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福州市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年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05-30 09:48 来源: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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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福建省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闽教发〔2019〕73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2129号)和《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23年度年检年报、双随机抽查等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培[2024]1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我局于20245月对72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年检年报工作,通过审核材料、实地查、约谈了解等方式2023年度学校办学条件、办学资格、办学内容、培训管理、党建工作、校园安全、财务管理等方面情况开展年检。现将年检年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对市本级2023年12月31日前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培训学校”)开展年检年报工作大部分培训学校能认真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职业培训的规定机构设置合理,教学场地和设施设备齐全组织机构和领导班子比较健全,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比较规范有序,促进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质量不断提高。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部分培训学校已不再原校址办学,未及时到行政审批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或注销手续;部分培训学校未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校园消防安全评估报告;部分培训学校收退费制度不够健全,学员培训档案建立不够规范;部分培训学校师资队伍、实训设施设备与培训职业(工种)不够匹配。

二、年检年报结果

(一)合格的培训学校(51家,排名不分先后)

1.福州市高厨职业培训学校

2.福州市曼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3.福州市丞心秘书职业培训中心

4.福州市爱达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5.福州市安琪尔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6.福州市前程伟业职业培训学校

7.福州市贝纳职业培训学校

8.福州市博格职业培训学校

9.福州市宏帆职业培训学校

10.福州市佳丽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1.福州市致中职业培训学校

12.福州市华文鑫昊职业培训学校

13.福州市华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4.福州市创大咖职业培训学校

15.福州市慧生活职业培训学校

16.福州市东方锐智职业培训学校

17.福州市利嘉职业培训学校

18.福州市闽都职业培训学校

19.福州市启航职业培训学校

20.福州市翰学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1.福州市中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2.福州市诚伟职业培训学校

23.福州市朵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4.福州市轨道交通职业培训学校

25.福州市传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6.福州市雅真海峡茶艺职业培训学校

27.福州市众益职业培训学校

28.福州市新东方电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9.福州市闽人职业培训学校

30.福州市数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31.福州市九地建工职业培训学校

32.福州市中保乾程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33.福州市新人源职业培训学校

34.福州市现代安科职业培训中心

35.福州市尚恩职业培训学校

36.福州市福科大职业培训学校

37.福州市鑫天使职业培训学校

38.福州市职海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

39.福州市思远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

40.福州市磐武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

41.福州市清大东方消防职业培训学校

42.福建省公共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

(省人社厅委托福州市人社局代管)

43.福州市飞远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

44.福州市大成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45.福州市平安消防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46.福州市两岸蓝图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47.福州市励勤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48.福州市金昕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49.福州市传一卓跃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50.福州市艾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51.福州市黎明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二)限期整改的培训学校(7家)

1.福州市翔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福州市啄木鸟职业培训学校

3.福州市德诚职业培训学校

4.福州市比美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5.福州市扬邦交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6.福州湖前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7.福州市中飞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以上七家培训学校已不在原校址办学,向我局提交了暂停办学申请,且未按年检提供办学场地证明、校园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等材料。我局责令限期三个月内完成整改(且不超过《办学许可证》上的有效期限),整改期间暂停办学,不得招收新生,不得开展新的培训活动,整改后符合办学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向我局申请恢复办学。

(三)年检不合格的学校(7家)

1.福州市国大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福州市千里马职业培训学校

3.福州市树人家政服务职业培训学校

4.福州市创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5.福州市慧多丰职业培训学校

6.福州市航空四站军地两用人才职业培训中心

7.福州市宏兴瀚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以上序号1-3三家培训学校存在违规超范围办学,序号4-7四家培训学校未按照要求提供年检年报材料。以上七家培训学校2023年度年检为不合格,我局责令三个月内完成整改(且不超过《办学许可证》上的有效期限),整改期间暂停办学,不得招收新生,不得开展新的培训活动,整改后符合办学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向我局申请恢复办学。

(四)已终止办学的培训学校(5家)

1.福州市绿动体适能职业培训学校

2.福州市大匠职业培训学校

3.福州市华大职业培训学校

4.福州市华壹处花艺职业培训学校

5.福州市艾琳达形象设计职业培训学校

以上五家培训学校已在我局办结了终止办学许可手续,应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五)办学许可证已失效的培训学校(2家)

1.福州市正忠信家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4月22日)

2.福州市和泰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6月10日)

以上2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2023年度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且办学许可证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办学许可证已失效如需继续办学,须到审批机关重新申请设立许可;如不再办学,须于近期内向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终止办学、注销手续。

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以此次年检为契机,进一步增强依法办学的自觉性,年检合格的学校应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和办学水平;限期整改的学校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限期整改,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规范办学行为,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我市民办培训机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成绩。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52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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