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国资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3-03-21 17:14 来源:福州市国资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 |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具体指导下,市国资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市委、市政府《法治福州建设规划(2021-2025)》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国资监管,强化国企党建,寓监管于服务,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国企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一)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市国资委党委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委主要领导定期召开委党委会和专题会,多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为市国资委依法行政提供了领导和组织的保障。同时要求各所出资企业健全领导小组,认真落实《所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履行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

(二)遵守重大决策程序,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程序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履行了决策调研论证、方案协调、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结果公开等必经程序,并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国资监管方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委机关依规选聘常年法律顾问,在产权转让、资本运作、企业改革发展等重点工作研究及重要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积极征求委法律顾问意见,今年来委法律顾问出具了16余份法律意见书及20余份法律咨询意见。

(三)认真落实年终述法工作。委主要领导在年度考核个人总结材料中对法治建设进行了全面总结,并提出新一年的工作计划。同时要求各所出资企业健全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市国资委印发的《所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履行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

(四)法治工作与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今年6月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国企建设的意见》(榕国资法规〔2022〕9号),组织所出资企业建立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依法治理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工作组织体系,把落实情况列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目标,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将普法由软任务变为硬指标。

二、注重依法履行职责,提升国资监管效能

(一)推进国资监管方式转变。今年初新增授权放权事项2项,全面下放委管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混改部分审批权限;结合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针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改革试点企业授权放权9项,赋予企业更大的经营自主权。加强制度建设,2022年以来制定出台资产租赁、董事会建设、外部董事选聘管理、深化法治国企建设等监管文件;加快实施市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聚焦任务清单84项改革任务,挂图作战,逐项清零。

(二)全面开展合规管理工作。一是举办各种合规管理调研交流和培训活动。如今年2月24日,市国资委组织企业法务人员到福州法务区开展调研交流并就国有企业合规管理进行研讨座谈;5月10日举办合规管理培训班,邀请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陶菁作《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制度建设》的讲座。二是结合“国有企业提升年”行动,制定下发企业合规管理试点及推广工作清单,并于7月份组织对9家试点企业的合规管理工作开展评估验收,相关工作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下半年在所出资企业全面推广提升合规管理。三是配合市检察院、市工商联等单位建立福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并向管理委员会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推荐了5名专业人员。四是联合福州市贸促会承办“企业国际化经营合规风险排查活动”,上百家省属、市属国企及民企参加,帮助企业识别、评估和处置国际化经营合规风险。

(三)推动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及公司律师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法律顾问专家库,组织企业法务人员申报公司律师和岗前培训,指导所出资企业及权属企业,通过国资监管一体化平台规范选聘法律顾问;推进整合重组后的企业重新配备总法律顾问,目前所属一级企业总法律顾问配备率实现100%,继续位居全省设区市国资系统之首。

(四)助推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完善福州市国有资产在线监管一体化平台,并依托该平台进一步推进我委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工作。同时根据全市信用工作部署,市国资委积极组织信用信息归集工作,牵头所出资企业及涉及公共服务领域的权属企业,在数据归集、实时传输方面做了大量协调、督促、指导工作。1-10月份,归集推送信用数据2.14亿条,累计数达13.78亿条,连续位居市直单位第一。同时配合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的综合能力

(一)落实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健全委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2022年委中心组集中学法6次,并结合国资监管工作,定期邀请高校法学专家、委法律顾问授课,如12月14日,市国资委邀请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陈辉庭教授为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专题讲座。

(二)健全普法教育机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企业开展2022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充分利用国资系统服务于社会公共服务的优势,将普法宣传融入市民群众“食住行”各方面。如在地铁、公交场站和历史文化街区、旅游景点、体育场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发放宣传材料,并通过广告屏、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

(三)积极完成各项普法任务。市国资委联合福州名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参加《我执法我普法》第三季第十五期节目,就市国资委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组织国资系统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作了介绍,就《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中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为大家答疑解惑,并在外景拍摄现场对古建筑活化利用、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修复及开发工作,以及禁止污损保护标。全力做好“以案释法”案例报送工作,2022年共刊登案例7篇。

(四)持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法治保障工作。组织所出资企业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疫情相关法律知识,通过组织下沉社区抗疫志愿服务队等方式,深入实地向群众普及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知识,推动全社会增强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意识,促进依法防控疫情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强化制度建设,精简优化权责清单,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依法提升国资监管水平;完善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机制,突出重点领域管理,进一步引导国有企业牢固树立“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等理念,提高企业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加大力度推行公司律师制度。鼓励引导企业充实完善专业法务人员,增加专职法律顾问人数和比例;指导企业做好公司律师人才培养,探索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市场化选聘机制。

(三)拓宽普法创新渠道。深入和拓展“法律进企业”的活动内涵,针对受众心理,拓宽普法渠道,发挥国有企业优势,拓展宣传阵地。积极与市委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市办、广电媒体等单位密切配合,面向企业,社区,服务受众,与普法对象面对面交流互动,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