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的通知

榕司〔2024〕16号
日期:2024-02-08 15:55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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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在此基础上,再接再厉做好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方位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福州市司法局

  2024年2月7日

 

  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持做到“两个维护”,以落实全市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为主线,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忠诚履职、担当尽责,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成效良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12个集体、4位个人获得省部级表彰,12个集体、1位个人获得厅局级表彰。

  一、坚决筑牢政治忠诚,政治统领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强

  (一)强化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抓政治。一是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有计划分层次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主题宣传宣讲78人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研讨2场次,各党支部开展学习研讨13场次89人次,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89篇。二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及时召开部署会,印发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健全周例会等工作机制,开展专题领学、原文导读、交流分享,局机关举办领导干部主题教育读书班3期,教育培训党员干部533人次,全系统95个党支部累计开展专题研讨381场次。大兴调查研究,局领导班子开展调查研究40场次,走访基层司法所、公证律师等机构60余家(次),形成课题调研报告10篇,梳理调研成果转化清单32项。同时注重治建并举,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针对性制定制度规范5项,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始终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关键节点督导工作,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检查,组织31名网络宣传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省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部署的网宣任务,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对重点人员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实时跟踪关注,采集敏感信息,汇总研判舆情风险,定期报告,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二)强化司法行政党建工作。一是深入实施“三争三领”行动。把“三争三领”行动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一条主线,深入实施“党建领航”工程,严格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大兴调查研究,开展机关党建“遍访问计”调研活动。深化助力乡村振兴“双联双扶”工作机制,开展“我在乡间有亩田”机关党员志愿服务,与晋安区寿山乡溪下村签订协议认购番薯1.6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二是持续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召开机关党建述职评议会议,指导督促各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局机关及直属单位13个党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63场,主题党日活动78场。持续指导市局法律服务行业社会组织党委基层党组织建设,完成律师行业党委换届,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品牌创建,努力形成“一所一亮点”的律师行业党建特色品牌。北京大成(福州)律所党总支、闽江公证处党支部获评福州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品牌单位。三是推进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深化“万名干部下基层”行动,开展市局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社区(村)工作,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中走前头、作表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广厦社区、乐东社区、永泰县盖洋村、晋安区溪下村等开展近邻党建志愿服务84人次,其中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社区(村)开展服务10人次。

  二、着力服务中心大局,以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成效良好

  坚持“3820”工程思想精髓,围绕实施“强省会”战略、“六个城、五品牌、九行动”、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等重点目标任务,高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法治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扎实做好涉黑涉恶重点人群管理、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指导监督,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牵头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法治保障各项工作,配合市委政法委完成省级验收迎检各项工作。引导律师事务所与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市检察院联合在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共同发起设立企业(大数据)研究中心,积极服务我省大数据产业,探索法务促商务发展。

  三、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新时代法治福州建设行稳致远

  (一)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加强统筹谋划,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出台《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方案》,确保法治福州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坚持“书面述法全覆盖、现场述法作表率”,召开现场述法专题会议,高标准开展2022年度述法工作,市本级部门和市、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93人;县级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述法779人。

  (二)扎实推进行政立法。围绕中心工作,做好《福州市全域治水条例》《福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福州市网络餐饮服务管理办法》等13部法规规章的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基层治理等一系列制度建设,获得市政府对参与“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报表扬。

  (三)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践行“把行政复议建设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的制度目标,牢固树立新时代能动复议理念,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转变行政复议审理方式,规范复议案件办理程序,2023年共举办行政复议听证会、调查会41场,实地勘验2场,集体评议会商研判率达100%,启动专家论证征询意见79人次,意见被采纳率达82%。2023年全市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829件,创近三年收案数新高。全年共审结1765件,其中撤销158件,确认违法56件,责令履行34件,纠错率达17.12%。对违反法定程序、行政不作为、合法不合理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26份。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应诉水平,负责人出庭率提升至98.39%,行政诉讼败诉率继续下降至13.82%。推动建立府院常态化协商互动机制,2023年全市召开依法行政府院专题会议8场。

  (四)高效开展备案审查。报备46件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审查240件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对6件提出纠错整改意见,向各级各部门反馈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和建议99件。推动全市703家党政机关全部配备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扎实推进中央、全省法治督察整改工作,通过全市督察整改视频推进会、培训会等方式,推动督察整改工作纵深开展。有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市公安部门梳理整改执法问题162个、交通运输部门梳理整改执法问题38个,督促纠正某区交警部门交通事故逃逸未侦破案作为福建省专项整治典型案例报送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单位269家,评查案卷2789卷,评查量位居全省第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市共有105个单位的415项政务服务事项和433项证明事项已实行告知承诺制,各相关部门共办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30.2万余件,办件量位居全省前列。牵头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组织开展执法部门培训30场、1100多人次,推动各级执法部门通过平台录入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案件办件5000多起,办案办件量位居全省第一。配合市委编办推进141个乡镇街道执法赋权工作,启动乡镇街道片区联合执法试点。推动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配合市委巡察办梳理26家被巡察单位法治建设情况。

  (六)稳步推进“八五”普法。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各级各部门围绕民法典、生态保护、平安建设、国家安全、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全市累计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3000多场次,发放法治书籍、折页等宣传材料24万余份,制作展板、标语1.6万余条。创新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品牌建设,出台《福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实施办法》,召开履职报告评议会。精心组织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和“12·4”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举行福州市“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服务支队联盟成立仪式,顺利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和省级迎检各项工作。

  四、积极助力平安福州建设,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再立新功

  (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54310件,调解成功54153件,调解成功率达99.7%。排查矛盾纠纷39001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43447件,预防纠纷31403件。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置中心接访264件(涉及患者死亡的重大医患纠纷97件),立案188件,结案172件,结案率91%,赴现场应急处置重大医患纠纷51起(99场次)。

  (二)着力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统筹谋划定方向,做“强”基层基础,推进实施司法所业务用房升级改造工程,在10个县(市)区升级改造14个司法所,打造规范化建设高水平司法所,鼓楼区洪山司法所、仓山区建新司法所、马尾区马尾司法所、长乐区吴航司法所等司法所建设工作各具亮点特色,起到良好引领示范作用。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三比三看”活动,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持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培树医患、海外、海上、园区、楼宇等“系列枫桥”调解品牌,其中“医患枫桥”“道路枫桥”工作创新案例被省厅采用推广,2个调委会4名调解员荣获全国模范称号。全市共建立“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87个、个人调解室111个、省、市、县级金牌调解工作室各2个、14个、42个。

  (三)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扎实开展重点敏感时期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严格执行“零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承接全省社区矫正对象规范化分类管理以及省级一体化平台升级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并启用缓刑、假释、管制、暂予监外执行四类对象的矫务督察表,联合市财政局出台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标准,将社区矫正经费年人均标准由1500元提高至3000元,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联合市公安局建立社区矫正机构与公安机关常态化信息化核查机制,探索出台全市社区矫正奖惩工作规定,推动设立乡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和村(居)助矫员,培育了12个社区矫正社会化“一县一品牌”项目。全市接收社矫对象4907人,解除4166人,在矫5206人,累计重新犯罪率为0.09%,系全省最低。

  (四)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滚动排查活动,全面掌握我市刑满释放人员总数、分布、风险等级等情况,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逐一研判、分类帮教。全市新增刑满释放人员5822人,无缝衔接3171人,无缝衔接率96.94%。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救助帮扶,协助落实低保17人,协助申请临时性救济9人,联合市妇联为两类特殊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筛查2913人,个案辅导140人。

  五、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持续增强

  (一)大力打造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扎实推进“打造新时代福州‘148’品牌”拓展深化年各项工作,建立品牌创建成效月报告和148品牌专报制度,选树培育马尾“彩虹桥”148公共法律服务综合品牌、“援满调”“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多元解纷模式,“榕e证”“互联网+公证+N”智慧便民惠企3个项目入选我省首批最具培育价值的便民惠民利民项目,马尾“彩虹桥”和“援满调”两项工作品牌被列入全省首批十大“优秀148品牌”并授牌。全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共接听群众来电66852人次,其中接听12345热线转接132人次,接听110转接法律咨询49人次,接听8小时外法律咨询13862人次,群众满意率98.89%。网络平台解答实时在线咨询4391条,处理留言205条。办理12345平台诉求件736件。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群众17223人次,解答法律咨询18648件,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接待群众36644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0595件。

  (二)积极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全市办理公证26.29万件,公证收费11401万元,办理鉴定业务4.23万件,司法鉴定业务收入7202万元,办理司法行政行政审批件3606件。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909人次,办理各类援助案件21236件,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1003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7356万元。着力推进“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走深走实。全面打破区域和层级限制,推行法律援助“全域通办”,推动援助申请诚信承诺制、点援制落地实施,打造线上线下多元化服务模式。2023年通过“不见面”“零接触”模式处理网络申请件594件,通过智能指派模式为1766位受援人精准指派律师。深化减证便民,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改革,重新梳理发布“一件事”规程,建立“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的市级统筹、部门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通的新型政务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公证信息化建设,推进打造“智慧公证”线上服务平台,不断完善福州公证微服务平台功能。通过接入福州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实现公证行业与用证部门数据互联共享。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栋楼”办公平台,福州市公证处与台胞台企窗口推出涉台公证业务联办服务,为台胞台企开通绿色服务通道,提高台胞台企办理相关公证质效。会同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全省首个《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活动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活动,推动保障司法鉴定人作为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依托法务区平台,邀请行业内外专家举办“宋慈讲堂”活动25期,吸引全省司法鉴定人共5800余人次参加,扎实开展公证司法鉴定进农村“八个一”主题实践活动成效良好。顺利组织实施2023年度法考福州考区考务工作。

  六、深化改革创新提质增效,司法行政改革实现新突破

  (一)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在鼓楼区、仓山区、福清市、闽清县及市本级5个地区予以先行先试,联合市检察院进行专项督导,进一步明确试点案件范围、工作衔接程序等,并在全市各县(市)区有序推行。全市共办理审查起诉阶段全覆盖案件7355件,其中通知辩护案件1821件,法律帮助案件5534件。

  (二)积极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与公检法四家单位联合印发《福州市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快速办理工作规范(试行)》,在福州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明确派驻模式、排班安排、考核评估、服务保障等各项机制。共选拔65名执业3年以上的律师开展常态化驻点值班172人次,实现工作日值班律师全覆盖,为自愿认罪认罚且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6人次,参与交通事故赔偿调解18人次。

  (三)探索推进公证进园区,提高公证惠企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与福州软件园的沟通协商,探索推进公证进园区、进企业,签订《福州软件园公共服务平台、福州市公证处合作框架协议》,打造“惠园公证直通车”服务品牌。

  七、凝心铸魂打造政法铁军新形象,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持续强化队伍作风建设。一是认真做好接受市委巡察各项工作。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在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组织人事等方面积极查摆问题,做好各项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报、转递工作。同时,秉承实事求是原则,针对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集中发力、立整立改,顺利完成巡察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司法行政系统落地生根。二是强化典型引领。认真做好各类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宣传曹艳群、鲍卫忠、陈旭、刘亚斌等同志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明纪律规矩。持续开展全系统酒驾醉驾问题专项警示教育,深入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工作,积极通报典型案例,开展零报告专项整改,着力解决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对六家直属单位开展“四风”廉政检查。对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紧盯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及时开展案例通报和廉政提醒谈话,做好“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确保党员干部队伍纯洁。市局机关开展廉政谈话723人次,节前警示教育活动3场210人次,发送廉政信息107条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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