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三远片区项目出让地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5〕8号
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三远片区项目出让地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市建〔2024〕110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了快速提升项目周边市政配套服务水平、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片区发展与土地规划利用的需要,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三远片区项目出让地周边配套道路工程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三远片区项目出让地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305-350100-04-01-900262)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光明港片区。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福州市三远片区项目出让地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包含三条道路。福兴大道南段:北接福马路,向南止于远洋路,长834.446米,宽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桩号K0+304.5新建一座跨河桥,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连洋路长420.242米,连福路长435.206米,连接福光南路与福兴大道南段,道路宽均为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本项目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及安全设施等内容。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8611.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988.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915.36万元(含建设用地费3747.85万元),预备费707.79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总盘中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福州市住建局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