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人口、价格的法律法规、战略方针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点项目、价格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承担统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和本市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社会保持持续较快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四)承担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参与安排市级预算内投资计划;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含核准、备案,下同)、审核以及对项目节能评估的审查;负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组织管理与协调;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监督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五)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参与拟订和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牵头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包括铁路、地铁)、能源保障基础设施规划,协调综合运输、能源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贯彻国家、省民航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意见;研究拟订创意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创意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项目成果转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六)贯彻实施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协调我市有关规划的实施并进行监测评估;研究提出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区域开发、城镇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
(七)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参与全市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与监测以及全市国际收支平衡工作;参与全市对外招商项目推介,按规定负责审批、审核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根据国内外两个市场与我市有关重要商品的供求情况,参与调整粮食等重要商品市内供求的总量与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级部分重要商品、战略物资的储备。
(九)承担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项目及市级重点项目盘子的生成、储备、推进和跟踪,牵头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研究分析,提出有关对策建议,牵头负责项目建设情况的督查、考核。组织开展市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筛选安排,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项目建设保障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加强重点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国家、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开展工作。
(十)拟订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监测、预警、调控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协调价格争议和价格衔接;引导和规范经营者的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活动;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和监督使用;参与政府储备商品的价格管理。实施价格管理、听证和监审;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核定、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受理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组织开展商品、服务价格和各种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依法负责价格评估机构、价格评估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环境保护、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政策措施;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
(十三)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职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新城办公区1座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邮政编码:350007
办公电话:0591-83366690
值班电话:0591-83354710
传真:0591-83367130
网址:http://fgw.fuzhou.gov.cn/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12345
三、领导简介
1.郑浩(党组书记、主任)
简历: 男,汉族,197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主持市发改委全面工作。
2.林鲤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一级调研员)
男,汉族,197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分管海洋经济处、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固定资产投资处、机关党委。
3.郑礼招(党组成员、副主任)
简历:男,汉族,197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分管民营经济发展处、工业发展处、创新与高技术发展处、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处、能源处、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中心。
4.林宝剑(总经济师)
简历: 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分管社会发展处、价格处、价格监测中心、价格认定中心、区域经济与协作处、体制改革处。
5.李陈彬(党组成员、副主任)
简历:男,汉族,1982年8月出生,福建建瓯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分管办公室、经济运行处(国民经济动员处)、综合规划处、对外经济处、交通发展处、重点项目综合管理处、重点项目协调处、人事处、轨道交通发展中心、民航建设发展中心。
6.王欣(党组成员、副主任)
简历:男,汉族,198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
协管民营经济发展处、创新与高技术发展处、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处、能源处。
7兰明爱(党组成员、副主任)
简历:女,畲族,1978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分管服务业发展处和农村经济处。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人:周守龙,联系电话:0591-83352800
综合协调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效能建设、政务督查、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新闻宣传、内部审计、建议提案办理、全市发展改革系统信息化推进等工作。负责委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二、综合规划处
负责人:潘榕首,联系电话:0591-83310346
组织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市发展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承担全市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规划编制立项。研究拟订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城镇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委内重要综合文件、材料的起草。
三、行政审批处
负责人:郑湘豪,联系电话:0591-83367183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本部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其它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牵头负责全委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承担委行政服务窗口工作。负责推进委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核准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事项。
四、区域经济与技术协作处
负责人:李东华,联系电话:0591-83367196
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闽东北、都市圈等区域协调发展;衔接推进国家级新区建设工作。衔接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相关方面申报以工代赈等投资项目。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协调衔接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参与拟订我市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协调全市对口支援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对口支援的指导性计划。参与我市对口支援项目的筹划、协调和督促检查。
五、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处
负责人:洪敏真,联系电话:0591-83315623
落实和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促进可持续发展。协调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各项改革工作,推动解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配合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措施。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生态保护领域相关项目申报和督促推进工作。承担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牵头单位的日常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综合协调和节能方面的日常工作;牵头节能管理的相关职责。
六、体制改革处
负责人:潘灵伟,联系电话:0591-83536915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牵头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经济社会事业体制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固定资产投资处
负责人:周守龙,联系电话:0591-83352800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组织研究编报市政、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政法等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级预算内的年度投资计划并负责转下达。牵头组织开展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计划实施跟踪管理及现场监督检查,加强网上监测和信息跟踪分析,指导督促有关项目单位和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数据填报和日常调度,对发现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
八、农村经济处
负责人:夏文娟,联系电话:0591-87628313
综合分析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渔业、气象等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参与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林业、水利、渔业、气象等领域项目申报和推进实施工作。
九、工业发展处
负责人:潘娟,联系电话:0591-83311059
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工业发展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拟订贯彻意见。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平衡。参与协调全市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县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市里综合平衡的重大产业布局和重点区域产业发展。负责组织申报工业项目资金。协调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参与对外招商项目推介,参与组织开展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参与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
十、交通发展处
负责人:陈淼英,联系电话:0591-83362019
综合分析交通运输发展情况,研究综合交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提出统筹综合全市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统筹交通运输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以及审定工作。协调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审核和上报工作。审核、转报交通运输项目,争取省级预算内资金。研究提出贯彻国家、省民航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意见,贯彻执行民航行业管理政策,指导、协调推进民用机场建设。
十一、服务业发展处
负责人:辜珠金,联系电话:0591-83328365
研究提出全市总部经济发展计划、制定总部经济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拟订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及重大政策。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全市服务业领域项目申报和推进实施工作。推进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参与粮食、化肥等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总量平衡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工作。
十二、对外经济处
负责人:陈志明,联系电话:0591-87627661
参与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计划及重大政策。统筹协调推进国际产能合作,规范和指导全市企业境外投资行为。参与组织申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参与外债管理和结构优化工作,参与全市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与监测以及全市国际收支平衡工作。参与同国外、境外经贸合作、交流等活动。指导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参与开发区新设、扩区审核和政策研究。
十三、社会发展处
负责人:赵磊,联系电话:0591-83896232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衔接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民政、体育、就业和收入分配等专项规划、政策。负责组织上报申请社会事业建设项目资金,推进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四、创新与高技术产业发展处
负责人:周磊,联系电话:0591-83349670
研究提出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及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及其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项目成果转化的发展思路和常年对接的工作意见。组织征集和推介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的最新项目成果和市内企业的技术需求。统筹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和产业化示范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促进产学研联合,推动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创意产业发展。负责组织申报高技术产业和重大科技项目资金。负责征集新增项目成果和我市企业的技术需求。牵头组织、协调我市参加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组织开展“6·18”日常对接活动。组织推动“6·18”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研究提出项目成果转化的相关扶持政策,推动项目成果落地转化。研究落实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市级预算内投资安排建议,组织申报促进项目成果转化的扶持项目。跟踪、推进我市对接项目落地转化。
十五、重点项目综合管理处
负责人:王翔,联系电话:0591-83302720
负责重点项目综合协调相关工作。组织省、市重点项目筛选、申报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省、市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跟踪重大项目建设进展,研究分析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提出有关对策建议。牵头配合省里开展市管重点项目建设考核、评比工作。负责市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筛选安排和跟踪管理工作。承担重点项目建设用砂供应协调工作,牵头做好市机制砂推进及应用推广有关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相关综合材料撰写,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宣传工作,组织重点项目相关建议、提案、意见的办理。负责重点项目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六、重点项目协调处
负责人:吴辛夷,联系电话:0591-83363962
承担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省、市重大项目协调例会有关工作。组织或配合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督查。参与重点项目竣工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参与市重点项目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牵头重点项目年度绩效考评,组织开展市重点项目建设评先工作。配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十七、价格处
负责人:黄平,联系电话:0591-87521853
监测预测预警价格变动。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和改革方案。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授权,组织拟订调整本市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价格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违反价格监测管理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部署的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根据省目录授权,按规定对列入目录或需监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成本监审、成本信息公开。
十八、民营经济发展处
负责人:叶旭,联系电话:0591-83309936
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统筹推进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国内竞争力。
十九、能源处
负责人:李泽坤,联系电话:0591-83219106
负责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政策,协调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电力、煤炭运行等能源发展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起草有关能源行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配合省级部门开展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相关重大科研项目实施工作,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成套设备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实施。依法承担能源建设安全(含自备电厂工程质量)、能源生产安全的属地监管(不含核电)等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承担电力、煤炭、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石油(不含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和天然气等的行业管理工作,衔接电力、煤炭、天然气的生产和供需平衡,负责全市能源统计、预测预警、形势分析、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全市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查;承担全市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牵头组织查处危害电力设施的重大违法行为;承担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和监督落实生态下泄流量要求;研究提出核电发展布局建议;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改革。承担农村电网改造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气调度及陆上长输油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管。
二十、海洋经济处
负责人:陈洪,联系电话:0591-83530531
衔接推进海洋强省建设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海洋经济规划,研究提出海洋经济的战略及其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海洋经济重点项目、策划生成重大项目及海洋经济重要平台建设。负责海洋经济绩效督查考评。会同有关部门推广深海养殖新装备,拓展推进海洋金融等新领域。负责整合资源,协调推进市属企业参与海洋经济开发建设。
二十一、经济运行处(国民经济动员处)
负责人:杨剑锋,联系电话:0591-87111627
分析研究市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开展全市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的措施建议。组织起草国民经济动员方面的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和政策。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负责组织协调军地有关部门承担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专业力量建设、战略物资储备、战时转(扩)产、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贯彻要求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工作。组织煤、电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职责。
二十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人:翁则宁,联系电话:0591-83372905
组织、参与起草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招投标工作。负责对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实施评估,提出相关评估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牵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配合做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投资项目备案系统的建设和管理。配合开展相关营商环境评估和绩效考评。
二十三、人事处
负责人:宋珺,联系电话:0591-83308726
承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十四、福州市轨道交通发展中心
负责人:张丽丹,联系电话:0591-83357915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铁路建设的方针政策;参与轨道交通建设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规划项目的前期研究及编制,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轨道交通项目方案研究论证等事务性工作;完成市人民政府轨道交通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五、福州市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服务中心(福州市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负责人:邓林,联系电话:0591-83301039
承担闽东北协同发展有关项目策划生成、建设推进、政策咨询和调查研究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我市产业发展有关政策研究、为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决策咨询等事务性工作。
二十六、福州市价格监测中心
负责人:任雄平,联系电话:0591-87627668
承担为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成本进行跟踪、采集、分析和发布等活动提供服务工作。
二十七、福州市价格认定中心
负责人:俞航,联系电话:0591-87628325
主要职责为按规定承担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及复核,承担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的具体工作;受委托承担对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及公用事业价格消费政策研究。
二十八、市民航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人:陈锋,联系电话:0591-83363607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除铁路(轨道)之外重点交通基础建设的前期规划、论证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