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福州连江、马祖外海风电220千伏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4〕189号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你司《关于商请核准福建福州连江、马祖外海风电220千伏送出工程的函》(榕供电函〔2024〕45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连江片区配电网网架结构,提高区域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建福州连江、马祖外海风电22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代码:2404-350100-04-01-760702)。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二、建设地点位于连江县,其中:
(一)连江外海集控站~港区22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自拟建连江外海集控站向西北出线后,与马祖外海集控站~官坂220千伏线路同塔架设向西北走向,经北茭风电场,跨110千伏港区~北茭线路、X135县道至大建村西南侧,经大古村、东西坑村、半山村,跨110千伏港区~黄岐I、II回线路、110千伏黄白线至安凯乡东北侧,跨白云岭35千伏集电线路、风吹岭35千伏集电线路、110千伏白云岭~港区线路至官坞村北侧,转西避开牛岱水库水源保护区、陈氏宗祠,转西南跨110千伏港区~福马换流站线路、110千伏港区~黄岐Ⅰ、Ⅱ回线路、110千伏港区-文山Ⅰ、Ⅱ回线路后,分为两个单回路下穿500千伏新中Ⅰ、Ⅱ路和500千伏福可Ⅰ、Ⅱ路,跨35千伏文储Ⅱ线和35千伏文安线,至220千伏港区变东南侧改为电缆敷设接入港区变。
(二)马祖外海集控站~22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自拟建线路自马祖外海集控站向西南出线后,与连江外海集控站~港区220千伏线路同塔架设至220千伏港区变南侧,改为单回路下穿500千伏新中Ⅰ、Ⅱ路后,平行其走向至红厦村南侧,跨110千伏港区~文山Ⅰ、Ⅱ回线路,下穿500千伏新中Ⅰ、Ⅱ路,转西南避开官岭水库水源保护区,在官岭村东北侧连续跨G228国道、110千伏浦文Ⅰ回线路、35千伏官文Ⅰ路后,在官岭村北侧再次下穿500千伏新中Ⅰ、Ⅱ路,经梅里村西南侧转东北,在合山水库南侧下穿500千伏福可Ⅰ、Ⅱ路,向北至拟建220千伏官坂变南侧,改为电缆敷设接入220千伏官坂变。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220千伏架空线路折单52.1公里、电缆线路折单0.5公里,扩建港区220千伏变电站间隔1个、增加光接口板等二次系统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为2021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5054.7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
项目股东: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社稳分析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福建福州连江、马祖外海风电220千伏送出工程路径规划意见的函》(连自然资函〔2024〕210号)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