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南汽车技改项目配套新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4〕151号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核准东南汽车技改项目配套新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你司生产配套供电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东南汽车技改项目配套新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407-350100-04-01-411916),项目单位为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变电站建设地点位于位于闽侯县祥宏南路521号(福建东南汽车厂区内),线路路径走向:长坪—东南汽车城110kV线路在220kV长坪变站外T接长坪—青口110kV线路,采用架空线往东至梅岭村,之后电缆沿村道往北至110kV东南汽车城专用变。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新建1座110千伏变电站,主体部分位于东南汽车厂区内,占地面积约804m,#1主变容量25MVA,#2主变容量16MVA,采用户内GIS设备。新建外线起点于长坪变,终点东南汽车变,路径长度约2.2km,其中电缆路径长度1.4km,架空路径长度0.8km。新建三座塔基,每座塔基占地面积约50㎡。
四、项目总投资为37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700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0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资金由东南(福建)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筹措解决,出资比例100%。
五、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采购、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闽侯县人民政府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输变电工程路径意见、闽侯县人民政府出具的社会稳定评估意见表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