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福州阳光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函
榕发改价格〔2024〕45号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核准福州现代中学等学校2024年收费标准的函》(榕教函〔2024〕75号)收悉。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有关规定,考虑成本监审情况及学校办学实际,经研究,现就福州阳光实验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制定福州阳光实验学校小学学费标准为19000元/生·学年,小学双语班学费标准为21000元/生·学年,初中学费标准为23000元/生·学年,高中(普高)学费标准为26000元/生·学年,高中美术、音乐、舞蹈、双语、侨港澳台生班学费标准为28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为3500元/生·学年。
二、本函自2024年秋季入学起执行,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收取。其他有关事项严格按照《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