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以来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3年以来,福州市科技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科技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教兴城”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科创走廊建设,稳步提升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开启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建设的新局面。
(一)打造创新高地,提升创新能级
科创走廊建设全面深化。创新式打造“一城四区,十片多点”科创走廊,推进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建设,截至2024年5月底,全市科创走廊累计建成580.5万平方米。科创走廊承载能力显著提升,生成载体建设项目141个,总投资650.3亿元;建设创新创业载体149个、研发公共服务平台293个。围绕新赛道精准发力,科创走廊范围项目签约103项,总投资65.63亿元,已聚集高新技术企业2408家,占全市高企数的53.4%,是科创走廊建设前的2.78倍。引才聚智效应凸显,吸纳各类高层次人才11986人。
国家自主示范区建设水平稳步提升。推进国家自主示范区福州片区建设,围绕“五大工程”,实施十四项专项行动,完成福州片区“一区多园”上年度考评工作,以绩效考评为抓手,推出创新举措67项。围绕打造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的目标,高标准推进一流大学城、福州高新区、福州软件园建设。
(二)布局创新平台,塑造竞争优势
支持建设省创新实验室。加快推进闽都创新实验室建设,3月18日,李强总理调研闽都创新实验室,对实验室推进产学研融合相关做法给予充分肯定。目前,实验室累计投入建设经费12.12亿元,闽都创新实验室大楼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实验室积极谋划建设微纳中试平台等重大科研设备建设;完成重大创新成果10多项,攻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80多项。推进东方电气(福建)创新研究院,打造了全球首个海上风电无淡化海水直接电解制氢示范工程。
持续推进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加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目前,全市拥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国家级3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4家)、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国家级8家)、新型研发机构等共计419家。推动福州市政府与福大开展校地新一轮战略合作,签订了第四轮合作协议,建立组织保障,首期经费2亿元已拨付到位。推进福州市政府与同济大学市校合作,签订了《福州市-同济大学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协议》,推动更多科创平台项目落地。
(三)增强企业主体地位,蓄积创新动能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快高企培育由“提速增量”向“提质增量”转变。强化政策宣导,挖掘梳理超3000家科技型申报潜力企业,通过线上线下开展了75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训会,5000余家企业参加培训。目前,福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达4509家,继续保持全省首位;全市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2711家,占全省的37%;认定124家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总数达749家,占全省23.8%。2024年,推荐759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占全省申报数的52%。
加快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加快形成“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2023年以来,福州市新增1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省级众创空间12家;市级孵化器5家,市级众创空间47家;市级星创天地5家。目前,全市拥有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2家,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33家,其中国家级8家、省级23家;市级以上众创空间(星创天地)192家,其中国家级16家、省级37家,有力充实高企和创新创业后备梯队。
(四)集聚创新资源,激发创新活力
实施R&D稳增计划。继续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分段补助、配套奖励等普惠政策,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我市企业科研投入资金持续加快增长。2023年,4920家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抵扣额173.6亿元,兑现全市309家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额9.06亿元。2022年我市全社会R&D投入达283亿元,比增9.9%,R&D投入强度达2.3%。
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构建多层次科技金融体系,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投入,拓展政银合作,与农行福州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深化与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银行战略合作,打通政银企信息互通的“最后一公里”,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倾斜。持续推进“高新贷”、“科技贷”、“科特派贷”等特色金融产品建设,丰富科技金融的“工具箱”,帮助科技企业融资降本,截止2024年6月底,累计发放“科技贷”131.67亿元,“高新贷”18.34亿元,“科特贷”6300万元。
(五)推动产学研融合,加速成果转化
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围绕我市16条产业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攻关项目59项,支持经费1.15亿元,有力推动我市在大数据等重点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
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持续开展走进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直通车”推介活动,累计举办13场,推介可落地转化的科技成果89项。优化完善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APP功能,目前,APP汇聚了3935项科技资源,发布技术需求240项,已实现对接21项,并向福州都市圈和闽东北协同发展区推广延伸。积极培养我市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目前,在榕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达65家。推进我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积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2023年以来,向技术输出方、输入方和科技服务机构兑现奖励资金622.12万元。2023年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05.1亿元。
(六)壮大人才队伍,优化创新环境
加强科技人才的培养和支持。出台《福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2023年,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2人,省“创新之星”“创业之星”计划入选2人。评选2023年度市“榕创之星”18人。在榕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获得2021年省科技奖118项,位居全省第一。
做优省会特色的科技特派员工作。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突出大院大所、高层次人才等“高位嫁接”,组建食用菌、茶科技、预制菜等十个科技特派员产业定向服务团,专项设立台湾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加大产学研用金的五度融合力度,鼓励结成长效机制的利益共同体。全面建设市县两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设立“科特贷”产品助推科技金融双驱发展。截至目前,福州市累计选认市级科技特派员4200多名,认定星创天地35家,实现镇村全覆盖和一二三产业全覆盖。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重点抓好五个方面:
一是持续推进创新载体建设。发挥自创区福州片区先行优势,高标准推进一流大学城、福州高新区、福州软件园建设。加快打造科创走廊,持续推进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建设,布局统筹全市科创走廊产业差异化发展,加快培育赛道重点企业,推动现有载体向专业化升级,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是持续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做优闽都创新实验室、东方电气(福建)创新研究院等高端创新平台。紧扣“1+6+4”模式,加强福州海洋研究院等海洋科创平台建设,谋划创新项目,做强转型升级动力源。推进与福州大学开展新一轮校地战略合作,助推大学城、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建设。
三是持续培育壮大创新主体。继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统筹扩增量、优存量、提质量,健全梯次培育机制,保持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增长。加大研发投入,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通过项目和金融支持,撬动社会资本投入,落实分段补助、加计扣除等普惠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四是持续深化产学研深度融合。健全完善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攻关机制,加快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加快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持续深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持续开展走进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直通车”推介活动,充分发挥技术转移机构作用,促进产业与成果对接。
五是持续营造良好创新创业创造环境。提升双创载体水平,开展国家级、省级各类科技人才培育计划,推进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科技特派员队伍结构,保持科技特派员镇村全覆盖,实现一二三产业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