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关于征询“八闽商埠”等相关项目省级商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以及绩效评价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价的公告

日期:2024-07-23 16:33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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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省财政厅、省商务厅采用因素分配法下达省级商务发展资金3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八闽商埠”项目建设以及上下杭步行街改造提升。为做好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福州市商务局计划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以及绩效评价,现向有关单位、机构询价了解相关服务费用,具体需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八闽商埠”相关项目省级商务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及绩效评价项目

  (二)项目需求:对“八闽商埠”相关项目省级商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审计以及绩效评价,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以及绩效评价报告

  (三) 项目具体内容及资金量:一是由台江国投承接的八闽商埠文化展示中心陈列布展项目(包含大纲编制费用、陈列布展项目、道路挖掘修复支出、八闽商埠电力增容施工费用、电容占用费、场地租金、物业费等)以及上下杭金银里开街系列活动支出,合计总额约2500万元;二是由台江区商务局负责的“上下杭·金银里”步行街知名首店品牌入驻叠加补助奖励政策兑现,奖补资金约260万元。

  (四)服务周期:拟2024年7月至2024年8月间,在项目正式启动后两周内完成资金审计及绩效评价工作,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确定。

  二、服务内容

  一是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二是对资金及项目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估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成效等情况(如资金使用合规性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规定的用途等),提出绩效评价结论,并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专项审计及绩效评价工作以查看内页资料为主,辅以现场查看,需赴上下杭步行街区以及台江区商务局等地点现场查看资料,推进项目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

  三、其他说明

  如报价单位预算报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预算报价,报价单位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其预算报价合理性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报价函要以正式函件形式反馈,如有与本次报价有关资料可附后,报价函应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或机构公章,请于本公告挂网公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含当日)书面反馈至福州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处。(本次询价仅作为项目前期需求调查内容之一)

  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2号楼1332室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591-83260790。

 

 

  福州市商务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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