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审计局关于福州市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审前公告

日期:2023-09-05 21:38 来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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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和审计署、福建省审计厅统一部署,我局将对福州市2022年至2023年9月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为了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全面真实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主要内容:福州市2022年至2023年9月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包括: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及就业促进机制健全方面;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公共服务方面;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和创业带动就业方面;就业相关数据统计方面等。

  二、审计时间:自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11月10日。

  三、审计工作要求和纪律

  (一)“四严禁”工作要求: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2.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3.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4.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八不准”工作纪律:1.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2.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3.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4.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5.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6.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7.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8.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四、投诉电话:0591-83367954。

  本公告公示期间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福州市审计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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