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思路》的通知

榕司〔2024〕17号
日期:2024-03-15 15:51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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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司法局

2024年2月7日

                                                                                                                                    

  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按照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以高水平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为发力点,以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助力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贡献法治力量。

  一、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方向 

  (一)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继续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着力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模范机关和五星党支部创建,开展深化新时代机关基层党组织“堡垒工程”建设活动,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加强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持续推进律师行业党建示范点建设,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有效”覆盖。

  (三)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强阵地管理、正面引导和舆情管控,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持续强化机关廉政建设,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健全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积极服务中心大局,用高水平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围绕中心发挥职能作用。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围绕实施“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强省会”战略、建设六个现代城,打响五大国际品牌,实施九大专项行动和乡村振兴、两岸融合、营商环境优化、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高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主动融入中心工作,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积极维护经济社会安定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多形式大力开展全社会普法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通过正确的渠道表达诉求,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工作要求,做好涉黑涉恶重点人群管理、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扎实做好矛盾纠纷信访积案化解,努力让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减证便民和“放管服”改革,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势,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百所联百会”活动,发挥法律服务团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投身服务中心工作,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论证,助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不断擦亮法治福州品牌 

  (一)高质量统筹推进依法治市。充分发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我市“一规划两方案”目标任务,推动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提高行政立法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审查职能,探索运用大数据和科技手段辅助立法决策,建立健全立法风险防范机制,建好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拓宽社会参与立法途径和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提高立法质效。

  (三)抓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切实抓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增强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效能和分流行政争议的制度效能。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做深做实行政复议调解,着力抓好行政争议多发、高发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加强府院协作联动,积极采取联席会议、业务研讨、座谈会商、同堂培训等方式,共同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四)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加强涉企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深化规范性文件专家协助审查机制,发挥专业部门的优势,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选聘动态提醒机制,确保法律顾问制度有力落实。

  (五)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巩固市县法治建设督察整改成果,规范开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落实法治督察与相关监督工作协作配合机制。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结合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落实运用推广,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化基层综合执法改革,规范开展乡镇街道赋权工作。

  (六)深化推进“八五”普法。持续深化“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建设,推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创建“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精心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和“12·4”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深化“一县(市)区一特色品牌”创建,全力打造闽都法治文化传播品牌。

  四、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用法治助推更高水平平安福州建设 

  (一)着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做好基层、行业专业领域等矛盾纠纷化解,加强商事调解、涉房地产、征地拆迁、讨薪欠薪等重点敏感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零死角”,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吸附在当地。继续加大“系列枫桥”品牌创建力度,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积极推动有条件的村居调委会配备至少1名专职调解员,乡镇(街道)调委会专职调解员应配尽配。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整体推进新时代司法所建设水平。继续抓好医患纠纷调解,提高办案效率和结案率,保持调解成功率达85%以上。

  (二)持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作用,强化与公安、检察院、法院、人社、民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矫务督察、执法检查、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等工作机制,配合检察机关做好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探索统一工作人员执法服装。加强重点人员排查管控,丰富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内容和形式,强化专业社会组织、村(居)助矫员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效,做到“因人施矫”,全力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贯彻落实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2024-2026年),持续推进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实现全市12个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完成标准化升级改造。开展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推动提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工资待遇,建设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的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高标准做好2024年全国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承办工作。

  (三)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联合公安机关加强对在册安置帮教对象滚动摸排,落实12类重点帮教对象走访和信息核查比对。推进与民政、人社部门联合制定刑满释放人员救助信息联络制度落地,通过社会购买或委托社会组织执行项目的方式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五、深化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便民为民利民工作水平 

  (一)持续打造福州“148”品牌。持续深化“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州‘148’品牌”三年行动,加强对基层的调研指导,积极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立足地域特点和特色优势,因地制宜、精心培育,在司法行政工作全业务、全领域推出更多利民惠民便民项目,集中力量重点培树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典型项目。进一步推进实体平台拓展和延伸,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

  (二)着力优化法律服务产品供给。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趟”改革,不断推进“互联网+公证+N”建设,深化公证在服务金融、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辅助事务、家庭事务等领域的实践,着力提升涉侨公证服务质效。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智慧公证”“智慧法援”等项目,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多元需求。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作,挖掘提炼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特殊机制试点工作经验,适时向全市推广。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人才队伍建设,组建业务过硬服务优良的援助律师团队。做好司法鉴定年度考核与综合评价的衔接替换工作,将综合评价工作作为推动司法鉴定人执业素质和能力提升的重要制度;继续依托法务区平台开展“宋慈讲堂”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教育培训的专业化和精准度。扎实组织开展实施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不断严格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持续健全完善律师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两结合”管理机制,深入开展案件“双随机、一公开”质量检查评查,完善律师协会行业、党纪处分与司法行政处罚工作衔接机制,加大监管和惩戒力度,推进律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六、强化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努力锻造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司法行政铁军 

  (一)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贯彻落实中央新修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巩固和扩大践行“一线工作法”,持续深化“一学三比”活动,突出问题导向,弥补能力弱项,提高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效。通过招录、遴选和人才调动等方式不断充实队伍,进一步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培养有潜力重实干后劲足的好梯队。注重挖掘宣传先进典型,讲好生动感人的司法行政故事,激励比学赶超、担当作为,不断增强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狠抓作风建设不松懈。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以及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持续开展“三个规定”宣传教育,加大“零报告”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推动全系统“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常态化、规范化。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完善教育管理、预警预防、监督惩处等制度体系,落实8小时外管理监督制度,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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