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闽侯大学城(浦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5〕1号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你司《关于商请核准福州闽侯大学城(浦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函》(榕供电函〔2024〕47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福州市高新区网架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原则同意建设福州闽侯大学城(浦南)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2403-350100-04-01-235140)。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二、变电站位于闽侯县上街镇,线路走向为:
该线路工程分别由110千伏超岐Ⅰ路#13、#14塔附近开断,采用两个单回架空线路往东北走向,下穿500千伏福井Ⅰ、Ⅱ路、220千伏超先线后,同塔双回向东架设,跨福银高速公路,下穿110千伏高青Ⅰ路/超蔗线、110千伏岐上线至岐头村西北侧,改为电缆沿溪源江南岸绿化带往东敷设至学府路西侧,改为架空线跨学府路、溪源江,采用电缆敷设接入110千伏大学城变。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110千伏变电站1座,总用地面积4508.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28平方米,本期变电容量2×63兆伏安;新建110千伏线路折单长4.46公里,其中架空线路折单长3.48公里,电缆线路折单长0.98公里。新建通信光缆6.12公里,配套建设2套2.5G光端机、1套综合数据网接入设备、3台IAD设备等相应二次系统。
四、项目总投资11343万元(含建设用地费76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835.7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项目股东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社稳分析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121202400045号)及《关于福州闽侯大学城(浦南)110千伏输变工程路径意见的复函》(侯自然函〔2024〕778号)等。
八、如需对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