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福州市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榕发改价格〔2023〕33号
日期:2023-06-21 17:01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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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福州安然居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福州福铁安然燃气有限公司、福州开发区安然燃气有限公司:

  为保障我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促进天然气上中下游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福州市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福州市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福州市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3.99元/立方米调整为4.27元/立方米。各燃气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前提下与用户协商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二、燃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清算和抄表等衔接,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福清市、闽侯县可参照执行。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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