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福州华南实验中学收费标准的函

榕发改价格〔2024〕41号
日期:2024-07-04 16:21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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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核准福州现代中学等学校2024年收费标准的函》(榕教函〔2024〕75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有关规定,考虑成本监审情况及学校办学实际,经研究,现就福州华南实验中学学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制定福州华南实验中学学费标准为21000元/生·学年。

  二、本函自2024年秋季入学起执行,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取。其他有关事项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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