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平急两用改扩建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4〕41号
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你院《关于平急两用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榕结〔2024〕3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满足福建省烈性呼吸道传染病收治诊疗需求,有效补齐公共卫生防控救治,更好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平急两用改扩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平急两用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402-350100-04-01-983990)
二、项目单位: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
三、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湖边村2号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为350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229.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770.55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4000.00万元),预备费1000.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中土地资金通过争取“平急两用”专项资金予以解决,不足部分由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自筹;所属建设资金通过争取专项债券资金予以解决,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局统筹安排。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