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关出台十七条措施
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促进企业通关便利
近日,《福州海关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企业通关便利十七条措施》出台,聚焦培育外贸新动能、支持福建外贸优进优出、帮助企业降本提效、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四个方面推出十七条措施,打出稳外贸促便利“组合拳”。
积极培育外贸新动能。推出扩大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查验模式的享惠范围,支持平板显示模组、锂离子蓄电池等商品的个性化监管措施等举措提升外贸产品新动能;支持建设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中心、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试点、全面推广跨境电商税款担保电子化,进一步解决企业关注的跨关区退货难题,激发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活力;聚焦保税仓库管理、保税再制造等“保税+”业务改革,推进航空器燃料供应保税监管试点、推动保税航油业务开展等,不断释放综合保税区创新活力。
支持福建外贸优进优出。优进方面,保障能矿产品和农食产品进口,支持鳗苗等优质水产苗种、蔬菜种子等扩大进口,参与推动扩大肉类、水产品、乳品、油脂等民生产品市场准入,指导企业用好印尼青皮椰子输华检疫准入获批政策。优出方面,服务鲜活农产品通关,加大对外磋商和出口企业对外注册推荐力度,助推地方竹木草、水果、种鸡等特色产品扩大出口等;进一步便利汽车出口,依托福建省内锂电池等产业优势,帮扶出口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
帮助企业降本提效。推广中国海关优惠原产地服务平台,服务企业提升RCEP等自贸协定利用水平;落实重大技术装备等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先进技术设备进口;进一步扩大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实施“新型加工贸易风险担保模式”改革;用好福建省AEO企业孵化中心平台,促进高级认证企业享惠升级;开展“企业自查结果认可模式”改革,推动地方提升启运港退税享惠便利;优化海关“5·18”“6· 18”等展会监管模式,推进“智慧旅检”建设,进一步便利企业商务人员跨境往来。
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改革优化进口货物通关模式,支持在江阴港铁路监管场所等加大铁路快速通关模式应用,探索“江西—福建”组合港、争取开展闽粤港澳“跨境一锁”,全面推广“离港确认”进口转关申报模式优化作业流程;深化进出口货物“远程属地查检”和“批次检验”监管模式改革,扩大“远程属地查检”试点产品范围,提升通关效能;实现智慧电信检疫在海港远洋渔船监管、国际邮轮监管等业务领域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