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八批)

日期:2019-08-13 12:30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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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8月12日,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的第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31件,各责任单位按照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按照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予以全文公布。

序号

受理编号

行政

区域

交办问题的基本情况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2FJ201908020069

福州市仓山区

盖山镇竹榄村村口废铁加工厂噪声扰民,扬尘污染环境。

大气,噪声

此件与第十七批受理编号X2FJ201908010130信访件重复。

经核查,盖山镇竹榄村村口周边存在陈某碧废铁回收堆场和福建省宝祥贸易有限公司等2处回收废铁的堆场,装卸、打包废铁会产生噪声扰民,车辆运输产生扬尘污染环境。

部分属实

1.仓山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陈某碧废铁回收堆场停止经营活动。

2.仓山生态环境局责令宝祥公司做好场内路面保洁和覆盖绿网防止扬尘,在出入口加设雾炮车,对场内路面喷淋降尘,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2

D2FJ201908020071

福州市晋安区

新店镇井店村村部的道路上摊贩占道经营,使用高音喇叭噪声扰民,地上很多垃圾。

噪声,土壤

1.经核查,井店村村部道路周边村民自发形成流动摊贩聚集点,存在占道经营。部分摊贩使用扩音器叫卖,噪声扰民。

2.该处流动摊贩聚集点主要售卖水果蔬菜,易产生果皮、菜叶等零碎垃圾,摊主及顾客随意堆放,未及时收集处理。

属实

1.晋安区城管局和新店镇政府已组织人员取缔该处流动摊贩聚集点。

2.加强周边卫生环境整治。

 

3

D2FJ201908020070

福州市晋安区

桂香路桂梅小区1号楼一楼有几家餐饮店,姐妹炖罐等油烟、噪声扰民,污水乱排。

大气,水,噪声

1.经核查,该区域共7家餐饮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2.随机抽取2家餐饮店进行监测,油烟均达标排放。

3.现场检查发现部分餐饮店占道经营,店外有少量油烟、异味。

4.随机抽取2家餐饮店开展噪声监督性监测,噪声超标。夜间顾客用餐时喧哗、吵闹,造成噪声扰民。

5.7家餐饮店厨房均已配套油水分离器,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往下水道,未发现污水乱排的情况。

部分属实

1.晋安生态环境局责令噪声超标的2家餐饮店立即对油烟净化设施、空调等设施采取隔声降噪措施。

2.督促7家餐饮店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清掏油水分离设施,确保油烟、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3.晋安区城管局对该区域部分餐饮店占道经营问题,进行查处。

4.晋安区公安分局要求7家餐饮店文明经营,劝导顾客不要大声喧哗。

 

4

D2FJ201908020052

福州市鼓楼区

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北福楼千里走单骑、格瑞特噪声扰民。千里走单骑二楼一家琴行,噪声扰民。

噪声

1.千里走单骑餐吧、格瑞特酒吧门窗均已采取隔声降噪措施,但部分安装在外墙上空调功率较大,经监测夜间噪声超标。

2.千里走单骑所在的北福楼A区二楼商铺停业待转让,未发现琴行,但隔壁北福楼B区3层商铺为鼓楼区昌南乐器有限公司(昌南琴行),该琴行14间练琴房内均设置隔音棉进行隔声降噪处理,但琴声仍对附近居民产生影响。

部分属实

1.鼓楼生态环境局已责令千里走单骑餐吧、格瑞特酒吧对空调外机进行隔声降噪处理。

2.要求琴行加强对夜间经营管理,减少琴声扰民。

 

5

D2FJ201908020074

福州市台江区

武夷绿洲一期13号楼一楼创意十足烧烤店烧烤味扰民。

大气

1.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是串意十足餐饮店,主营烧烤,1台带有油烟净化功能的烧烤炉,在排烟管道处加装了1台油烟净化装置,已签定油烟净化装置清洗合同。

2.现场检查时,油烟净化装置运行正常,经监测,油烟达标排放。但营业产生烧烤味仍会对周边群众产生一定的影响。

部分属实

台江生态环境局要求该烧烤店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保证净化器正常运行,确保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定期清洗油烟设备,保证净化效果。

 

6

D2FJ201908020076

福州市闽清县

梅城镇赖下桥往溪口方向用乱石建设了一条河坝,噪声扰民,石头上沉淀了很多垃圾、塑料袋。

噪声,水

1.经核查,该工程系闽清县城区污水管网“7.9”特大洪灾灾后重建工程的横跨梅溪污水倒虹管,非乱石建设的河坝。

2.8月3日晚上分两次对污水管网旁南山路68号民居内开展实地监测,结果显示夜间噪声超标。

3.部分树枝缠绕在倒虹管钢丝笼上,未发现塑料袋等其他垃圾。

4.梅溪正值主汛期,出于安全考虑,未安排河道危险区域进行保洁,造成该段河道垃圾清理不及时。

部分属实

1.已完成该处遗留垃圾清理工作。

2.梅溪沿线乡镇加大河道保洁宣传力度,加强河道日常巡查,及时督促第三方保洁公司及时清理。

3.梅城镇政府做好解释安抚工作,对周边切实受该倒虹管工程水流声影响且有意愿的居民,在临溪一侧窗户加装隔声窗,减少噪声影响,县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7

X2FJ201908020038

福州市福清市

江镜镇未落实污水零排河方案,只有村部鱼池污水入管,高干渠及南华侨处污水均未纳管。

1.江镜镇政府严格按照上级“污水零排河”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部署,开展本辖区工作。

2.南华村已于2018年8月30日完成高干渠南华村坑头自然村污水管铺设任务。

3.现场检查时,南华桥两侧公路已铺设污水管道,但污水管道汇集点未接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部分属实

福清市江镜镇责成南华村村委于9月6日之前完成10吨一体化三格化粪池埋设及污水管接入工作,并投入运行。

 

8

X2FJ201908020097

福州市永泰县

马头台水电站在盘谷乡溪柄建立拦河坝,截断大溪流,造成下游红星乡等行政村等用水困难,河道枯竭,生态受到破坏。

其他污染

1.经核查,马头台水电站位于溪柄水库,下游共涉及红星乡红星、坂尾、礼柄3个村,村民饮用水均来自自来水厂,不从溪柄水库下游河道取水。

2.现场检查时溪柄水库下游河道减脱水段未见断流,未发现河道枯竭现象,居民生产生活用水也基本能够得到满足。

3.经调阅水电站下泄流量在线监控系统,最小下泄流量达标。

不属实

永泰县水利局、永泰生态环境局继续督促该电站加强泄流系统日常管理,确保水库生态下泄流量达标。

 

9

X2FJ201908020082

福州市长乐区

首占镇岱边村郑某三兄弟毁林多亩,建造豪华墓。

生态

1.经核查,郑某兄弟未经林业部门审批,擅自在岱边村高山顶东北侧山场林地内为其父修建坟墓,存在毁林行为。

2.该坟墓面积合计约127平方米,部分附属设施为石材,根据《福州市违建坟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该坟墓属豪华墓。

部分属实

1.长乐区林业局已于8月6日对郑某兄弟毁林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2.首占镇政府责令郑某兄弟对该墓进行覆土深埋、绿化整治,目前已完成深埋复绿整治工作。

 

10

X2FJ201908020098

福州市罗源县

2017年国家下拨资金用于洪洋乡洪洋村200多亩“坑里”废渣填土复垦,该乡廖某坚、游某柄、游某康违规操作,在“深水山”林地毁林取土,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生态

1.洪洋乡坑里渣场除险加固工程、坑里渣场闭坑一期工程(含覆土绿化工作)由国家下拨资金建设,于2018年6月全面竣工。

2.陈某、游某意、陈某进、黄某来、游某森在“深水山”林地违法取土、占用林地、开挖青石,已被依法立案处罚。

3.该渣场及“深水山”林地未发生过泥石流自然灾害。

部分属实

1.洪洋乡政府已对坑里渣场进行闭坑覆土绿化。

2.对被破坏的“深水山”林地和采挖青石破坏处进行覆土绿化,洪洋村“深水山”取土点已恢复植被。

3.坑里渣场已完成除险加固、闭坑一期工程,基本完成覆土绿化工作。

 

11

X2FJ201908020081

福州市长乐区

吴航街道对“六平山”开山炸山挖土,破坏生态环境。

生态

1.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福建省椿萱乐投资有限公司老年公寓项目,项目用地涉及山体,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开山挖土、平整土地情况,符合国家规定。

2.该公司在建设过程中违规占用建设用地1.9亩,超审批范围使用林地面积0.59亩。

部分属实

1.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公司超红线使用土地行为已立案调查。

2.长乐区林业局对该公司违法使用林地行为立案调查,并将依据鉴定和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12

X2FJ201908020096

福州市台江区

同德路彬德元小区楼下香辣轩闽川菜馆(三保洁阿胖街闽菜馆)油烟、噪声扰民。

大气,噪声

经核查,香辣轩闽川菜馆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该店在夜晚营业时存在噪声扰民现象。经监测,油烟排放浓度和噪声均超标。

属实

1.台江生态环境局对该店油烟、噪声超标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对油烟超标依法立案查处。

2.台江区苍霞派出所现场发放《违反噪声污染管理告知书》,逾期未整改到位将依法处罚。

 

13

X2FJ201908020095

福州市仓山区

横江渡冬泳队基地在横江路融侨温泉别墅对面闽江滩地违建,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噪声扰民。

噪声,水

经查,横江渡冬泳队成员约30人,在横江路与横江支路交叉口旁堤坝外闽江岸滩地违章搭盖约20平方米简易棚户,该处距最近居民区约200米,检查时未发现噪声扰民。由于棚户内只配备衣架、桌椅、更衣柜,无生活污水直接排放问题。

部分属实

1.仓山区农业农村局和城管局已拆除该简易棚户。

2.仓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执法人员加强附近江岸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防止违建问题反弹,确保江岸环境整洁。

 

14

D2FJ201908020053

福州市鼓楼区

1.通湖路通湖公寓门口有一家“有煮意臭豆腐”店,加工臭豆腐的臭味影响居民。2.通湖公寓旁边有个海峡演艺中心工地,水泵噪声扰民。

大气,噪声

1.经核查,有煮意臭豆腐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后排往店门口招牌处,但该店厨房与外面系通透敞开式经营,加工臭豆腐的气味影响周边居民。

2.海峡演艺中心工地内正在施工,水泵运行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1.鼓楼生态环境局责令该餐饮店对厨房操作间进行围挡,加装除味设备并定期维护油烟净化设备,确保净化效果。

2.鼓楼生态环境局责令海峡演艺中心承建方对水泵进行隔声降噪处理。8月5日,经监测噪声达标。鼓楼生态环境局和城管局已要求施工单位不得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使用水泵。

 

15

D2FJ201908020080

福州市闽清县

北樟镇北洋村北洋工业区航兴砖厂破坏周围的生态林,挖土生产红砖,生产废气直排。

大气,生态

1.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实为福建航兴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厂房及堆土区占用林地已获得林业部门批复。

2.公司周边无生态林,未发现破坏周边生态林问题。

3.公司生产页岩红砖原料来源为自挖石方和其它地方工程产生的废土,挖石方作业区域均在红线范围内,未发现越界取土行为。

4.该公司隧道窑炉烟气经脱硫除尘设施处理后高空(28米)排放,企业采取湿式作业、工作场所密闭等措施减少无组织粉尘排放,未发现生产废气直排问题。经监测烟气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闽清县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该公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16

D2FJ201908020078

福州市马尾区

琅岐镇通和路香海世界一期小区18号楼往南十几米处的养猪场臭味扰民。

1.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实为福州万宇农牧有限公司,与海世界一期小区18号楼的直线距离在630米以上。

2.经对该公司周边无组织排放的气体进行抽样监测,厂界周边无组织臭气均达标。但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养殖臭气影响周边居民。

部分属实

1.琅岐镇政府约谈该公司,要求其在场区北侧种植桉树以降低对小区的气味影响。

2.马尾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17

X2FJ201908020100

福州市晋安区

国货东路120号东泰公寓绿化公园被侵占建设停车棚,私砍百年榕树,搭盖违章建筑。

生态,其他污染

1.经核查,停车棚为东泰公寓小区业委会自行出资建设,未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存在违规占用绿地的行为。

2.现场检查未发现乱砍百年榕树行为。

部分属实

晋安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已立案查处,责令东泰公寓小区业委会自行拆除违建的停车棚。

 

18

X2FJ201908020083

福州市长乐区

玉田镇原大溪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冯某清在职期间破坏大溪村宝林寺蝴蝶山集体森林3亩,毁林建造私人养鸡场,目前养鸡场已拆除,但林地严重被破坏;推毁大溪村罗里茶厂后35亩林地、破坏茶厂两座、办公楼一座用于建设砖厂,周边环境破坏严重。

生态,大气

1.经核查,信访反映地块为大溪村宝林寺蝴蝶山,属于荒山宜林地,未见毁林现象。现场杂草丛生,未见养鸡场及养鸡场拆除留下的痕迹。

2.罗里茶厂后地块为原罗里垃圾填埋场,占地约35亩,已于2005年封场,该地块为非林地;现场绿化效果较好,未发现机砖厂。

3.2012年,大溪村村民冯某巧(2017年已病故,与冯某清无亲缘关系)私自将大溪村茶厂房屋及办公楼推毁拟建机砖厂,大溪村委会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予以制止,该砖厂未建成。

部分属实

玉田镇政府将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化解群众矛盾。

 

19

X2FJ201908020012

福州市仓山区

公园西路19号省电力总公司党校食堂油烟、噪声扰民。

噪声,大气

1.经核查,该食堂主要供应参加培训人员及日常工作人员用餐,油烟经集气罩统一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2.经对该食堂油烟、噪声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油烟和噪声均达标,未发现油烟、噪声扰民的情况。

不属实

仓山生态环境局将对该食堂油烟排放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确保该食堂油烟净化设备正常运行。

 

20

X2FJ201908020010

福州市连江县

东湖镇山岗工区殡仪馆大门口违章搭盖厂房用于贩卖食品及殡葬用品,占用林地,违规经营。

生态,其他污染

1.经核查,连江县殡仪馆门口右侧存在临时搭盖的集装箱棚屋占用林地。

2.比对殡仪馆2003年测绘的红线图,集装箱棚屋所处的位置属于殡仪馆用地红线范围。

3.根据经营者颜某英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合法经营,未发现违章经营行为。

部分属实

1.连江县林业局已于7月1日对陈某斯占用林地36平方米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罚金额360元。

2.连江县民政局已于8月6日组织人员对违章搭盖的集装箱棚屋进行拆除,现已拆除完毕。

 

21

X2FJ201908020048

福州市晋安区

双坂巷与纵四路有一堵墙隔绝道路,墙后目前被无证经营的垃圾废品回收站占道经营,噪声、异味扰民。

大气,噪声

1.信访件反映的垃圾废品回收站为纵四路修路工人堆放食堂烹饪用具等杂物的场所,属占道且违章搭盖,但并非经营性废品回收站。

2.现场杂物堆砌,但未发现异味及噪声污染。

部分属实

晋安区政府组织执法人员对铁门围挡等违章搭盖进行拆除,并将乱堆放食堂烹饪工具及杂物进行清理和搬离。目前,铁门已拆除,乱堆放的杂物已全部清理完毕。晋安区政府将举一反三,加强对该点位的日常检查。

 

22

X2FJ201908020061

福州市晋安区

泰禾鼓山院子在项目东北角多处占红线破坏山体,破坏多棵相思树。

生态

1.经核查,“泰禾鼓山院子”开发商为福建泰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出于安全考虑于2018年11月修建东北侧护坡,超红线占用林地,被晋安区林业部门依法立案查处。

2.经鉴定,施工过程破坏生态公益林(地)面积2.65亩,地类为林分,林种为水源涵养林。

属实

1.鉴于现场仍未恢复植被,但修筑该建筑边坡系出于安全考虑,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8月4日约谈业主,责令其建成护坡后立即恢复植被。

2.晋安区政府将继续跟踪,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23

X2FJ201908020103

福州市闽侯县

青口镇前洋村新洋老人馆附近100米处无证废铁场,无审批手续,粉尘、噪声扰民。

噪声,大气

1.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废铁压缩点位于新洋老人馆附近100米处,占地约1500平方米,无环评审批手续。

2.现场检查时,企业建设2台废铁压缩机,存放几十吨废铁原料和几十吨已压缩成型的废铁,压缩过程中产生粉尘、噪声污染环境。

属实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废铁压缩点搬到正规厂房经营。该废铁压缩点废铁已转运完毕。机器、压成品及相关设备正在搬离,计划8月15日前清理完毕。

 

24

X2FJ201908020049

福州市晋安区

洋里污水厂废渣污泥堆放点仅有防雨棚遮盖,未密闭处理,污水池及处理设施污泥臭气扰民。

大气

1.信访举报洋里污水处理厂废渣污泥堆放点为污泥板框压滤机作业区,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采取防雨、防渗措施,并在周边采用水泥挡墙围堰。

2.该厂对污水预处理、三期四期污水生化反应池、三期污泥浓缩池、膜处理车间等进行加盖,并对臭气进行收集除臭处理后集中排放。

3.该厂每年1次的定期监测显示,厂界恶臭均达标。

部分属实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已要求洋里污水厂结合污泥深度脱水扩建工程,对污泥板框压滤机作业区进行密闭改造。

 

25

X2FJ201908020009

福州市仓山区

南台大道画鲤轩小区后的废旧家电堆场,从事电子元器件拆解,下雨天拆解厂的有害物质顺着雨水流入乌龙江支流。

1.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回收点为家庭作坊式经营,无相关手续。

2.该点主要对旧电脑主机进行手工拆解分拣,不产生废水。

3.该民房周边区域未设置排水沟渠、管道,也未发现该民房在乌龙江支流有排水口。

4.该民房距离乌龙江支流仅约50米,遇到雨天积水,存在家电拆解有害物质进入乌龙江支流的可能。

部分属实

1.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回收点停止经营,并补办营业执照。

2.仓山区商务局责令该回收点登记备案,对随意堆放的废旧电脑主机和元件进行整理,禁止露天堆放防止泡水。

 

26

X2FJ201908020005

福州市仓山区

仓山区金祥路、洪湾路沿街餐饮店:东侧上雁路10号功夫烧烤;北侧621财神爷烧烤、黄焖鸡米饭、比哥鸡排、麻辣烫、粥阿婆;西侧牛肉火锅、兄弟大排档、彭彭海鲜大排档、食来热、金山大排档,油烟扰民。

大气

1.经核查,仓山区金祥路、洪湾路沿街共11家餐饮店,均位于秋爽苑小区沿街1层,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厨房产生的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

2.功夫烧烤、兄弟大排档厨房窗户未关严,造成部分油烟经窗户向小区内逸散。

部分属实

1.仓山生态环境局现场要求功夫烧烤、兄弟大排档立即关闭窗户,现场已整改到位;同时要求11家餐饮店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仓山区政府组织物业对秋爽苑楼下餐饮店油烟排放情况、厨房后窗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加大对周边区域餐饮店的巡查力度。

 

27

X2FJ201908020075

福州市仓山区

秋爽苑小区14号楼下财神爷烧烤店进行油烟管道改造,夜间施工扰民,目前即将无证投入经营,担心油烟扰民。

大气

1.8月1日现场检查,财神爷烧烤油烟管道已改造完成。之前为赶工期可能存在夜间施工扰民问题。

2.该店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于7月31日开始经营。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对该店噪声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部分属实

1.仓山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店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仓山生态环境局、金山街道办事处要求物业对秋爽苑楼下餐饮店油烟排放情况、厨房后窗进行不定期抽查。

 

28

X2FJ201908020105

福州市闽侯县

1.上街镇溪源村溪坪里林某瑞占用西坪里门前基本农田盖铁皮厂房,生产废水直排大学城取水源头。2.溪源村可溪村民马某英开设农家酒店并养殖畜禽,废水直排大学城取水源头。3.村民岳某豹在溪坪里林地保护区及水源保护区建农家乐,废水直排直排大学城取水源头。4.上街镇溪源村村民吴某平霸占村集体土地约2亩,办农家乐酒店及歌厅,并把污染物排放距离水厂上游仅50米的溪里。该农家乐目前已停业,但尚未拆除。5.上街镇溪源村村民王某清在溪源村可溪桥头填埋河滩违建房屋。6.溪源宫三马安原来猪栏的位置建起铁皮厂房生产大板,油漆味污染,污水直排溪源江。

此件与第九批受理编号X2FJ201907240121信访件重复

1.林某瑞占用溪坪里门前山地(非基本农田)搭盖铁皮房作为福州市雾源水业有限公司厂房,该公司已于2017年6月关停饮用水生产线,厂房现已清空闲置,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

2.马某英利用自家住宅开办宝溪农家乐餐馆,已于2017年10月自行停止经营至今。马某英民宅及周边几户人家有少量圈养家禽,距离取水口约1.5公里,未发现废水直排大学城取水源头的迹象。

3.村民岳某豹开设的农家乐实为采摘果园,果园不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其生活污水通过三格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果园农灌,未发现污水直排大学城取水源头的情况。

4.2003年溪源宫村两委将该地块转让给杜某生,后杜某生将该地块及地块上的5间活动房转租给吴某,吴某将活动房改建用于经营农家乐,农家乐已于今年年初关停。改建房无相关审批手续,系违章建筑,尚未拆除。生活废水通过三格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山地。

5.被投诉人实为福建大溪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黄某请,溪源村可溪桥头地块为该公司从汉丰罗汉洲生产队处租用,2017年10月在此建设1层砖木瓦顶结构,作为管理用房(位于河道红线范围外),其周边有一些临搭棚,存在违建行为。河滩是河道内水流携带的泥沙常年堆积而成,并非该公司填埋形成。

6.投诉件所指地块属于榕桥村地界范围内,并非溪源宫。2007年榕桥村民将该地块转让给张某,张某于2017年12月在该处建成1层钢架铁皮房,用于大板生产使用,2018年12月停止生产后,作为木雕大板仓库及售后修补使用(现场未有生产迹象)。虽无生产大板,但部分设备还存放于厂房内,大板手工修补漆面时,产生一定的油漆味道。现场排查未发现有污水直排溪源江。

部分属实

1.马某英住宅及周边几户人家圈养的少量家禽为自家食用,并无销售,闽侯县对养殖家禽的居民进行环保宣传,并要求管理好养殖家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上街镇政府将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和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对吴浩原先开办的农家乐用地及建筑物进一步深入调查,并将依法依规处理。

3.镇政府责令黄某清自行将临时搭盖房拆除。目前管理房周边临时搭盖已清除完毕。

4.镇政府责令张某在未做好油漆味道处理设施前停止大板修补,同时将厂房内现有的部分设备搬离,目前已搬离完毕。

 

29

X2FJ201908020011

福州市福清市

1.音西街道明发混凝土废气污染。2.阳下街道北林村金鸡山矿山至今未采取恢复原状,未进行生态补救措施。

大气,生态

此件与第十六批受理编号X2FJ201907310095信访件重复。

1.经监测,福清市明发混凝土有限公司无组织颗粒物达标排放,但公司位于城区范围,周围有学校、机关等敏感区,生产粉尘及运输扬尘仍会对周围群众造成影响。

2.2015年至2016年期间,福清阳下北林矿区建筑用凝灰岩在开采生产过程中越界剥土破坏生态,已进行处罚并予以刑事立案侦查。矿界以外的剥土区域已完成复绿。

3.福清永利矿业有限公司租赁采石场的生产用地约50亩,作为作业场地使用。目前,场内堆积较多石子料且山体裸露。

部分属实

1.福清生态环境局已要求明发公司加强管理,尽量减少粉尘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待永利公司的石子料售卖手续获批且售出后,旧采石场场地即可清空,开展环境恢复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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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闽侯县

雄丰驾校在上街镇炭山仔林业护林站对面毁林几十亩建驾校。

生态

经核查,福州雄丰驾训服务有限公司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擅自在山场建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基地,非法占用18.95亩林地,已被立案处罚。

属实

1.该案件现已由闽侯县法院立案强制执行。

2.县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毁林占地情况立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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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FJ201908020104

福州市闽侯县

铁岭工业区旁关口村石井路铁皮房内欣旺废铁破碎厂通宵进行破碎作业,噪声扰民;鑫辉饲料废气污染。

大气,噪声

1.经核查,福建欣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投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经监测,噪声和废气达标。

2.8月4日和6日晚22点,闽侯生态环境局夜间突击检查该公司,均未发现生产。

3.经核实企业因赶工需要有过夜间生产,产生噪声对周围有一定影响。

4.经对福州鑫晖饲料有限公司锅炉废气及无组织颗粒物进行采样监测,结果均达标。但该公司车间地面有一定积尘,车辆进出时有粉尘扬散至车间外,对周边有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1.闽侯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福建欣旺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要求注意夜间经营噪声。

2.闽侯生态环境局和荆溪镇政府要求福州鑫晖饲料有限公司加强车间卫生管理,及时清理积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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