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为加快现代化国际城市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依法治理的基本要求,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部署,结合中心实际,深入推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工作。现将2024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筹推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引领作用
(一)强化目标导向,落实法治建设规划机制
中心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统筹协调、坚持权责统一、坚持以身作则,谋划落实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体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在中心2024年度工作要点、普法工作计划、宣传工作计划及“四比”考核方案中,提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的重点任务、具体目标、内容和措施。
(二)抓“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
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表率作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2024年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了《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强国、福建网络干部学院、微信微党课在线学法等丰富灵活的形式,推动干部职工遵守执行宪法法律,提升法律理论知识水平。三是加强本系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邀请中心法律顾问开设法治讲座学习《行政复议法》修改内容及实务案例;组织中心全体领导干部参加2024年统一学法考试;组织开展线上旁听庭审活动10次。
二、全面履职,推动管理优化协同高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创立新型监管机制
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一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心认真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2024年初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抽查工作方案,明确内容、对象范围、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时间安排等。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对缴存单位名录库中随机选取的18家单位开展执法抽查,发现问题的4家单位已全部及时整改到位。二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中心共1个信用承诺事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提取住房公积金”,2024年该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件量共计601笔,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强化信用评价效用。对不履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职工,对其个人在行政公共服务事项承诺中的不良记录进行信用信息登记,提醒职工珍惜自身公积金信用。加大诚信宣传报道力度,激励重塑诚信,为58名主动履行义务的职工申请信用修复的主题宣传文章在信用中国(福建福州)刊登诚信宣传信息1篇
(二)主动公开权责清单
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今年中心继续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做好“五级十五同”审批事项与权责清单的调整和衔接,将职能、法律依据、职责权限等事项以权责清单的形式对外公开,通过编制权责清单,建立公开、动态调整等机制办法,进一步推动中心高效履职尽责。
三、规范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管理
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主动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对涉及缴存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规定,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在中心官网公开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并进行回复。中心法规处和中心专职法律顾问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程序和有关内容等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024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提交集体审议。二是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大备案审查力度,2024年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向市司法局报送中心以及福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制定的2份规范性文件,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三是更新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及时更新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及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录入上传福建省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平台规范性文件58份。
四、 落实三项制度,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
(一)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执法相结合
一是严格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定。制定执法“四张清单”,配备行政执法人员65人,配备移动执法终端11台。采取“积极普法、有告必接、违规必处”的执法工作机制,对未建未缴,少缴漏缴的企业持续加大执法促缴力度,开展行政立案83起,向违规企业作出41份决定书,督促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190.47万元,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二是汇编执法案例,收集中心各管理部具有典型示范性的普法案例进行总结提炼,向《福州日报》“法治福州·谁执法谁普法之窗”栏目报送以案释法案例2篇,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三是主动调解,充分落实“枫桥经验”。中心执法人员积极树立纠纷实质化解意识,本着解决问题为主、主动靠前服务思路,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不断走访企业、联系经办、发函督促、上门普法等多种手段,促进职工和企业的互相理解、矛盾和解、纠纷化解,有效减少了进入中心立案层面的案件数量。2024年各管理部受理投诉数682件,立案数83件,调解成功率近88%。2024年1月,中心联合鼓楼法院专业调解团队,通过将住房公积金欠缴争议化解工作衔接到法院的诉前联调程序,成功在诉前化解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属全市首次。
(二)在执法过程中开展以案释法制度
一是在接待职工维权投诉或答复信访件、12345诉求件过程中,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二是中心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案件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过程中,主动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利用执法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及时解疑释惑。特别是对法律文书有疑义的行政相对人,围绕争议焦点充分释法说理、深入解读法律,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
五、开展行业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制定了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按照普法规划、普法计划和清单任务开展系统内和社会面普法。
(一)着重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通过“服务到企业,政策送上门”活动,将普法与业务紧密结合,现场送达《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致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宣讲企业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履行缴存义务的必要性和强制性,增强普法实效。2024年进社区、进企业园区宣讲典型案例,召开扩面座谈暨普法宣讲会等普法宣传活动共计176场次。
(二)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普法宣传
在广场、社区、市民服务中心等开展以“诚实守信”“节能低碳”“垃圾分类”等为主题的普法活动,组织成立62人的“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服务支队,累计服务时数46.5小时。2024年组织集中开展民法典及宪法主题宣传活动,中心及各管理部与本地社区、单位联合,在各地行政服务中心、居民小区、校园开展民法典暨诚信宣传和宪法宣传等系列活动共计12场。
(三)采取线上微普法等新形式开展宣传
在线上平台开展“微培训”,微信群成员涵盖各单位公积金专管员、楼盘管理人员、银行工作人员等,促进惠民惠企政策的落地;同时发挥中心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宣传作用,依托闽政通、e福州APP,加强与企业互动交流,及时推送住房公积金政策变动、服务新举措,普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
六、坚持依法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一)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建立对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社会公众可通过12329热线和1234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开设骗取骗贷、扫黑除恶举报邮箱、举报专线,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并批转职能处室依法及时调查处理。畅通诉求表达,按照法定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妥善处理48份信访件,确保群众反馈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定期收集公积金舆情,通过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中心官网主动公开信息,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报纸等媒体平台,全力宣传工作成效、解读政策文件、发布重点工作动态等信息,并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七、存在的问题和2025年工作思路
中心的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行政执法培训学习形式较为单一,普法宣传手段还不够创新等问题,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等问题。2025年中心将强化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深入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协调联合,形成执法强效合力
一是调整执法细则,规范执法标准。按照改革创新、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统筹协调的原则,根据自身行政执法实践和行政执法模块的上线,修改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施细则、操作手册,根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与工商、人社、法院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监管联动、资源互通的职工维权合作机制,配合中心推动建设智慧公积金执法,数字化、便捷化、高效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加强对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应用。根据省市部署,结合中心行政执法流程优化,指导各管理部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登录应用该平台,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全面落实普法职责,创新宣传手段方式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职责,主动送“策”上门,做好靶向宣传,面向青年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加强宣传。制定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各管理部与承办银行联动,结合“法律七进”活动,创新宣传手段方式,切合新时代传播形式,将政策内容制作成宣传动漫、系列短视频等,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网络新媒体进行宣传,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群众中的知晓面和接受度。牵头制作行政执法政策问答、典型执法案例汇编等,梳理典型示范案件及实务争议问题,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规范行政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运作。
(三)规范合规审查,探索多元解纷机制
一是加强合规性审查。规范单位法律顾问的法律审核管理制度,为中心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就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规范性文件加强合法性审查,落实好年度考核制度。二是认真开展行政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应诉体系,规范准备案件的应诉材料,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三是部门联动,构建公积金制度“同心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公积金中心+法院”联动机制,将住房公积金欠缴争议化解工作衔接入法院的诉前联调程序;建立催收机制,依法规范收贷。加强与信用部门联动,健全打击骗取骗贷行为联动机制。与市总工会建立协作机制,在宣传引导、监督监管、强化调解等方面进行合作。与市人社局、卫健委、人才中心等部门加强业务联动,在政策支持、制度保障等方面构建完善体系。
专此报告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