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市城市管理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及综合考评;负责市政设施、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的管理及市场化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负责制定城市管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建筑渣土管理和市政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等行政审批和监管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公用基础设施建成移交后的日常养护的监管工作。
(五)指导县(市)区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和环卫体制改革工作。
(六)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主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房产管理、市政管理、内河管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管理方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七)负责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组织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方面的群众信访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九)负责推进全市城市管理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和技术引进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委还承担组织实施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以及六城区范围内文明养犬工作,包括养犬登记和收容遗弃犬、无主犬,查处养犬相关违法行为等。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50007
办公电话:0591-83308292
值班电话:0591-87143966
传真:0591-83335761
网址:http://zfj.fuzhou.gov.cn/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12345
三、领导简介
1.陈登峰(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市城管委全面工作。
2.王城(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三级调研员)
负责市城管委纪检监察工作。
3.沈登洲(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协助分管党的建设、组织人事等工作。分管处室及单位:委组织人事处、委机关党委、市五一广场管理处。
4.林长盛(党组成员、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分管城区环卫管理、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后端处置等工作。分管处室及单位:委环境卫生监管处(城区环卫管理方面)、委固体废弃物监管处(生活垃圾后端处置方面)、市环境卫生中心、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5.孙春影(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分管宣传、意识形态、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等工作。分管处室:委公共关系处(宣传方面)、委行政审批(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方面)。
6.郭绍兴(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执法、“两违”综合治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一线巡查等工作。分管处室及单位:委执法协调处、委固体废弃物监管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部分)、一线巡查工作小组、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中心。
7.石发聚(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市容监管、规范养犬、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分管处室:委市容监管处、委执法监督处、委环境卫生监管处(农村环卫管理方面)。
8.刘炳辉(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党内法规建设、市政工程管理、信息化建设、文电管理、行政后勤、安全生产、应急保障(含消防、防汛抗旱)、社会稳定、机关效能等工作。分管处室:委办公室、委公用设施监管处、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9.许启华(一级调研员)
协助分管财务审计、安全生产、应急保障(含消防、防汛抗旱)工作。分管处室:委财务审计处。
10.陈文(二级调研员)
分管信访、12345便民热线等工作。分管处室:委公共关系处(信访方面)、委市容监管处(12345便民热线方面)。
11.胡青明(四级调研员)
分管法制建设、委系统工会工作。分管处室:委行政审批(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方面)。
四、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设12个内设机构(含机关党委):
1.办公室
负责人:吴尚一,联系电话:0591-83365552
综合协调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政协提案办理;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重要会务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城市管理专题调研工作;负责委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督查、接待等日常工作;负责委机关财产物资管理、政府采购、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
2.组织人事处
负责人:林秀忠,联系电话:0591-83312375
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定、出国出境等工作;负责委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3.财务审计处
负责人:林琳,联系电话:0591-83312376
规范本部门会计基础工作;承担委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预决算编制等工作,并汇总审核委属单位预决算;指导、监督委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账务管理及项目绩效工作;配合委机关效能部门完成部门内部审计工作。
4.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
负责人:刘妍,联系电话:0591-83355735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业务办理流程、审核标准和政务服务规范;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本部门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其它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综合协调委有关处室和委属事业单位规范开展行政审批的相关延续工作;协助委业务处室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立法规划和计划,组织起草城市管理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承担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有关法律法规培训;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及证件管理相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标准。
5.执法协调处
负责人:林秋娜,联系电话:0591-83631035
协调市级有关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一线巡查工作小组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负责本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装备的配置工作;指导县(市)区城综部门涉及城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对执法队伍行为规范、执法规范进行监督;协调城管领域跨区域、较重大复杂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6.市容监管处
负责人:王英溪,联系电话:0591-83272923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市容管理规划、计划、工作制度和规程,指导县(市)区市容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市区市容工作并组织监督考评;负责指导全市“两车”(电动自行车与共享自行车)停放秩序、占道经营摊点的整治及便民疏导点的监督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城区大型户外广告、施工围挡整治工作;负责12345投诉件及数字城管批办件办理;指导协调市容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委精细化综合管理平台的使用管理;负责创建文明城市日常工作。
7.环境卫生监管处
负责人:谢锟,联系电话:0591-88032575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卫生规划、计划、管理工作制度和规程;指导城乡环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城乡环卫监督考评工作;指导城乡环卫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协调城乡“护河爱水、清洁家园”、人居环境整治积分制督导工作;指导城乡环卫垃圾分类工作。协调市区环卫工作并组织监督考评;指导县(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和环卫业务工作。
8.公用设施监管处
负责人:叶璐,联系电话:0591-83330100
负责市管城市道路、桥梁和路灯维护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编制市管道路占用挖掘实施计划;指导县(市)区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维护管理工作;牵头委系统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委精细化综合管理平台建设维护工作。
9.公共关系处
负责人:连琳琳,联系电话:0591-83537021
负责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意识形态工作、群众来信来访、门户网站管理及网络政务公开等工作;建立新闻发布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应对城市管理相关舆情。
10.固体废弃物监管处
负责人:陈泓,联系电话:0591-83200173
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处置;负责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和运输的监督工作;负责生活垃圾无害化后端处置设施运营监管;负责推进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处置能力建设及资源化利用工作。
11.执法监督处
负责人:陈少灿,联系电话:0591-83656315
承担统筹、协调、指导六城区养犬登记、发证及相关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并监督实施城市养犬管理相关制度、标准及政策措施;牵头组织开展城市养犬管理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全市城市养犬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及日常管理,指导协调六城区针对养犬未登记、饲养禁养犬、携犬外出未及时清除犬粪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级犬只收容留检所,指导协调六城区开展无主犬、流浪犬收容工作。
12.机关党委
负责人:杜灵丽,联系电话:0591-83331572
负责委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机关效能问责工作。
五、直属单位
1.福州市环境卫生中心
负责人:赵勇,电话:0591-83357463
单位类别: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城市环卫发展规划编制,制定本市环境卫生定员、定额、定和环卫作业操作规范、考核标准等;负责全市环境卫生的管理与考核,对全市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公厕管理、垃圾转运站管理、垃圾运输车等环卫各项目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考评;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各项规范标准及考核管理规定,指导、督促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各区按照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规划进行建设;检查、监督各区环卫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五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督促以及财务管理工作,并按照市政府要求实施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指导考核各县(市)开展环境卫生管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城管委负责的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督导考评工作交由市环卫中心具体落实。
2.福州市五一广场管理处
负责人:游永文,电话:0591-83359570
单位类别: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五一广场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五一广场升挂国旗活动,国旗台的安全保卫、设施维护、日常管理;五一广场区域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养管;负责维护五一广场区域社会治安,做好综治维稳及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在五一广场举办的各种公益性活动、宣传活动和群众性活动;负责五一广场区域设施规划管理。
3.福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负责人:林武,电话:0591-83351066
单位类别: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按照《福州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福州市市管道路的巡查、管理及市管市政设施的抢修任务;承担福州市市管道路的挖掘和占道的审批、管理及修复工作;负责编制福州市市管道路、桥梁、路灯等设施维护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部分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同时还承办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4.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负责人:郑炎斌,电话:0591-87951504
单位类别: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市区范围内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承担生活废弃物处置项目监管职责。
5.福州市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中心
负责人:许嵘,电话:0591-83805054
单位类别: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安排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置统筹;对各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