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收费公示
收费项目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 | 文件依据 | 备注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闽价费[2014]347号2014年12月1日起 | 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经审批登记后免收。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免收。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民用建筑,减半收取。经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鉴定为危房需要翻建,而且是原地原业主原面积翻新改造的商品住宅项目免收。为主体工程施工服务,竣工后必须拆除的临时性民用建筑免收。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重建的民用建筑免收。 | ||
非工业项目的民用建筑 | 元/平方米 | 1800 | ||
工业项目中民用建筑 | 元/平方米 | 9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