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原辅料堆场未配套防扬尘措施行为立案处罚3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停产整改,正进行堆场场地硬化、建设防尘喷淋措施,堆放的原料已盖上塑料布。
2.
长乐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完成整改后须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待该公司恢复生产后,将立即再次对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76

4994

中环督信转〔2017209-76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琅岐经济区农旗村,嘉登恒发建材有限公司,无环评违规生产,烧煤排放黑烟、粉尘,排放恶臭刺鼻废气。

福州

其他、大气

接到信访件后,马尾区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嘉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该公司于2007524日经福州市琅岐经济区建设环保局审批,生产过程中原料在破碎、输送、装载机卸料等过程均产生粉尘,由于生产现场为半开放式作业且没有及时将场地内的积尘进行清扫,导致厂区部分区域积尘较厚,车辆行驶时产生扬尘。该公司设立时使用燃煤锅炉,20158月完成锅炉改燃工程,将燃煤锅炉改为燃生物质锅炉。现场核查时,该公司内没有煤炭,锅炉使用的燃料为生物质成型颗粒,烟囱未见黑烟。经监测,锅炉烟气排放达标。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恶臭刺鼻废气。

部分属实

1.对该公司未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已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下文责令于今年617日之前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2.
对该公司部分环保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拟处罚款6万元。
3.
对该公司部分砂石、废料等易扬尘物质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行为,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加强管理落实防尘措施。

77

4996

中环督信转〔2017209-7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春晓苑2座楼下,恒快达有限公司,每天傍晚开始油烟直排居民区,影响楼上居民生活。

福州

油烟

517日,仓山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经核实,该店面作为“饿了么”送餐员休息点,店内共有休息室2间,卫生间1间,未发现厨房及餐饮设备。

不属实

 

78

5000

中环督信转〔2017209-78

投诉人反映:中石油西气东输工程三线东段EPC项目部管道施工过程中,在福清市东张水库上游水源保护区内施工,破坏水源地生态环境。

福州

生态

518日,福清市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调查核实。福清市东张镇境内的路线多为山地,地势陡峭,加上施工作业面宽,前后工期长,而且南方雨季多,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未能按照工程作业的程序对于部分回填区及时进行水保修复到位。自201412月底开始,东张镇政府一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水土流失问题,均第一时间要求项目方整改。经现场核实,项目方对施工地点均有采取挡墙护坡,植草护坡等水土保持措施,但部分路段仍出现土壤裸露现象,据项目方人员介绍,部分施工现场实施的植被恢复措施还需要一定的恢复期。该项目水保方案由水利部审批,目前尚未开展验收。

部分属实

福清市将继续加强巡查,督促西气东输三线管道工程项目部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保障水源安全。

79

5001

中环督信转〔2017209-79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瀛洲街道老药洲街,夜间大排档,油烟、客人喧哗噪声扰民。

福州

油烟、噪声

517日晚,台江区政府再次组织区市容管理局等部门人员实地查看,未发现重新营业的迹象。

不属实

 

80

5002

中环督信转〔2017209-80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鼓楼区得贵路58号新闻出版局宿舍大院内,违建洗车场,噪声、污水扰民。

福州

其他、噪声

517日,鼓楼区组织有关人员现场调查核实。该洗车场系福州闽翔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宁兆生,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于今年412日建设完工。该洗车场日常作业声音较大,影响到附近居民休息;在洗车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直接排放到路面,既产生了一定污染,又给行人带来不便。

属实

517日,鼓楼区市容局在现场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责令当事人立即自行拆除,向其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责令其停止营业;519日,经现场核实,该洗车场违章搭建的帐篷已全部拆除,鼓楼区市容局对活动集装箱铁皮房实施了暂扣拖离, 同时,要求福建省新闻出版社宿舍管理人员加强对大院内停车场的管理。

81

5003

中环督信转〔2017209-81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仓山区洪湾南路飞凤山水厂旁,几家大型渣土车轮胎店,夜间不间断补胎,产生很大噪声。

福州

噪声

515日,仓山区政府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存在9家渣土车维修店基本在夜间营业,且均在店外占道维修,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群众的问题。516日,仓山区环保局对该路段9家维修店分别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仓环限改〔2017212220号),责令其立即停业,在未取得环保审批并通过仓山区环保局验收前不得擅自恢复经营。518日,仓山区政府再次组织有关人员对该路段核查,发现上述9家维修店中2家已自行搬离,余下7家均未营业。

部分属实

518日起,仓山区建新镇组织人员,于每晚20时至次日凌晨4时对上述未自行搬离的7家维修店开展巡查,一经发现私自恢复经营活动,仓山区政府将依法予以取缔。同时,继续加大对该路段的巡查力度,杜绝渣土车维修噪声扰民情况出现。

82

5005

中环督信转〔2017209-82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永泰县塘前乡唐乾明月小区对面,采石场噪声巨大,粉尘漫天,废气石渣随意堆放,破坏植被。

福州

生态

该信访件为重复信访件,现已累计10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17-1146-2483-14113-27151-41151-68209-59209-72209-89等信访件为重复信访件。从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核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牵头,县国土、水利、环保、林业、公安、交通、住建、安监等部门及塘前乡组成工作组,现场核实,对相关噪声、扬尘、水质、超载运输、矿区规模、破坏山林等问题深入调查,并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均认真回复。

不属实

 

83

5006

中环督信转〔2017209-83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1.南通镇陈厝村和罗洲村,河水污染严重。2.白沙镇通往白沙林场路边山上,垃圾满山,露天焚烧,污染空气以及地下水。3.甘蔗街道周边工厂污水未处理直排,如昙石山大道国隆石厂。

福州

其他

1.517日,闽侯县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核查,目前正在清理中。
2.5
18日,闽侯县组织有关人员实地核查。自20172月开始,白沙镇政府在该垃圾堆放场沿线张贴公告,对外通知封场并停止使用。现没有新的生活垃圾运往该堆放场,同时堆放点内陈旧性垃圾正外运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进行处理。由于陈年垃圾堆放,偶尔会产生小区域的垃圾自燃现象,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白沙镇政府对垃圾堆放场进行封场后,采用挖掘机对现有垃圾进行整治,做好渗水和排气处理。目前小部分自燃现象已经消除,堆放点周边没有发现污水外溢流出。
3.5
18日,闽侯县组织人员对该工业区内企业进行摸排查看。该工业区企业主要为工艺品为主,大部分企业的工艺生产流程为:原料-喷漆-烘干-包装-成品,在检查的含喷漆(喷粉)工艺的厂家都配置水帘机,进行过滤排放,该工业园区市政雨污水管网完善,区内的企业产生的污水都已接入市政管网,排入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信访人例举的昙石山大道国隆石制厂内已建有沉淀池,将生产过程的工业废水收集处理后,再回用于生产线循环使用,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部分属实

1.针对洲洋浦河水污染问题,南通镇政府已于今年410日编制洲洋浦应急疏浚方案,工程估算投资16万元,主要对洲洋浦河道进行淤泥、垃圾清理。从59日已开始清理,预计531日前可完成。罗洲村、陈厝村在洲洋浦沿岸增设8个垃圾桶,定点收集沿岸居民生活垃圾,并安排卫生保洁员每天巡查,及时清理洲洋浦沿岸居民的生活垃圾,防止垃圾丢弃漂流河面。
2.
白沙镇政府已委托福建海西环保有限公司将垃圾堆放场内垃圾转运至福州红庙岭垃圾处理站处理,同时委托具备环境甲级设计资质的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对陈旧垃圾场进行设计,对垃圾场实行超嗜热好氧微生物减量化处理。计划用812个月时间对陈旧垃圾进行超嗜热复合微生物菌群原位快速消解修复技术对陈年垃圾进行降解后进行分选,实现垃圾矿化、无害化、减量化,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84

5010

中环督信转〔2017209-84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五都大道左右大面积挖山取土,破坏生态约500亩,2014年开始运进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污染河道。

福州

垃圾

518日,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地块约为445.7亩,主要为项目用地。万丰农业地块面积212亩,最早系南旗村山田水稻田用地,201511日,南旗村委会将该地块发包给福州万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用于农业生产。万丰农业对该地块内原有鱼塘进行土方填埋,目前土地已平整完毕,不存在挖山取土,乱倒建筑、生活垃圾的现象。部队项目用地233.7亩,建设用地项目为闽侯县2012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为特殊用地。原属南旗、南前、五都三个村(居)以及南屿国有林场。所涉林地经省林业厅审核同意。2014年开始进行回填土方,目前部分土地已平整完毕,尚未动建。不存在挖山取土,乱倒建筑、生活垃圾的现象。五都大道建设涉及桥梁建设横穿五溪河道,原忠观桥拆除重建,为保障五都村民出行,于五溪河道上搭设临时便桥,新桥梁建设临时占用部分河道,进行基础施工。目前桥梁左幅已经架设,右幅预计六月上旬完成架设,不存在生活垃圾侵占河床的情况。

部分属实

1518日,高新区管委会要求福建省南安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加快工程进度,715日前完成新桥梁建设的同时,即拆除临时便桥,并根据设计图纸进行疏浚河道整治,确保河道畅通。
2
.高新区管委会要求福州万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92403部队加强对已围挡项目地块的管理,严防乱倒垃圾。
3
.要求南屿镇综合执法大队加强巡查,及时制止、处罚乱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行为。

85

5022

中环督信转〔2017209-85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闽侯县鸿尾乡牛头山的福州闽乾工艺品有限公司,生产时散发油漆味道,影响村民健康;污水直接排入闽江。

福州

水、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与中环督信转〔201793-37、中环督信转〔2017113-29信访件相类似。517日,闽侯县组织人员再次到现场核查。该公司已停止生产。

不属实

 

86

5044

中环督信转〔2017209-86

投诉人反映:闽侯县江洋龙状村村中及山坳的多处养殖场(养殖规模1000左右,负责人均为周*俤),臭气扰民,粪便排入溪中。

福州

水、大气

517日,市国资委组织市农工商集团有关人员现场调查核实。经查,江洋龙状村中仅有周炎俤、黄水莲夫妇一处养猪场(共6个小间),面积约221平方米。今年3月,周炎俤夫妇偷偷在龙状村山坳树林里搭建简易猪舍,仅有一条1米多宽的小路与外界相连,地处较为隐蔽。517日下午,江洋农场工作人员和江洋村干部在现场清点后,发现存栏生猪86头(其中,母猪3头、小猪83头)。该养猪场距村民居住点约280米,臭气较重,对周边村民生活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市农工商集团责成福州市江洋农场立即关停取缔龙状村生猪养殖场。5188时,市农工商集团组织人员对生猪养殖场进行清理整治, 51916时已完成生猪养殖场的全部拆除工作。市国资委将继续督促市农工商集团及其权属企业市江洋农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防止该生猪养殖场回潮。

87

5045

中环督信转〔2017209-87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台江区工业路264号沙县小吃、266号福安小吃,油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福州

油烟

517日,台江区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检查。经查,台江区工业路266号福安小吃,经营面积约40平方米,主要经营蒸煮类不产生油烟项目,未办理工商及食药部门核发的营业证照;台江区工业路264号沙县小吃,经营面积约40平方米,主要经营小吃兼做炒盘,未办理工商及食药部门核发的营业证照,店内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

部分属实

517日,台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台江区工业路264号沙县小吃、266号福安小吃停止营业,要求其办理相关证照后方可对外营业。518日,执法人员现场核实时,两家店均已停止营业。

88

5047

中环督信转〔2017209-88

投诉人反映:福州市连江县筱埕镇蛤沙村在建的定海湾度假城,又名山海运动小镇,未办理任何征地等手续违规建设,烧山毁林、炸山挖石、填海建房,且将建筑废渣、废漆、建筑垃圾等倾倒海洋中,破坏生态环境。

福州

水、生态

1.该项目一期定海湾度假城用地224亩于201210月摘牌,配套6.69亩临时用地,20161125日经连江县国土资源局批准使用,该项目经审批后才动工建设。
2.
连江县定海湾沙滩整治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已完成专家论证,报批工作正在进行中。该项目系旅游开发项目,海洋岸线、沙滩保护、林地景观是该项目的重点保护提升内容,业主在原有自然景观基础上进行提升装饰,并无向海中倾倒建筑废料、废漆、建筑垃圾等破坏生态环境现象。
3.
炸山挖石系是该项目石方场地平整爆破,控制爆破工程已于2016128日提交福州市公安局,并于20161216日获福州市公安局复杂环境爆破作业行政许可事项批准。地块平整爆破是经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正式审批后进行。建房是在审批224亩和配套6.69亩临时用地上进行建设,不存在填海建房行为。
4.
经查,违法当事人程**为增加老人会收入,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山海运动小镇项目部后方即洋沙山脚下林地上平整林地,建设房屋。

部分属实

1518日,连江县林业局经初步调查,对违法当事人程**未经审批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并通知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
.因程**未经审批非法占用林地,建设工人宿舍食堂造成林地破坏,筱埕镇已责令当事人对该地块进行植被绿化恢复,目前已修复约1800㎡。

89

5051

中环督信转〔2017209-89

投诉人反映:永泰县塘前乡唐乾明月对面采石场,噪声、扬尘扰民,且擅自扩大石场规模、破坏山林扩大堆场用地,还有超载运输、破坏河堤的行为。

福州

噪声、扬尘生态

该信访件为重复信访件,现已累计10件,与中环督信转〔201717-1146-2483-14113-27151-41151-68209-59209-72209-89等信访件为重复信访件。从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核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牵头,县国土、水利、环保、林业、公安、交通、住建、安监等部门及塘前乡组成工作组,现场核实,对相关噪声、扬尘、水质、超载运输、矿区规模、破坏山林等问题深入调查,并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均认真回复。

不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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