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四中新建体艺馆(含田径场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4〕67号
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
你校《关于新建体艺馆(含田径场改造)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审批的函》(榕四中〔2024〕1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补足学校教学硬件设施方面的短板,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四中新建体艺馆(含田径场改造)(项目代码:2403-350100-04-01-171862)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101号福州四中校内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拟新建体艺馆及田径场,总建筑面积22211.1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2110.6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0100.53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7463.4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010.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21.74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831.5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在市教育局部门预算经费中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福州市教育局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结合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