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31日至12月1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卫健委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4年3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卫健委党组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市委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委党组成立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改办,专项负责整改工作的传达贯彻、联系协调。
(二)细化整改任务
委党组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分解,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每一个问题的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问题项目化、项目清单化,做到精准发力、对账销号。
(三)全力推进整改
委领导班子对照整改任务清单和工作要求,主动认领检视,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思路,带领相关责任处室分赴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督导推进整改工作落细落实。针对巡察反馈中点明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见人见事见责任的原则,坚决查清核实、问责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集团化办医机制运行不够顺畅问题。
整改措施:
(1)充分发挥市卫健委总医院两个工作指导组机制,建立常态化卫健医保联席会议机制,已召开市第一总医院多院区功能定位专题会,指导市第一总医院加快推进落实各院区功能;召开2024年度第一次卫健医保联席会议,联合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双向转诊有关工作的通知》,解决总医院内院区和成员医院间转诊取消二次起付线及提高医保报销比例等难点堵点问题。
(2)已制定印发市属公立医院主要领导2024年度目标年薪制考核指标,将“九统一”机制和相应成效纳入对市级总医院主要领导2024年度目标年薪制考核指标。
(3)指导市第一总医院加快推进口腔专科“大科室”管理。市第一总医院制定并按照《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学科资源整合方案》(含《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口腔学科整合方案》),持续推进学科整合工作,其中口腔科整合方面统筹达道、老年、儿童院区口腔医技人员到口腔专科院区开展诊疗工作,增加院区专科实力。皮肤病防治院口腔美容业务相关审批申请已提交,获批后即可开展。
2.关于优质医疗资源布局不够合理。
整改措施:
(4)将县(市)区总医院组建运行纳入市委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考核指标:完成市委市政府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集团化办医改革)考核,并完成考核通报。
(5)推进医共体实质运作,已将牵头医院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数量纳入医共体监测考核指标。2024年1~8月,全市牵头医院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27个。
(6)指导加快区级医院建设并尽早投用,区级医院建成前,先行依托实力较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区级总医院职能。鼓楼、台江、仓山、高新区区级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按序时推进,目前区级总医院均依托实力较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医院)有序运行;根据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资源融合发展若干措施,市第一总医院、市第二总医院、市中医院、孟超肝胆医院等市属医院对相关区级总医院分片包干、院帮院、院包科、联合门诊、联合病房、市级专家工作室等工作已有序开展,后续将县(市)区级总医院内部资源整合共享以及外部与市属医院(含市级总医院)融合发展相关工作和成效纳入2024年度公立医院主要领导绩效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等,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快构建以市带县(市)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贯通系统连续的诊疗格局。
(7)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资源融合发展若干措施》,采取人员双向交流、患者双向转诊、联合门诊、联合病房、医保杠杆支撑等举措,推动县(市)区总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共享。
3.关于群众健康“首道防线”筑得不够牢固。
整改措施:
(8)进一步加强对口支援工作,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常态化下沉基层,促进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根据我委制定的《福州市2024年度“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工作方案》,每月从县级及以上医院抽调173名以上高年资中高级职称医师(其中市属医院医师占30%以上)进入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进行医疗帮扶,为特殊人群送医入户,让专家深入群众,让基层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促进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截至8月底,福州市2024年度共派出中高级职称医师2303人次,诊疗63758人次,开展病例讨论382次、教学查房510次、学术讲座774次、业务培训6286人次,服务特殊人群5994人次,送医上门服务229次。2024年3月27日,印发《福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一体化门诊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榕卫基层〔2024〕5号)。目前各基层建设单位相继开展规划设计、科室整合并逐步投入运行。
(9)实施联合病房项目建设,2024年3月22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资源融合发展若干措施》,促进联合病房扩面提质,进一步发挥县域资源整合优势,推动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共享,强化牵头医院职责,带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促进分级诊疗。目前全市共有15家二级及以上医院和3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联合病房建设。
(10)实施市属医院对县(市)区医院分片包干、兜底保障,开展院帮院、院包科、基层片医联系制度,联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资源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基层片医联系制度的通知》;4月19日,市卫健委在长乐召开福州市卫生健康信息化现场会暨2024年卫生系统网络(数据)安全培训会,会上解读了《全市医疗资源融合发展若干措施》,部署了下一阶段如何推动全市医疗资源融合、推进基层卫生业务与信息化协同工作;细化委内处室相关分工,形成委内处室齐抓共管的机制。
(11)进一步规范转诊程序,建立差别化医保支付机制,指导县总医院将病情好转患者转至下级医院康复或随诊,会同市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双向转诊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转诊程序,形成了全市统一的双向转诊病种目录(456种),建立了向有序双向转诊倾斜的差别化医保支付机制,完善双向转诊信息化支撑。
(12)2024年4月7日,发文督促有关卫健局强化基层卫生院医护人员配备,指导实施全科医生“县聘乡用”,推进县域巡回医疗和派驻服务工作,发挥总医院医疗资源统筹共享作用,开展常态化县域巡回医疗。
4.关于作决策促改革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
(13)3月27日,由委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会议,指定专人收集全国各地目前已经出台的支持生育政策的相关举措28条分别发函送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教育局、市医保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出台支持生育的措施。目前,在汇总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福州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方案》,现拟发各相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
(14)5月10日,召开全市各县(市)区卫健局、部分乡镇(街道)座谈会征求意见。5月13日召开教育、财政、人社、工会、妇联、公积金管理中心、房管局、税务局等市直部门座谈会征求意见。5月17日委分管领导带队赴省卫健委走访,请求指导与支持。
(15)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研究贯彻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措施,拟待贯彻支持生育措施初稿再修订完善后提请市政府研究。
5.关于优管理促提升不够扎实。
整改措施:
(16)扎实推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组织市属医院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项目,以项目带动建设,推动市属医院临床专科诊疗能力与服务水平提升。如:孟超肝胆医院获批肝脏移植执业资格,肝胆胰肿瘤综合治疗科手术微创率超过85%,其中腹腔镜肝切除比例达70%以上,达到省内领先水平,成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候选建设单位。引导市属医院打破医学学科壁垒,每家医院至少构建1个新型临床专科,如:市第一总医院建设儿童癫痫诊疗中心,整合儿童保健科、心理科、神经内科、康复医学科等多学科,进一步发展儿童难治性癫痫诊疗特色技术。加强建设项目日常管理,对2022年的6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进行中期评估,组织各承建医院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与项目合同书,对在建的16个临床专科建设项目开展自评,对医院的自评报告加强审核,掌握了解各专科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督促医院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确保临床专科项目按计划推进,取得预期成效。强化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各参评医院参加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数据填报工作培训会,指导各医院做好2023年度的“国考”数据报送等相关工作,实现“国考”指标常态化监测。用好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推动医院各项工作全方位持续改进。
(17)加强重症医学科建设,对市属医院ICU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按要求配备设备及人员。组织专题培训,提升全市重症医务人员综合救治能力。截至目前,7家市属医院重症医学科均已按要求配备医务人员,设备能够满足救治要求;5月15日,市重症质控中心组织召开全市重症救治培训会议,培训内容包含“俯卧位通气与ARDS应用”“成人机械通气患者俯卧位护理”等,共计326人参加培训。此外,市属各医院内部常态化开展重症救治培训,2024年以来累计培训5923人次。
6.关于守传承谋创新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
(18)持续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积极拓宽中医药文化宣传渠道,新增2个福建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8个福建省中医药文化教育试点学校建设项目。
(19)积极协调省卫健委,争取到10万元专项补助经费用于支持市中医院中药质量提升项目。指导并推动医院做好青草药手册编写,《福州常用本草应用手册》收录了福州市常用145种青草药,并对药用部位、功效、用法、注意事项等进行总结,目前该手册已完成编写工作并出版。
(20)积极引进科研骨干人员,完善医院科研学术人才梯队,提高医务人员科研创新能力。市中医院制定科研学术带头人岗位聘任条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制定考核办法,目前学科带头人招聘流程已完成资格初审。已制定《福州市中医院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邀请高等院校专家教授开展科研讲座5场。
(21)指导医院做好迎接省级医院评价准备,2022年度市中医院国考成绩晋升为A。2024年3月26日,省卫健委组织省级中医药专家对市中医院开展医院评价。我委将督促并指导医院按照专家意见整改提升,为后期继续在国家三级公立中医院绩效考核取得良好成绩奠定基础。
(22)积极协调省卫健委,争取“两专科一中心”“共享中药房”等项目落地县级中医院,指导并督促县级卫健局持续推进三家中医院内涵提升。福清市中医院已列入“共享中药房”建设;罗源县中医院新获批县级中医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建设;长乐区中医院新获批“两专科一中心”项目建设。2024年3月,组织中医药专家到长乐区、福清市、罗源县等县级中医院开展医院评价工作,通过专家指导和项目建设,指导并督促县级卫健局持续推进三家中医院内涵提升。对照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长乐区中医院较整改前新增4项达标、2项基本达标指标;福清市中医院新增4项达标、4项基本达标指标;罗源县中医院新增3项达标、2项基本达标指标。该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后期我委将继续通过医院评审(价)等方式,指导并督促县级卫健局持续推进三家中医院内涵提升。
7.关于强服务夯基础不够充分。
整改措施:
(23)进一步做细做实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延伸性开展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制定印发了《福州市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规范(试行)》,下发了《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居家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在2023年第一批5家试点的基础上,新增35家居家安宁疗护试点单位,覆盖13个县市区。
(24)继续推进消除宫颈癌行动计划,落实为民办实事,开展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免费接种项目,逐年提高我市免费“两癌”筛查项目规模,进一步扩大惠民服务覆盖面,2024年4月10日联合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出台《关于印发2024年度福州市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卫妇幼〔2024〕10号);在委官网及公众号公布2023年“两癌”筛查项目机构名单,开展项目宣传;为进一步优化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5月22日,召开全市妇幼健康工作会议,结合省卫健委下达2024年“两癌”筛查项目任务量(免费宫颈癌、乳腺癌筛查任务各5.01万人)对我市“两癌”筛查工作进行数据分析培训和工作部署强调。
(25)已立项建设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服务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推动全民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及“榕医通”平台建设,持续推动信息化项目建设,提升我市卫生健康信息化水平。
(26)督促未开展线上预约的接种单位开展线上预约接种,并做好群众告知工作,定期跟踪接种单位落实情况。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线上预约接种情况进行详细摸底,福建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上线预约接种功能后,部分基层接种单位陆续改用省级系统进行预约接种,目前173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设置有177个接种门诊,已全部开通线上预约,其中124家单位使用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平台进行预约接种,52家单位使用“榕医通”平台进行预约接种,1家使用“健康之路”平台进行预约接种。我委要求各县(市)区卫健行政部门持续跟踪各基层单位预约系统使用情况,督促各基层单位做好群众告知工作,切实提升群众接种便利性。
8.关于公共卫生防护屏障不够坚固。
整改措施:
(27)推动卫生应急信息指挥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队伍演练和培训,提高卫生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福州市卫生应急信息指挥平台项目已取得项目立项批复,根据《福州市推进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模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本项目由福州数据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的业主单位开展项目建设,我委作为项目需求单位提出项目建设需求。3月28日我委已正式发函至福州数据集团有限公司,请其尽快启动项目招标和项目建设工作。目前福州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项目招标,正式进入建设阶段。为进一步规范卫生应急体系管理,完善队伍人员建设,今年初,我委对市级卫生应急队伍及市级卫生应急专家库人员信息进行动态维护、实时更新。于5月上旬举办了2024年福州市县(市)区级卫生应急队伍拉练和“健康使命—2024”福州市卫生应急队伍拉练演练,截至5月30日,全市各级卫生应急队伍演练培训共计41次,参训人员达 800余人次,通过各级卫生应急队伍的“亮晒比学”,有力促进了我市卫生应急能力提升。
(28)普及宣传,提高群众对疫情的防控能力,继续开展防控登革热为重点的科普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媒体、宣传栏、海报等方式宣传普及防蚊灭蚊常识,号召群众自己动手,全民参与,有效清除房前屋后积水容器。
(29)落实制度,适时开展统一防蚊灭蚊工作,根据病媒生物季节消长规律,再次组织开展全市灭蚊2次。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清盆清罐,清除积水工作。
(30)加强督查,促进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对六城区开展环境卫生和四害孳生地督导检查,下发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登革热防控防蚊灭蚊检查情况的通报;对与5.18会议相关的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在5月10日和15日集中开展两次会场及所涉酒店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治,尤其加强防蚊灭蚊工作。
(31)推进福清市职业卫生执法工作,市卫健委、市司法局在福清市联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进企业宣传活动,对福清市一家用人单位未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立案查处,在福清市举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79人次。
(32)定期梳理新发职业病病例及疑似职业病病例名单并督促县(市)区进一步核实,同时建立职业卫生重大案件督办机制,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结合市疾控中心通报的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诊断病例情况,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定期开展职业卫生专项监督检查,下发全市职业卫生督导情况通报6期,立案查处11起,罚没金额578000元。
(33)2024年4月-6月,举办业务培训班4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2024年2月至3月,我委组织市卫监所开展2024年全市卫生行政处罚案例评查工作,随机抽取各县(市)区37份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并总结,了解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为后续指导工作做准备,5月16日,下发案例评查情况的通知,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开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2024年3月,我委组织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及各县市区卫健局开展2023年医疗卫生监督典型案例、中医药监督执法典型案例、三年来卫生监督重大案例征集工作,积极组织各单位编写选送案例,严格把关,并筛选出7件典型案例;2024年4月,征集传染病、公共卫生执法典型案例,评选出5件典型案例。
9.意识形态工作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
(34)完善工作机制,出台贯彻措施。根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要求以及市直卫健系统工作实际,5月13日经市卫健委第14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印发《中共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责任分工方案》,对在新形势下市直卫健系统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进行详细阐述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35)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三审制”。2024年1月26日,开展市直卫健系统新媒体平台宣传工作培训,进一步规范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审核、备案、发布等工作流程,提升新媒体宣传工作规范化水平。督促指导委机关各处室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对外发布信息严格落实“三审制”要求,未经审批的信息一律不上网发布。2024年3月26日,印发《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督促指导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加强日常巡察和监督检查,强化内容审核,确保新媒体平台安全平稳健康运行。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0.关于凝聚工作合力不够。
整改措施:
(36)严管厚爱相融并重,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市卫健委领导对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从端正工作态度、加强处室人员管理、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工作提醒。
(37)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已举办专题读书班1期,举办三场党纪学习专题党课辅导讲座,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等各类学习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38)进一步理清理顺处室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履职担当能力,按照《福州市级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合理调整内设机构设置,理顺处室职责。
11.关于检查考核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
(39)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在我委的指导与督促下,市属各医院已完成医德医风建设自查自纠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完善健全《行业作风建设自查自律制度》《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办法10项。
(40)强化医德医风日常监管,在我委的指导与督促下,市属各医院开展道德讲堂、节前肃纪、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十余场,做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事一报。我委已将医德医风建设情况纳入市属医院主要领导绩效考核。
(41)充分发挥机关纪委职能,加强对机关及下属单位违规违纪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纪检干部到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等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实地调研学习;落实信访事项处置工作,委机关纪委联合有关处室,对部分市属公立医院进行实地督导;结合福州市直卫健系统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组织党务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
12.关于监管工作浮于表面。
整改措施:
(42)规范护理员管理。针对护理员规范化管理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护理员的统一管理落实情况,指导连江、罗源等地各医疗机构完善护理员管理制度,针对存在问题建立台账,督促整改,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做到标本兼治。制定印发《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护理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护理员管理。今年以来,1234护理员管理模式在推动“无陪护”试点病房建设中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全市“无陪护”试点病房扩展到22个,患者满意度超过97%。
(43)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对医疗机构开展飞行检查,指导医疗机构更新护理员管理制度,规范护理员聘用及临床使用,强化护理员培训、考核及考核结果运用,建立护理员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13.关于惠民生的事办得不够好。
整改措施:
(44)指导县(市)区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闽清县塔庄中心卫生院和池园中心卫生院、永泰县嵩口中心卫生院和大洋中心卫生院于2023年12月通过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省级评估;督促马尾区加快琅岐镇卫生院和罗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提升建设,目前马尾区卫健局已将县级初评结果上报,两家均达到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44)制定工作方案,提升乡村医疗卫生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指导县(市)区加强村级特别是革命老区村的巡诊、派驻服务,落实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已牵头制定《福州市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征求了市直部门、县(市)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待召开专题会研究审定。督促永泰县卫健局对永泰县葛岭镇溪南村卫生所帮扶,截至2024年8月底,永泰县总医院和葛岭镇卫生院为溪南村卫生所村医开展3次培训,帮助溪南村医开展慢病体检和健康宣传,群众受益达到180余人次。
(46)印发《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基层片医联系制度的通知》,建立完善覆盖所有常住人口的医疗卫生服务属地网格和专属网格,片医入网格,支援帮扶乡村医生,送教下乡、送医入户:3月印发《建立完善基层片医联系制度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含高新区)按照“社区(村)内居民小组或住宅小区、若干楼院、若干行政村,及学校、工厂、养老机构、企事业单位、商务楼宇、产业园区、商圈市场”等,于4月底前完成属地网络和专属网格等两类网格划分,及网格对应片医或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网格员的确定,并同步完成以上“网格信息、片医信息、网格员信息”收集汇总及信息系统设置。
14.关于暖民心的事办得不够细。
整改措施:
(47)督促相关医院做好健康顾问上线家庭医生签约信息平台、“积分制”家庭医生签约宣传、出院患者家庭医生签约等工作,确保健康顾问上线率达到50%目标要求,督促闽清县中医院、马尾区医院、罗源县医院、长乐区中医院、罗源县妇幼保健院、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福清市皮肤病防治院7家县级医院加强“积分制”家庭医生签约宣传,做好出院患者家庭医生签约工作,确保出院患者签约率达到50%目标要求。
(48)加快完善“积分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扩大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供给,引导市、县公立医院临床专科中级职称及以上医师作为健康顾问充实家庭医生团队。
15.解民忧的事办得不够实。
整改措施:
(49)扎实开展公共场所配置AED+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千名医师下基层”对口支援等为民办实事、“点题整治”解民忧项目,列出项目清单和工作进度表,重视落实情况,加强对项目的日常跟踪监督,确保真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序时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时督促工作进展,并按要求每月上报工作进展。
(50)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开展专题学习、警示教育、医患沟通等多种形式廉政教育。对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均挂牌“无红包医院”,医院与医务人员签订拒收红包或相关承诺书,与住院患者签订不送红包或相关协议,与住院患者签订不送红包或相关协议,并将医务人员是否收受患者红包纳入考评体系。市卫健委制作《致患者及家属的一封信》,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引导患者及家属放心就医,不送“红包”。2024年以来,市属公立医院未发现收受红包情况。督促医院强化医务人员检查检验互认工作培训,完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流程及考核机制。截至2024年9月23日,全市共221家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机构)接入医学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平台,基本实现公立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已明确首批互认的检查检验项目128项,覆盖70%以上诊疗中常用、高频、高值检查检验项目。累计互认检查检验项目2909万次,互认患者检查检验费用18.58亿元,覆盖2612万就诊人次,自本轮巡察以来,未在12345平台等渠道收到关于医疗机构检查检验不互认投诉及相关线索。
16.关于采购领域廉政风险较大。
整改措施:
(51)成立福州市属卫生健康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52)督促市属医院完善采购内控管理,依法选定采购招标方式,加强对招标文件中医疗设备采购技术参数管理,降低涉嫌围串标风险:我委于2024年4月11日下发文件,要求市属医院完善采购内控管理制度,依法选定采购招标方式,加强对招标文件中医疗设备采购技术参数管理,5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在招标采购前应先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对技术参数进行论证,且所设定的技术参数必须满足采购方式要求的投标人数量。目前,市属各医院已完成采购内控修订工作。
(53)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内药品、医用耗材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流程,建立健全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监督机制:一是组织市属各医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目前,市属各医院已完成自查工作,相关自查报告及后续整改方案已送至我委。二是通过实地调研、组织专家研讨等方式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用耗材管理相关制度:在药品管理上,市卫健委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的通知》,推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强化药事管理组织建设、药品目录管理、药品采购管理、药品合理使用,进一步规范药品入院到使用的全流程管理;在医用耗材管理上,由市医保局牵头,我委及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印发《福州市普通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方案》,通过建立广泛的集采联盟,推动耗材的带量降价销售,惠及广大群众,同时督促医疗机构将未纳入统一采购目录的耗材,达到招标采购金额的,要对外公开招投标。
(54)我委已启动市属医院政府采购专项整治工作,于2024年2月组织召开2024年市属卫生健康单位政府采购培训会。目前各医院均成立了政府采购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完成政府采购领域自查自纠工作。
17.关于工程修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
(55)组建市卫健委专项调查组,查阅有关医院新建门岗工程项目等4个项目的所有卷宗;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56)我委已完成《福州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工作;责成有关医院再次修订《采购管理制度》,并对工程修缮管理制度进行优化。
(57)通过基建项目例会,在全系统内进一步规范基建项目实施制度,将修订后的基建制度对各单位进行普及宣传,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审批、资金管理等行为。
(58)相关医院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并在单位内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错误再次发生。医院针对存在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福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福州市属卫生健康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再次修订医院采购管理制度,对工程修缮管理制度进行优化。
18.关于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措施:
(59)市属各医院已针对停车场和安保服务项目问题在院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委发文要求各医院停车场自行收费,不得外包,不得与安保服务支出捆绑。
(60)有关医院已解除原有安保服务协议,并在新一轮安保服务招投标中采用单独招标采购,不将停车场收入与安保服务支出进行捆绑。同时该院已制定《停车场管理制度》,停车场由医院自行管理并收费。
1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
整改措施:
(61)有关单位针对存在问题,已于4月16日收回违规发放的审核费。市卫健委领导对其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62)委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谈话,追回并缴交超额报销师资费用。
(63)4月12日,委分管领导组织有关处室全体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次强化责任意识、严谨意识。
(三)聚焦党组织建设方面
20.关于党组工作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
(64)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方式,学习相关工作制度,研讨明确党组领导全委各项工作的政治原则,调动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
(65)通过集体学习的形式,重申党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确保委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明确党组会议题从申报到决策的全流程工作程序,促进党组工作制度落实到位。
(66)优化党组会议题提议表审核流程,在报审的议题材料上加盖骑缝章,确保上会议题内容、列席人员准确无误并已经提前做好沟通协调。同时,重申党组会议题提交规则,预留会议时间,确保讨论研究时间充分、议深议透。
(67)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回避制度等业务学习,落实考核、考察、奖惩、职务任免等回避要求。
2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措施:
(68)委领导班子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认真落实“四必谈”,认真组织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相关文件,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落实“四必谈”。
(69)再次学习党内民主生活会议有关制度要求,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对规范开好民主生活会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思想认识。已于4月15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福建省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公务员回避规定》等相关文件,并组织专项研讨,确保学习取得实效。于4月2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存在问题,落实整改。
22.关于党建责任制考核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
(70)参照市直机关工委做法,要求下属三家事业单位开展党建自评,并进行2023年度党建工作检查,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党建绩效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实现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全覆盖。
(71)下发《关于市属卫生健康单位2023年度党建及全面从严治党考核结果的通报》,告知各单位其在年度党建及全面从严治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要求其限期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各单位已按照通知要求,落实整改并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72)已配合市医管委,修订《2024年度市属公立医院党委书记履职考核指标》《2024年度市属公立医院院长履职考核指标》和《2024年度市属公立医院主要领导绩效考核日常监管指标》,细化党建工作考核并强化日常监管,目前考核文件已正式印发。
23.对市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
(73)已调整福州市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成员;
(74)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制定印发《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基层党组织“达标创星 全面创优”行动方案》,细化党建考评细则,并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市属公立医院主要领导绩效考核指标,共同部署推动。
(75)按照市委“三争三领”行动要求,不断深化“党建领航”行动,制定印发《福州市直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度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书》并做好任务分解,组织市属卫生健康单位逐级签订,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
(76)加强对年度考核党建评分较低单位的党建指导,由机关党委书记带队,对所有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开展党建工作调研,现场听取各单位党委书记、党务干部的意见建议,对党建工作做现场指导。对有关单位党务工作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该单位党务干部进一步加强学习,规范开展党务工作,对新闻稿、会议记录等文件加强审核。
24.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措施:
(77)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建立干部后备梯队。
(78)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换届工作指导:委机关党委向2024年需要换届的市属卫生健康单位下发换届工作提醒函;指导市结核病防治院、市消毒站、市疾控中心等单位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开展党组织换届工作,研究同意市中医院、孟超肝胆医院党委延迟换届申请。
(79)组织开展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党务干部党建工作培训:于5月16~17日召开市属卫生健康党务干部培训班,重点培训基层党务工作规范、党费缴纳、“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等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进行。
(80)对巡察中发现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党费使用收缴不规范、发展党员不规范等问题的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党务工作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相关单位党务干部加强学习,规范开展党务工作。
(81)开展市直卫健系统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全面创优”行动,通过推动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全面规范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能力:已制定印发《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基层党组织“达标创星 全面创优”行动方案》,细化考评细则,并将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情况纳入市属公立医院主要领导绩效考核指标,共同部署推动。
25.对行业党建工作指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
(82)调整市卫生健康社会组织行业党委成员名单,由现任机关党委书记任市卫生健康社会组织行业党委书记并调整充实行业党委委员。
(83)根据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撤销存在“空心化”问题且短期内无法整改的党支部。
(84)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组织市属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负责人参加4月18日参观福建省党风廉政建设馆,5月8日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讲座,5月16~17日召开的市属卫生健康党务干部培训班等活动;5月19日,我委召开“第二届‘榕医汇’创新大赛”,邀请非公企业代表做典型经验发言。
(85)加强对卫健系统非公企业的日常指导。于3月27日、5月21日,召开市直卫健系统非公企业行业党委会,组织学习《2024年全市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计划》《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党组织活动计划,确保取得实效,并就行业党建做充分研讨;指导市属非公企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非公企业党员参加专题辅导讲座、业务培训、工作座谈等,确保党的政策在非公企业中的落细落实。
26.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措施:
(86)进一步严格干部社团兼职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社团兼职审批流程。
(87)加强在职科级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在职科级干部未征求纪检组意见、未体现具体出行时间和行程的因私出国(境)申请不予办理手续。
(88)进一步落实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干部在提任、工作单位、职务等情况发生变化后的3个工作日内登记备案。
(89)在市委组织部大力支持下,我委选派市直卫生健康系统组织人事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到市委组织部档案专项业务跟班学习,督促指导超过千卷的市属卫健单位设置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我委结合干部选任、干部退休等对各单位人事档案进行抽查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27.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
整改措施:
(90)再次组织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已结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再次组织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
(91)压紧压实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并督促其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所分管领域与联系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印发《福州市直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度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书》,并组织市属卫生健康单位逐级签订。
(92)下发《关于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关于做好2023年度党建及全面从严治党考核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并要求各下属单位限期整改:已下发整改通知,各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已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
(93)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2024年度市属公立医院主要领导绩效考核日常监管指标》并加大考核分值,切实加强对市属公立医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日常监管,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到位。
27.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
(94)重新修订委党组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分层分级明确谈话主体、谈话对象、谈话范围,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
(95)修订完善了《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常态化廉政谈话制度》,从指导思想、谈话主体、谈话范围、谈话内容、谈话方式、组织实施和工作要求七个方面,对廉政谈话工作进行了梳理和细化,确保廉政谈话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29.关于抓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实。
整改措施:
(96)修订《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督促做好内部审计项目的审计整改;下发文件指导市属各单位围绕重点领域开展组织内部审计工作;根据目前审计力量制定2024年度市卫健委内部审计项目计划。
(97)督促落实市第二总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置独立的内审机构,下发文件指导市属各单位加强审计力量,健全和完善党委内部审计领导小组、单位内审机构及人员,并根据巡察重点制定了2024年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
(98)重新梳理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点,建立完善预防廉政风险工作机制,强化廉政风险教育,定期上好廉政课:已重新梳理委机关各处室及个人廉政风险点;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召开廉政教育课5次,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点2次,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3次,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1次。今后,我委将持续强化廉洁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30.以案促防促治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
(99)组织收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人身边事做好警示教育:2024年以来,共组织收看廉政警示教育片3次。
(100)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充分利用我市红色资源,做好警示教育工作:组织委机关干部职工参观坊巷讲习所、福建省廉政警示教育馆等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军地共建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101)充分利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好党员干部的政治监督、日常监督。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等落实方面
3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措施:
(102)推进市级总医院建设和市疾控中心、市卫监所机构改革等工作,加快干部队伍建设,精准科学选人用人,配齐配强干部队伍。
(103)我委组织市属卫生健康单位开展中层干部任职自查,全面摸底同一岗位长期担任领导职务的中层干部情况,市属卫生健康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中层干部交流任职。
(104)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关心关爱,下发《关于调整委领导联系博士人才制度的通知》,委领导进一步加强和博士人才的沟通联系,各用人单位及时掌握高层次人才意见建议,切实帮助解决人才实际困难。在“榕医汇”宝藏医师专栏宣传市属医院好医生事迹,激发卫健人才活力和职业获得感。
32.财务管理问题反弹回潮。
整改措施:
(105)目前我委已完成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卡结算制度。
(106)在系统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市卫健委汇总整理财务报销注意事项,并在OA公告上发布;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已完成自查自纠工作。
(107)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108)已发文要求有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目前,几家单位均已完成整改。
33.关于未持续落实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往来账定期清理机制也不够完善。
整改措施:
(109)对年度形成的往来账务进行清理结算,市卫健委本级超3年以上往来账已清理完毕。
(110)各医院已完成总会计师聘任工作。
(111)已完成委机关房产摸底核查工作,目前正按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有关程序要求,办理移交手续。
(112)有关医院已将医技楼资产价值按照财务会计有关规定暂估入账,已根据省调拨救护车实际价值入账。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目前,我委巡察整改工作总体取得了较好成效,但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不少问题的整改难以一蹴而就、短期到位,尤其是个别涉及体制机制改革、长期历史遗留问题等多方面深层次矛盾的“老大难”问题,还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去加以解决。下一步,我委将紧抓加快制定有关人口和卫生健康发展的政策规划,加强对医院采购领域监管,持续落实财务自查管理制度等巡察提出的问题持续整改,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力度,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整改任务全部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8521566;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电子邮箱fzwjwdb@163.com。
中共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