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聘请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公开询价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就2025年度聘请法律顾问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概述及采购要求
(一)服务范围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涉及的法律事务。
(二)服务期限
2024年12月-2025年1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服务内容要求
1.为甲方重大事项、重大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意见。
2.参与项目谈判,承担合同等材料的起草、审查工作,拟定有关法律文书。
3.对涉及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审查、论证建议,协助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4.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5.对甲方实施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工作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每年协助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6.对甲方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帮助,审核把关相关法律文书;对甲方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出具答复意见书。
7.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提供四次以上专题法律知识讲座。
8.其他非诉讼法律服务。
9.对年度顾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向甲方提供风险防控法律意见。
(四)供应商资质与技术服务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要求的采购活动参与条件;
2.具备司法行政部门颁发通过年检、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须组建相对固定且不少于3人的法律服务团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团队成员应均具有律师执业证书,具有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并熟悉卫生健康、行政等领域法律法规及法律实务问题;
(2)团队成员执业期间未因执业活动受到过处罚或处分。
5.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律师事务所,不得同时参加。
(五)服务费用
不高于50000元/年服务费用(诉讼案件费用另计)。
(六)提交材料要求
1.本公告第二条第(四)点所列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代表必须提供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
3.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派出的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名单及服务能力和经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执业证书、未因执业活动受到过处罚或处分承诺函、法律顾问合同、裁判文书等);
4.律所简介;
5.报价文件。
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意向律所,应将有关材料和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进行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律所公章。
供应商应对提供的响应文件真实性负责。若出现弄虚作假,则取消询价资格。
(七)报价要求
被询价的律师事务所应按照服务费用要求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
三、采购方式
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律师事务所,以报价最低者作为成交供应商。若有两家及以上律师事务所最低价相同,则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12:00(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516室),联系人:徐敏,联系电话:0591-83301339。逾时提交者则不予接收。
特此公告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