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福州瑞峰、溪下水电站电源送出35千伏线路新建工程核准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5〕4号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你司《关于商请核准福建福州瑞峰、溪下水电站电源送出35千伏线路新建工程的函》(榕供电函〔2024〕47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晋安区宦溪镇网架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规划2026年建成投产福建福州瑞峰、溪下水电站电源送出35千伏线路新建工程。依据《行政许可法》、《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同意建设福建福州瑞峰、溪下水电站电源送出35千伏线路新建工程(项目编码:2412-350100-04-01-375987)。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二、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福州市晋安区。线路起自原宦瑞线#4,更换导地线架设至35千伏宦瑞线#3小号侧新#1铁塔,新建单回架空线至新#4电缆终端塔,然后电缆下地沿308省道,利用福州市江北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已建设的12孔排管中的1孔敷设至现有35千伏宦溪变电站#1主变间隔。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福建福州瑞峰、溪下水电站电源送出35千伏线路一条。将原35千伏宦瑞线改接进35千伏宦溪变,形成宦溪变~瑞峰水电站35千伏线路,线路路径总长约1.4千米,其中架空线线路长约0.7千米,导线选用JL/G1A-150/25型钢芯铝绞线,电缆线路长约0.7千米,导体截面采用185平方毫米。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168万元(含建设用地费4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92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项目股东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对福建福州瑞峰、溪下水电站电源送出35千伏线路新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福建福州瑞峰、溪下水电站电源送出35千伏线路新建工程路径重新征求的复函》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