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古城北路道路工程(新店溪-福飞路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4〕24号
日期:2024-02-22 09:31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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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古城北路道路工程(新店溪-福飞路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市建〔2023〕71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片区路网,缓解周边道路交通压力,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古城北路道路工程(新店溪-福飞路段)(项目代码:2210-350100-04-01-504512)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晋安区新店镇,起于新店溪,止于福飞路。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道路全长804.113米,红线宽度4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给排水、电气照明、配套管线、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1400.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88.4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921.28万元(其中建设用地费15286.26万元,由市土发中心并入新店古城遗址公园新店镇新店村二期带走),预备费291.1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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