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计划解读
“十三五”为福州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起步阶段。2019年福州顺利入选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城市。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福州以打造“幸福之城”为目标,以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抓手,在顶层设计、土地供应、财政支持、市场监管等环节取得实质进展,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
“十四五”期间,福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有效增加房源供给,着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以上。计划2021年1万套(间)、2022年5万套(间)、2023年3万套(间)、2024年3万套(间)、2025年3万套(间)。
房源筹集建设渠道有:一是利用工业(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用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是利用企业自有闲置用地建设。三是利用闲置工业厂房改建。四是以优惠价格整宗出让租赁住房用地。五是在商品住房用地上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租赁住房。六是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