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六批)

日期:2019-08-01 13:11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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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7月31日,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的第六批群众信访举报件38件,各责任单位按照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按照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予以全文公布。

 

序号

受理
编号

行政
区域

交办问题的基本情况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2FJ201907210067

福州市闽侯县

青圃岭自然村里的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偷排污水到农田,废气(特别是晚上)扰民。

大气,

1.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车间,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检查时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对周边农田查看,未发现废水排到农田痕迹。
2.
焚烧炉配套烟气余热回收系统、酸气干法吸收系统、活性炭吸附系统、布袋除尘系统、湿式洗涤喷雾塔、烟气加热系统和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密闭、负压;医疗废物暂存间密闭、冷藏、负压。经调阅今年第一、二季度监督性监测报告、企业自行委外监测报告以及在线监控数据显示废气均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1、闽侯县政府将持续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说明工作。
2
、闽侯生态环境局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要求企业污染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

D2FJ201907210062

福州市闽清县

坂东镇坂西村89号村民刘某某围堵化粪池,将污水直排耕地。

经核实,坂东镇坂西街89号村民建设的化粪池位于其房子一层后侧内部走廊地基下方,未发现围堵化粪池现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土沟流入灌溉渠。

不属实

坂东镇将督促村民及时清理维护化粪池,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3

D2FJ201907210059

福州市仓山区

尤溪洲大桥未做隔音屏,噪声扰民。建议增设隔音屏。

噪音

经现场调查核实,因尤溪洲大桥规划、建设时间均早于周边楼盘开发时间,故未配套建设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护设施,存在噪声扰民现象。

属实

已开展隔音屏采购工作,确定榕圣市政和省二建等两家施工队伍,计划8月份开始施工。

 

4

D2FJ201907210068

福州市闽侯县

门口村村民林某某2012年开始用垃圾填埋淘江(乌龙江的支流)象鼻段,租给他人建设庒尼水泥厂,水泥厂污水直排滔江。

此件与第五批受理编号D2FJ201907200076信访件重复。
1.
经核实,信访件反映的是祥谦镇门口村象鼻自然村过洋33号门前地块。违法填埋地块超出河道岸线部分面积为5.35亩,其中硬化土地面积3.03亩。
2.
福州庄尼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曾在该地块经营。因违章搭建被查处,庄尼公司已于613日自行拆除厂房及大部分生产设备。检查时,现场剩余3个材料罐体尚未拆除,未发现污水直排滔江的情况。

部分属实

1.722日,祥谦镇政府对该地块超出河道岸线的水泥硬化3.03亩部分进行破碎,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2.
督促庄尼公司于813日之前将3个材料罐体拆除并清理完毕。
3.
镇政府已将该地块列入门口工业集中区沿乌龙江岸整治范围进行整治。

 

5

D2FJ201907210061

福州市仓山区

金山街道洋下河水量很少,夏天散发恶臭,第一轮环保督察曾反映。

1.经现场核实,信访人2017年曾投诉过该河道,主要是反映仓山区凤岗路临时安置房生活污水和粪便通过两根污水管道直排内河。仓山区政府已拆除临时安置房,污水直排问题已解决。
2.
该河与闽江相通,平时属于感潮河道,722-25日连续三天现场实测水量,测量结果显示水量充沛。
3.
该河已建成的截污系统正常运行,沿河未发现污水入河;经722-25日连续三天现场取样送检,检测结果显示非黑臭。

部分属实

1.该河道已于20176月列入金山奥体片区水系综合治理及运营维护PPP项目,目前河道清淤、截污管施工已全部完成,清淤9.5万立方米,新建截污系统5.36公里,剩余沿河景观绿化收尾正在施工。
2.
仓山区政府要求该项目加快施工进度。

 

6

D2FJ201907210082

福州市福清市

东壁岛东华村华盛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对面海岸存在倾倒渣土垃圾现象。

土壤

此件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五批受理编号X2FJ201907200062信访件重复。
1.
经查,实为福清市闽辉东壁岛围垦开发有限公司在围垦工程已合拢的海堤内填土。该区域内的工程建设已获海域使用批复。福清市政府同意其外购渣土回填。今年5月和6月的渣土土质检测报告显示符合质量要求。
2.
在东壁岛围垦整个施工过程及养殖区晒滩阶段,未发现该公司排放废水,或将渣土等废弃物堆放在大堤及海岸线上,也未发现工程造成垦区外生态破坏及水源污染的现象。

部分属实

1.福清市政府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对闽辉公司外购渣土进行抽查检测,确保闽辉公司外购渣土质量符合要求。
2.
福清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杜绝生态破坏、水源污染等问题出现。

 

7

X2FJ201907210081

福州市连江县

苔菉镇党委书记林某某(苔菉秀丰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苔菉村书记黄某某实施”苔菉中心渔港”工程建设,骗取苔菉村“过港山”国家二级生态保护公益林,砍伐生态防护林用于建设经营性房地产,非法开山掘土、采石、开炸平山,破坏生态环境。

生态

1.经现场调查核实,苔菉中心渔港项目使用林地均属于国家生态公益林地,项目使用林地与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合法。
2.
苔菉镇旗山尾(又名“过港山”)林地平整后作为渔港后方陆域配套设施用地,不用于建设经营房地产,此处开采的石料用于建设码头、防坡堤等。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并通过水利部门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目前建设单位开山掘土、采石属于正常施工行为。

部分属实

1.连江县政府将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处置。
2.
苔菉镇政府将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说明工作。

 

8

X2FJ201907210078

福州市连江县

福州市连江县政府将浦口镇官岭村两千亩内海填海造陆用于堆放建筑垃圾,造成海洋生态破坏,损害养殖业主利益,污水污染周边环境。

海洋

1.浦口镇官岭村填海造地地块为连江可门工业园区企业生活配套基地项目,填方工程依法取得审批手续。填方土质为三类土以上,经检测均未超标。现场核查时也未发现填方工程排放废水污染环境、破坏海洋生态行为。
2.
存在渣土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问题。

部分属实

1.浦口镇政府将做好周边养殖业主及群众的解释说明工作。
2.
可门管委会持续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及填方土质监管,避免施工影响周边环境。
3.
连江城建监察大队持续加强对渣土车辆的运输管理,避免滴洒漏。

 

9

X2FJ201907210086

福州市闽侯县

鸿尾乡源口村破坏湿地、私建码头,并盗挖河沙,作业粉尘、噪音扰民。

生态,噪音,大气

1.信访件反映的码头属于闽侯县鸿尾朝峰建材加工场,系私建码头。经水利部门认定,该码头石料库及两层砖混结构管理房等建筑均位于行洪规划河道内,属侵占河道破坏湿地行为。
2.
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尚未发现盗挖河沙行为。
3.
该加工点砂石运送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噪音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属实

1.闽侯县政府组织人员对元口村上湾码头予以取缔。722日,码头内两层砖混结构管理房已拆除,两条石料输送带已切割拆除。考虑到石料库设备体积大、切割难度大,将于930日前完成石料库等设备的切割拆除、垃圾清运工作。
2.
鸿尾乡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10

X2FJ201907210079

福州市连江县

琯头镇后二村与定屿村村主任及村支书,违法破坏闽江口边耕地用于堆放工程建筑垃圾,破坏生态环境,废水直排入闽江造成污染,运输建筑垃圾噪声扰民。

生态,噪音,

此件与第五批受理编号D2FJ201907200065信访件重复。
1.
后二村填方用地原为闲置鱼塘,土地性质为有条件建设用地,经审批后作为渣土受纳点。定岐村填方用地原为闲置鱼塘及早年生产的机砖厂挖土形成的凹坑处,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经审批后作为渣土受纳点。
2.
所填土方为三类土,非建筑垃圾。委托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土质符合相关标准,不存在污染农田的情况。
3.
后二村、定岐村的污水均已纳管接入粗芦岛污水处理厂,未发现直排闽江。
4.
转运填方地点附近无居民居住,运输建筑垃圾时候车辆产生的噪音会对过路群众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1.连江县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督,确保按规范填方。
2.
要求琯头镇干部及后二村、定岐村干部加强对群众的入户宣传解释工作。

 

11

D2FJ201907210065

福州市长乐区

文武砂镇利明路124号新恒峰能源有限公司夜间用废料生产生物颗粒,扬尘、噪声扰民。

噪音,大气

1.新恒峰能源有限公司未办理环保、安全等审批手续,且不符合文武砂镇土地利用规划。201958日,文武砂镇政府组织供电所等相关部门对其予以断电停产。
2.
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处于停产断电状态,生产线上关键零部件、设备已拆除。剩余的原料和产品暂存于密闭厂房内。

部分属实

文武砂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对该企业开展不定期巡查工作,确保该企业在取得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方可恢复生产。

 

12

X2FJ201907210083

福州市福清市

福清核电站破坏生态,造成海水污染无法养殖,曾向检察院提起诉讼败诉。现向福州检察院提出申述却不予受理,要求提取案卷一份。

其他污染

1.现场调查核实,福清核电厂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排放废水进行监测。近两年监测结果显示,福清核电厂废水达标排放,附近海水水质达标。
2.
关于信访人提出的“要求提取案卷一份”的诉求,根据相关规定,案件当事人可以凭个人身份材料向法院申请复印案件材料。

部分属实

福清市政府将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福清核电站的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13

X2FJ201907210088

福州市长乐区

营前街营前社区马尾对面闽江三江口南岸,福建省泰铭新世纪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开采、破坏闽江三江口两岸生态环境。

生态

此件与第二批受理编号D2FJ201907170070、第三批受理编号D2FJ201907180068、第四批受理编号X2FJ201907190018、第五批受理编号D2FJ201907200073信访件重复。
1.
今年6月,长乐区林业局巡查发现该公司未经审批采伐林木约119亩,林木蓄积量约20立方米。
2.
该公司在经批准的用地红线内进行土地平整,配套的石子加工场项目符合国土部门有关规定。
3.
该公司按要求建设了排水沟、沉砂池等水土保持设施,未发现外排;其平整土地配套的石子加工项目位于营前社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下游。石子加工场配套有生产废水循环沉淀池,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
4.
今年4月,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巡查发现该公司石子加工场一条生产线未验先投。

部分属实

1.长乐区林业局610日对该公司未经审批采伐林木的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并责令改正。
2.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715日对该公司石子加工场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责令整改。现场检查该生产线已停止使用,正在整改。

 

14

X2FJ201907210087

福州市永泰县

永泰县水电大厦大楼旁县自来水公司围墙边违章搭盖铁皮房用来养殖鸡鸭,噪声、恶臭扰民

大气,噪音

经现场检查核实,永泰县自来水公司退休职工在县自来水公司围墙边违章搭盖木制鸡棚,养殖有十余只鸡鸭,养殖过程所用的剩饭剩菜和产生的粪便,确有臭味。养殖地点距周边居民较近,养殖过程对周边有一定噪声影响。

属实

1.永泰县樟城镇政府和自来水公司已对该退休职工批评教育,目前已清场完毕。
2.
永泰县政府督促樟城镇对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对违规养殖问题,将依法依规予以拆除并恢复绿化。

 

15

X2FJ201907210085

福州市闽侯县

上街镇溪源村原村长吴某平占用牛母山农田,违章搭建铁皮房用来经营农家乐酒店,生活废水直排上街大学城供水取水口,并在远洋顶农田上违建豪宅。在岭脚吴某华厝门前违建几百平米铁皮房用于牟利。

,其他污染

1.牛母山农家乐所在地块原为荒废鱼塘,系上街镇溪源宫村两委2003年研究决定转让给杜某生。2015年,杜某生将该地块租给吴某平,用于经营农家乐,已于2019年初关停。地块上建筑物为2004年建设,2007年改建,属于违建。经查吴某平为本村无房户,溪源宫村委将该房予以保留,同时向吴某平明确该房仅用于居住,不能作为任何经营场所使用。
2.
原牛母山农家乐房屋的生活废水通过三格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山地,未发现直排上街大学城供水取水口,但三格化粪池尾水出水口部分被土掩埋,堵塞出水。
3.
远洋顶农田上违建的一座二层简易砖混瓦木结构房屋为老宅拆除重建,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
岭脚吴某华厝门前违建铁皮房,原作为桂花育苗基地,2011年作为养殖鸡鸭场所,目前空置并未出租或生产,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部分属实

1.723日,闽侯县上街镇政府下发限期拆除公告,责令远洋顶农田上老宅拆除重建的房屋及岭脚吴谋华厝门前铁皮房限期拆除;725日,上街镇政府已拆除两处违建。
2.7
22日,牛母山农家乐三格化粪池尾水管道已修复。

 

16

D2FJ201907210060

福州市晋安区

西垅佳园和龙头佳园之间有一块被围挡起来的空地,堆放和破碎建筑垃圾,全天噪音扰民,扬尘严重,卫生条件差,要求清理。

大气,土壤

该地块为新店镇新店村生活生产留用地,现场检查时场地内堆放着破碎的建筑垃圾。经向周边群众了解,此前有使用机械设备破碎建筑垃圾,抽取钢筋,产生粉尘及噪声污染。

属实

1.722日,晋安区政府组织清理场地内的建筑垃圾,现已清理完毕,并对该地块重新围挡,对裸露地块覆盖绿网。
2.
晋安区将深入宣传,强化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巡查,做好该地块建筑垃圾的日常监管工作。

 

17

D2FJ201907210087

福州市闽侯县

大湖乡岭头村陈九源自然村永华基地福建永华农林科技有限公司从事菌菇生产,不存在污染环境的环保问题,但闽侯县政府和大湖乡政府在未通知企业法人的情况下于2019718日下午推平该公司的种植基地,要求答复并赔偿企业损失。

其他污染

1.福建永华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擅自更改土地承包性质,毁林和占用基本农田违建厂房,未经审批违法建设24座违法构筑物。20176月,该公司法人破坏林地违法行为被判刑。
2.2017
4月,闽侯县政府责成对该公司自行拆除已固化的构筑物,对未固化的香菇大棚以及配套设施,按正常手续报批。大湖乡政府曾多次催促,但该公司至今仍未取得手续,也未自行拆除违建。2019718日,大湖乡政府对该公司违建构筑物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

部分属实

闽侯县政府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政策宣传和巡查工作,严查违建行为,同时,做好与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

 

18

D2FJ201907210073

福州市闽清县

201975日,下祝乡政府党委书记带500多人到三洋村养猪户家中活埋生猪、牛、羊,给村民造成损失。

其他污染

1.75日,下祝乡主要领导带领乡、村两级干部以及城管、保安、防疫人员等到三洋村集中开展散养生猪清理整治工作。
2.6
月底周边村有出现生猪非正常死亡现象,鉴于下祝乡周边处于非洲猪瘟疫情高发风险区域,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发生风险,及时消除隐患,根据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的规定,下祝乡对散养生猪及时果断采取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措施。
3.
下祝乡本次整治清理行动仅针对反弹复养的生猪,不涉及其它牲畜。
4.
该村被清理对象属于回潮复养户,根据《福州市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州市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严防生猪散养户反弹复养的通知》文件中“对出现养殖回潮现象的,必须立即依法查处、拆除,不得给予任何财政补贴”的规定,下祝乡对该村被清理的反弹复养生猪不予补助,造成相关养殖户一定经济损失。

部分属实

下祝乡政府将建立日常巡查、有奖举报等长效机制,常抓不懈,防止生猪散养回潮。同时进一步做好相关养殖户政策宣讲解释工作,积极引导养殖户转产转业,发展国家政策鼓励的生态农业,提高农户收入。

 

19

D2FJ201907210071

福州市闽清县

下祝乡渡塘村,举报人养殖的猪被村委书记无理由强行填埋。要求答复。

其他污染

此件与本批次编号D2FJ201907210031的信访件重复。
1.7
4日,下祝乡主要领导带领乡、村两级干部以及城管、保安、防疫人员等到渡塘村集中开展散养生猪清理整治工作。
2.6
月底周边村有出现生猪非正常死亡现象,鉴于下祝乡周边处于非洲猪瘟疫情高发风险区域,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发生风险,及时消除隐患,根据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的规定,下祝乡对散养生猪及时果断采取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措施。
3.
下祝乡本次整治清理行动仅针对反弹复养的生猪,不涉及其它牲畜。

部分属实

下祝乡政府将建立日常巡查、有奖举报等长效机制,常抓不懈,防止生猪散养回潮。同时进一步做好相关养殖户政策宣讲解释工作,积极引导养殖户转产转业,发展国家政策鼓励的生态农业,提高农户收入。

 

20

D2FJ201907210031

福州市闽清县

下祝乡渡塘村,举报人养殖的猪74日被村委书记无理由强行填埋。其他村民养的牲畜也被强行填埋。要求答复。

其他污染

此件与本批次编号D2FJ201907210071信访件重复。
1.7
4日,下祝乡主要领导带领乡、村两级干部以及城管、保安、防疫人员等到渡塘村集中开展散养生猪清理整治工作。
2.
6月底周边村有出现生猪非正常死亡现象,鉴于下祝乡周边处于非洲猪瘟疫情高发风险区域,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发生风险,及时消除隐患,根据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的规定,下祝乡对散养生猪及时果断采取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等措施。
3.
下祝乡本次整治清理行动仅针对反弹复养的生猪,不涉及其它牲畜。

部分属实

下祝乡政府将建立日常巡查、有奖举报等长效机制,常抓不懈,防止生猪散养回潮。同时进一步做好相关养殖户政策宣讲解释工作,积极引导养殖户转产转业,发展国家政策鼓励的生态农业,提高农户收入。

 

21

D2FJ201907210070

福州市闽侯县

荆溪镇港头村横岐170里有一个厂房,用垃圾生产伪劣产品,扬尘严重,噪音扰民,要求查处。

大气,噪音

该加工点从事塑料废品收购、破碎加工、塑料颗粒销售,未办理营业执照及环保审批手续。破碎加工过程中,存在扬尘严重、噪音扰民现象。

属实

1.闽侯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荆溪镇政府会同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告知该加工户应立即整改、规范经营。但该加工户考虑到无法达到相应整改要求,目前已自行全部搬离完毕。
2.
闽侯县政府将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对非法加工点的巡查力度。

 

22

D2FJ201907210058

福州市台江区

八一七路群升国际小区A区、B区、D区、F区一楼多家餐饮店如汀州佬、华莱士、淳百味、沙县小吃等店铺没有设置公共烟道,油烟直排扰民,营业到深夜,抽油烟机震动和客人喝酒划拳噪音扰民。

大气,噪音

1.群升国际A区、B区、D区、F区餐饮店共56家,不产生油烟共10家,未安装油烟净化器1家,其余45家已安装国家免检的油烟净化器。这45家餐饮店中24家已签订油烟净化器定期清洗合同,21家未签订油烟净化器定期清洗合同。抽测3家餐饮店油烟均达标排放。
2.
抽测4家餐饮店噪声监测,根据监测报告,1家餐厅边界噪声超标,3家未超标。部分餐饮店确存在关店时间较晚、存在人为喧哗噪音扰民现象。

属实

1.台江生态环境局要求令狐餐厅15日内完成噪声整改;要求21家未签净化器清洗合同的店签合同。
2.
台江生态环境局对该片区油烟净化情况跟踪监测,对不正常使用行为进行查处。
3.
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餐饮店在规定的营业时间内经营。

 

23

D2FJ201907210083

福州市福清市

龙田镇东华村连接岭头村的3公里海岸线被福清市围垦开发有限公司填埋垃圾和渣土,造成海洋、水源和耕地污染。

,海洋,土壤

此件与第五批受理编号X2FJ201907200062信访件重复。
1.
经查,福清市闽辉东壁岛围垦开发有限公司在围垦工程已合拢的海堤内填土,非信访件反映的东壁岛海岸线。该区域内的工程建设已获海域使用批复。福清市政府同意其外购渣土回填。今年5月和6月的渣土土质检测报告显示符合质量要求。
2.
在东壁岛围垦整个施工过程及养殖区晒滩阶段,未发现该公司排放废水,或将渣土等废弃物堆放在大堤及海岸线上,也未发现工程造成垦区外生态破坏及水源污染的现象。
3.
该公司在东壁岛围垦整个施工过程及养殖区晒滩阶段闸门紧闭。

部分属实

1.福清市政府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即对闽辉公司外购渣土进行抽查检测,确保闽辉公司外购渣土质量符合要求。
2.
福清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杜绝生态破坏、水源污染等问题出现。

 

24

D2FJ201907210056

福州市鼓楼区

1.后县路12号后县新苑小区1号楼与2号楼之间化粪池的地下管道破裂,粪便污水从化粪池溢出;2.1号楼与5号楼之间绿化带下的污水管道破裂,污水溢出至路面,味道很臭,且污染生活用水管道;3.1号楼、4号楼、5号楼的绿化地被居民占用种植蔬菜,居民使用粪便施肥,造成空气污染;4.该小区多间房间被出租给福州第900医院使用,小区内有很多病患,污染小区空气;5.该小区面向第900医院的出入口被霸占,在化粪池上违建店铺售卖商品。

,大气,其他污染

此件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五批受理编号D2FJ201907161145信访件重复。
1.
经现场核查,后县路12号后县新苑小区1号楼与2号楼污水管道断裂错位,近期出现污水溢出路面现象。
2.
新苑小区1号楼与5号楼之间绿化带旁渗出的是雨水,并非管道破裂溢出的污水,且在该处未发现污水管道破裂,未闻见臭味,也未见有污染生活用水管道现象。
3.
新苑小区1号楼周边无绿化带种菜现象,4号楼、5号楼周边绿化地存在被小区居民占用种植蔬菜现象。
4.
新苑小区未发现出租房屋给福州900医院使用的情况,但存在房屋出租给900医院病患及家属的情况。
5.
新苑小区面向第900医院的出入口旁小屋涉嫌违法建设,被用于售卖商品。

部分属实

1.小区物业已完成12号楼污水管道的勘察工作,726日进场修复,预计一个月内完工。
2.7
22日洪山镇政府、鼓楼区房管局会同小区物业对45号楼绿化带种植的蔬菜进行清理,目前已完全清除。
3.
洪山派出所、西凤社区、小区物业加强对小区房屋出租管理。
4.
针对泵房是否涉嫌违建,鼓楼区城管局已介入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处置。

 

25

X2FJ201907210073

福州市闽侯县

厚屿村龙山路往桃田方向,大匠公司侧对面一条路进去多家工厂污染环境。1、气砖厂粉尘、废气扰民;2、建迪混凝土污水直接排放;3、洗石厂污水直排。

,大气

1.信访件反映的气砖厂为福州市华强建材有限公司,检查时生物质燃料锅炉正在运行,锅炉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雾炮喷淋装置正在运行,场区未见明显粉尘扬散。
2.
福州建迪混凝土有限公司废水主要为场地、车辆清洗水,经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回用,现场检查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偷、漏排行为。
3.
位于荆溪镇厚屿村亚柄的洗石场无任何证照手续,环保设施不完善,沉淀后的废水以及场地淋溶水可能对溪流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闽侯生态环境局督促华强公司、建迪公司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
闽侯生态环境局加强巡查,发现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3.
荆溪镇政府将督促洗石厂加快拆除设备、清空原料。预计于82日前可全部搬离完毕。

 

26

X2FJ201907210082

福州市仓山区

螺洲镇吴厝村内有一小型工业小区,违建有塑料厂、小鞋厂、铝加工厂等,工厂废水直排污染乌龙江,污染环境

经现场调查核实,螺洲镇吴厝村的10家企业均无生产性废水,未发现工厂废水直排乌龙江行为。其中4家仓储及手工加工型作坊,均正常经营,无生产性废水及废气;6家生产型加工坊中有2家无生产性废水及废气;有2家登记的住所与实际经营场所不符;另有2家未办理环评手续,生产车间未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生产中产生的废气通过窗户排出厂外,且所在建筑为违法建筑。

部分属实

1.723日,仓山生态环境局已向福州垚鑫包装有限公司、福州普瑞泽轻工制品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整改并立案处罚。
2.
仓山区城管局责令以上两家公司拆除违章建筑。
3.7
24日,仓山区市场监管局要求住所与实际经营场所不符的福州金佳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福州普瑞泽轻工制品有限公司7日内变更经营场所。

 

27

X2FJ201907210077

福州市仓山区

施浦路及首山路学生街夜间噪声、油烟、污水扰民。检查期间停业整改,检查过后又开始营业。

噪音,大气,

施埔路及首山路学生街55家餐饮店均正常营业未停业,以上餐饮店产生的废水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首山路32家餐饮店厨房均有配套油烟净化设施且设施都正常运行;施埔路23家餐饮店,有18家未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检查中还发现施埔路福州好连连百货有限公司仓山第六分公司及仓山第一经营部存在超范围经营烧烤的问题。

部分属实

1.仓山生态环境局责令18家餐饮店于815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要求施埔路及首山路学生街55家餐饮店要加强餐厨日常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仓山区市场监督局要求2家超范围经营的餐饮店在730日之前完成整改。
3.
仓山区政府加强宣传引导,对消费者喧哗行为及时予以规劝;同时强化对施埔路及首山路学生街夜间经营情况的巡查。

 

28

X2FJ201907210075

福州市鼓楼区

福新路93-1号店及新疆和田玉烧烤店夜间经营,油烟及噪声扰民。

噪音,大气

此件与第二批受理编号D2FJ201907170072、第三批受理编号D2FJ201907180083信访件重复。
投诉人举报的实为同一家,和田玉烧烤店。
1.
该店有内置油烟净化设施的烧烤车1台,另增设有1台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双重净化处理后排放。201972日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油烟达标排放。
2.
虽然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且达标排放,但仍可能对周边群众产生一定的影响。
3.7
22日晚该店未开门营业,无法监测其噪音情况。

部分属实

1.鼓楼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店定期维护清洗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油烟净化效率。
2.
水部街道城管将加强该路段日常巡查,防止店外占道现象。

 

29

X2FJ201907210080

福州市连江县

晓沃镇晓峰社区党支部书记破坏故宫圣地,搞生态破坏

其他污染

1.晓澳镇晓锋社区并无“故宫圣地”的地点或建筑。综合判断,信访人反映的是连江县晓沃镇原晓锋社区老人会拆除重建问题。
2.
因晓沃镇晓锋社区老人会建设年限久远,墙面倾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晓锋社区拆除晓锋社区老人会,就地重新建设了晓沃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该土地属于可建设用地,其周边均为居民自建房,未发现破坏生态的情况。

不属实

连江县政府将已要求晓澳镇政府大力发挥镇村干部、老人协会作用,进一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30

D2FJ201907210084

福州市福清市

江阴镇田头村东西铺河道2014年至今被填埋40多亩;双宁桥河道2015年被填埋5000多平方,村民反映后只恢复五六米宽河道,要求恢复原貌。

其他污染

此件与第二批受理编号D2FJ201907170013信访件重复。725日,福清市江阴镇政府再次组织人员现场核实。
1.
田头村“东西埔河道”实为低洼沉积滩涂地,双宁桥排水沟实为村镇建设排水排污通道。
2.
田头村低洼沉积滩涂地被填埋面积约12亩,双宁桥排水沟被填埋面积约1132平方米(约1.7亩)。
3.
经工作人员现场测量,排水沟最窄处宽12.1米,最宽处24米。

部分属实

1.低洼沉积滩涂地已填埋部分收归集体所有,由福清市江阴镇田头村村委管理,现已种植农作物。同时,江阴镇政府已督促村委加强管理,杜绝填埋问题再次发生。
2.
福清市政府要求江阴镇政府于815日前对双宁桥排水沟1.7亩填埋部分进行彻底清理。

 

31

X2FJ201907210076

福州市仓山区

黄山村菜市场周边生活垃圾恶臭、污水扰民。几家店面油烟扰民,夜间烧烤摊噪声扰民。

,大气,噪音

1.菜市场旁有1处垃圾堆放点,因垃圾满溢发出恶臭。菜市场周边部分路面破损坑洼排水不畅存在积水。
2.
菜市场周边共有4家餐饮店。其中快乐小家厨房未配备油烟净化设施,餐饮油烟直排店外;其余三家小吃店,主要经营蒸煮类早餐,不存在排放油烟情况。
3.
菜市场旁有1家大排档和1家烧烤摊临时占用人行道违规经营,油烟直排且顾客在就餐过程中大声喧哗,存在油烟、噪音扰民情况。

部分属实

1.城门镇政府对菜市场周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加大垃圾转运处理力度,防止垃圾桶满溢,并于723日修复中街坑洼地面。
2.
仓山生态环境局责令快乐小家小吃店于88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3.7
22日,城门镇政府、仓山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开展执法,并于724日该路段开展“回头看”,未再发现占道经营烧烤行为;将加强对该路段的巡查和监管,确保占道经营不回潮。

 

32

D2FJ201907210064

福州市长乐区

金峰镇凤洋港口村492号力特隆针织印染厂夜间运输噪声,厂区地势较高,未设排水口,雨天雨水流入村庄影响村民生活。

噪音,

1.该公司进出道路与居民住宅相邻,夜间运输货物产生的车辆噪声扰民情况存在。
2.
该公司生产废水处理后部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除尘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回用;厂区出入口南侧未设置雨水收集导流沟,雨天地面雨水部分由出入口漫流至厂外道路排放,对地势低的村民会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1.该公司承诺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夜间10点之后停止货物运输作业。
2.7
22日金峰镇下达整改通知,目前该公司已在厂区出入口处建成一条长11米的雨水收集导流沟,解决雨水对村民生活的影响。
3.
长乐区政府将加大巡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33

D2FJ201907210081

福州市长乐区

罗联乡东林村村前路81号金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废气、废水污染农田、河流,噪声扰民,要求公开该公司环保手续。

噪音,大气,,土壤

此件与第二批受理编号D2FJ201907170060、第三批受理编号D2FJ201907180040信访件重复。
1.
该公司采用一体化生产设备,钢带卷管缝隙经电熔化后自动对接,焊接过程中未使用焊条,无废气产生,在环评及批复中也未提及有工艺废气产生。
2.
该公司生产过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今年6月以来,公司生活废水经配套的地埋式微动力设施处理后排入罗联乡污水集中处理站。长乐生态环境局于今年4月对该公司接管前的生活废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3.
长乐生态环境局于今年7月对该公司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不属实

根据规定,重点企业要公开环境信息,金牛公司未列入此名单。应信访人诉求,公司于726日设置对外信息公开栏,公开环保审批、验收等信息。金牛公司承诺将在夜间作息时段减少产噪设备作业,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

 

34

D2FJ201907210069

福州市闽侯县

竹岐乡苏洋村闽江边上堤坝外沥青搅拌站、水泥砖厂,目前未生产,但厂房、设备未拆除,要求彻底清除,恢复已硬化的地面。

其他污染

经核实,信访件反映的分别为别为福建闽庆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闽侯县闽云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闽侯县闽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目前三家企业均有部分设备未拆除。

基本属实

722日闽侯县政府督促三家公司整改。目前,闽庆、闽云公司大部分废弃设备已切割清运,废品收购公司正在对剩余部分设备进行收购,于731日前完成清理。闽鼎公司将于87日前完成拆除清运并对已硬化的地面捣碎。

 

35

X2FJ201907210084

福州市福清市

鑫宏沥青搅拌站违法在滩涂养殖地上填海建设,违法生产,油污及粉尘扰民,对周边海洋养殖场造成影响。

大气,

经现场核查并监测,信访反映的为“鑫宏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2017年因违反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制度被处罚,现环保手续齐全。
1.
工程施工单位将废弃石料堆放在现鑫宏公司所租用场地,逐步形成砂石堆场,面积约2.6公顷。
2.
该公司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监测结果显示,锅炉废气、拌和废气及颗粒物厂界浓度均达标,周边海水中石油类物质未检出。
3.
该公司周边海域未发现水产生物死亡现象,2017年以来未收到群众反映该海域有环境污染造成养殖损失的报告。

部分属实

鑫宏公司租用场地已列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已按要求完成生态评估和生态修复报告,并于716日通过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下一步将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制定的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对其进行处置。

 

36

D2FJ201907210085

福州市长乐区

罗联乡东林村顺利养猪场违规养猪,废气、污水直排,影响农田种植及马厝村民的日常生活。

,大气

1.信访件反映的实为长乐顺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属长乐市拟保留生猪养殖场,已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和标准化改造认定。
2.
该公司废水排入异位微生物发酵床堆肥不外排。
3.
公司对猪舍、异味微生物发酵床等洒除臭剂,在饲料中添加洛东酵素降低臭气影响,根据20185月和20197月检测报告臭气浓度达标。未发现生猪养殖影响农田,马厝村生活区在公司直线距离约1.6公里处,但在特殊气象条件下,个别对臭气敏感村民可能会感到不适。

部分属实

1.公司将采取综合除臭措施,如饲料中添加洛东酵素等,以最大限度降低臭气排放。
2.
长乐区农业农村局加强对该猪场的技术指导和日常监管,不定期进行巡查,确保该公司标准化改造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严禁粪污外排。

 

37

D2FJ201907210057

福州市台江区

鳌峰街道曙光路亚峰小区27座与29座连接体西面通道上,夜间大排档油烟直排,污水横流,噪声扰民。

噪音,大气,

该大排档利用27座与29座底层之间通道摆放餐桌椅等杂物,灶具设置在小区内部通道,直接进行烹饪,油烟直排。因洗菜洗碗产生的污水或直接倒往店前空地,或通过水池排入小区下水道。存在烹饪及顾客嘈杂等噪声。

属实

1.台江区政府组织人员对该大排档予以取缔,并暂扣经营所用相关物品。现占道物品已全部清空,环境卫生已清理。
2.
台江区城管局及鳌峰街道采取定期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发现问题立整立改,确保问题不回潮。

 

38

X2FJ201907180032

福州市闽侯县

福州美伦洗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属于违章建筑。锅炉使用劣质生物质燃料。闽侯县生态环境局监测数据造假,望查处。

大气,其他污染

此件与第二批受理编号X2FJ201907170025、第三批受理编号X2FJ201907180042、第四批受理编号X2FJ201900013、第五批受理编号X2FJ201907180032信访件重复。
1.
该公司厂房系租赁福建省蓝建集团公司27#楼建筑(已取得房权证),锅炉安装在租赁的用地范围内,锅炉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
该公司使用生物质颗粒燃料,7月经第三方检测,符合草本类颗粒燃料要求。
3.
闽侯环境监测站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采样设备和分析仪器均通过计量检定或校准,并在有效期内。所属采样和分析人员均持证上岗,采样和分析方法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原始数据和监测报告实施三级审核。719日该站对该公司废水和废气监测结果显示,设施出水及锅炉烟气经检测均达标。

不属实

闽侯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企业的巡查和监管,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严格仪器设备计量认证管理,落实采样和分析人员持证上岗和内部质控程序,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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