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排查涉疫物资经营主体数量,在现有药店、卫生所已查明底数之上检查有无超范围经营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其他单位无证经营涉疫物资情况;二是检查销售涉疫物资是否做到明码标价,是否存在标价外额外收费、虚假标注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发放告诫承诺书,要求企业严守商业准则,严禁出现虚假宣传行为,倒逼主体自觉维护价格稳定与市场秩序。本次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人次,排查疫情防控商品经营单位7家次,发放价格承诺书7份,目前暂未发现涉及哄抬民生商品、防疫物资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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