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审议意见

探索儿童友好“福州模式” 推动形成一批示范项目

日期:2024-10-03 11:01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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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作的关于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日前作出的相关审议意见指出,作为全国第一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之一,福州要积极探索“福州模式”,推动形成一批示范性项目。

  审议意见指出,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儿童友好理念及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宣传途径,在儿童出入较多的公共场所,如学校、医院、公园、图书馆、科技馆等地,采用更多儿童喜闻乐见的视频、漫画等形式,将宣传融于日常细节;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充分调动各方支持配合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要推进社会政策友好,制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儿童需要,建立健全儿童参与公共活动和公共事务机制,畅通儿童参与渠道。

  要推进公共服务友好,提升对3岁及以下婴幼儿的关注度,合理配备公办托育机构,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合理、质量合格的具有示范效应的托育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设施,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等提供普惠托育和婴幼儿照护服务。

  要探索福州特色发展路径,积极传播福文化,传承福州语;持续打造“福小榕看城市”“榕城小小观察员”等品牌,鼓励更多儿童作为“小主人翁”审视城市发展、社会治理、校园建设等;依托海峡青年节等平台,谋划更多榕台儿童交流活动,以儿童友好为着力点,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先行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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