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制定福州市第一技师学院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复函
榕发改价格﹝2021﹞26号
福州市人社局:
你局《关于福州市人社局直属单位福州第一技师学院申请提高住宿收费标准的函》(榕人社函[2021]110号)收悉。根据福州市第一技师学院改造学生公寓现在设备及配套管理服务的具体情况,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闽价费(2012) 567号 )规定,经研究,制定福州第一技师学院学生公寓(1号楼至4号楼)收费标准为850元/生·学年(含空调费),每间公寓居住人数不超过6人。
福州第一技师学院应严格遵守《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费使用省级财政部门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资金应及时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函自202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收取。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