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取消五城区商品住房限购限售

日期:2023-09-12 09:31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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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获悉,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房管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联合发布公告,调整房地产政策。

公告称,为优化购房服务流程,在我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

为优化住房上市条件,在我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范围内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可上市交易。

公告自1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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