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并督促检查下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部署和指导全市公安工作。
(二)研究和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训练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三)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对策。
(四)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预防和侦查犯罪活动;组织协调重大行动,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类重大事件、治安灾害事故的查处。
(五)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危险物品、人口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榕有关事务。
(六)依法管理、监督和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建设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监所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强制医疗所、强制戒毒所和监管病区管理所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技和通信组网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网络安全保护工作。
(九)统筹规划公安装备设施,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法制建设和执法活动;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人事管理、教育训练、宣传、督察、财务和内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协助管理县(市)区公安局领导班子。
(十一)领导和管理全市海防、森林公安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
办公时间: 冬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夏令时: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350001
值班电话:0591-87557705
网 址:http://gaj.fuzhou.gov.cn/
三、领导简介
王锡章,男,汉族,1972年10月出生,福建泉州人,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福建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福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分工: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潘臻颖,女,汉族,1971年11月出生,福建长乐人,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福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分工:分管市公安局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指挥中心、出入境管理处。
朱卫,男,汉族,1967年4月出生,浙江诸暨人,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海防支队、监所管理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监察协作支队、打击走私工作处。
陈武成,男,汉族,1965年9月出生,福建平潭人,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刑事侦查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市网络生态治理中心。
郑南,男,汉族,1967年11月出生,福建长乐人,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分工:负责政治部工作,分管警务督察支队、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处、教育训练处、宣传处。
陈明俤,男,汉族,1965年6月出生,福建长乐人,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治安支队、巡特警支队、法制支队、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通信处、社区警务指导处。
李剑,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福建邵武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分工:主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
李良航,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福建福州人,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交通管理局局长)。
分工:主持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局)工作。
沙力江·艾山江,男,维吾尔族,1984年10月出生,新疆喀什人,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挂职)、副局长。
分工:协助分管禁毒支队、地铁分局、行政审批处。
何鸿,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福建福清人,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福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挂职),长乐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
分工:主持长乐区公安局工作。
四、机构设置
(一)警务督察支队
负责本级公安机关督察工作并领导下级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等。
(二)办公室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综合和反馈各类公安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公安业务调研,当好领导参谋,协调处理紧急事务等。
(三)指挥中心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指挥体系建设和应急指挥调度等工作;协助指挥重大警务活动和处置重大紧急案事件;受理群众报警、求助和投诉;指导、协调全市公安110社会联动工作等。
(四)交通警察支队
组织、指导、督查下级交通部门开展交通管理和基础业务建设;负责和指导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车辆检测、驾驶员考训和审验等。
(五)治安支队
收集掌握全市治安信息动态,研究、起草全市治安管理规范性文件;负责集会游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保安服务业等管理审批等。
(六)刑事侦查支队
掌握全市刑事犯罪情报信息,研究犯罪规律;组织指导全市刑事案件侦查和审理工作等。
(七)巡特警支队
开展巡逻执勤,维护公共秩序和治安;指导、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等。
(八)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掌握全市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等。
(九)禁毒支队
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侦办各类毒品犯罪案件;组织、指导禁毒宣传、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等。
(十)海防支队
组织、指导全市海(海岛)岸线以内和沿海港岙口、码头、滩涂、台轮停泊点等区域的治安防控及沿海船舶、渔船民治安管理工作;按规定办理全市边境证件的签发和管理工作等。
(十一)森林警察支队
主要负责依法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等。
(十二)监所管理支队
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收押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规划和指导监所设置、装备和技术建设等。
(十三)法制支队
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建设;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使职权;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负责公安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等。
(十四)监察协作支队
负责牵头、指导、协调与监察机关协作配合任务的分派以及协作配合情况的监督等工作;负责对留置看护队伍进行日常管理,组织看护人员训练等。
(十五)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党员管理和督促指导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纪委工作等。
(十六)警务保障处
负责装备物资核定、分配和管理;申报、分配、管理各种公安经费;负责后勤保障和机关内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局机关的财务、基建和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工作等。
(十七)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协助管理县(市)区公安局领导班子;承担人民警察录用、警衔评授、表彰优抚相关工作等。
(十八)教育训练处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训练工作,制定年度训练计划;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文职干部、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管理工作等。
(十九)宣传处
负责全市公安新闻发布、舆论引导、新媒体建设工作;负责公安先进典型宣传、推介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文艺和警体活动,联系公安文联、体协等。
(二十)出入境管理处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权限受理、审批、签发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出入境持用的各种证件、签证、签注;指导管理来榕的外国人、华侨、台港澳居民等境外人员入出境事务等。
(二十一)科技信息通信处
负责全市公安科技工作的规划,协调、组织科技项目攻关;负责制定全市公安系统通信网络建设的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有关技术建设工作等。
(二十二)打击走私工作处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全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等。
(二十三)社区警务指导处
负责指导全市派出所人口管理、社区安全防范等基层基础业务,及时掌握实有人口动态;负责全市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等。
(二十四)地铁分局
负责全市地铁交通运营单位、线路、站区(点)及附属建筑物等单位的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地铁线路、车辆及站区(点)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等。
(二十五)行政审批处
负责全市公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等。
(二十六)市网络生态治理中心
负责全市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网络生态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研判、指导、协调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