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关于“2023福建医疗器械展览会”等15场会展活动申请资金的公示

日期:2024-08-27 16:57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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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关于印发申报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的流程及所需提交材料的通知》(榕商务会展〔2020〕6号)、《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1〕127号)等规定,现将“2023福建医疗器械展览会”等15场会展活动申请资金的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到我局。

  1.2023福建医疗器械展览会。由福州鸿威会展服务有限公司主办的2023福建医疗器械展览会,于2023年2月23日至2月25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经专家现场评审、审计等结果显示,展览面积6910平方米。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6,910平方米*30元/平方米=207,300.00元。

  2.第三届福州蓝装家博会。由陕西蓝装丝路会展有限公司主办的第三届福州蓝装家博会,已于2023年2月24日至2月26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经专家现场评审、审计等结果显示,展览面积10,910平方米。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10,910平方米*30元/平方米=327,300.00元。

  3.2023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由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福建省进出口商会、福建荟源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共同主办的2023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于2023年3月18日至3月20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该交易会属“一事一议”项目,资助资金最高为500万元。经专家现场评审、相关部门考核、审计等结果显示,该场会展展览面积40,000平方米;参展企业811家,其中省外参展企业485家,占总参展企业的59.8%;展位数1,820个,其中特装展位891个,占总展位数48.96%;专业采购商11,777人;论坛活动29场,其中300人以上规模的3场;媒体推广渠道21个;媒体推广数量31家;按规定的资金使用方向支出金额10,527,498.96元。上述各项指标均达到《2021-2023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会办展协议书》规定的要求,拟给予500万元展会资助资金。

  4.2023福建广告标识及景观亮化&个性打印及图文印刷展。由广州迪培思联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办,福建斐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办的第三届2023福建广告标识及景观亮化&个性打印及图文印刷展,于2023年3月25日至3月27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展会展出面积10,000平方米。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10,000平方米*30元/平方米=300,000.00元。

  5.2023MCC曼奇立德动漫嘉年华。由福建华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办的2023MCC曼奇立德动漫嘉年华,于2023年5月1日至5月3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展会展出面积9,000平方米。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9,000平方米*30元/平方米=270,000.00元。

  6.福州第4届蓝装家博会。由陕西蓝装丝路会展有限公司主办的福州第4届蓝装家博会,于2023年5月26日至5月28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展会展出面积10,000平方米。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10,000平方米*30元/平方米=300,000.00元。

  7.第41届中国·福州国际汽车展览会。由福建中广华视文化传播发展有限公司主办,深圳市联合车展管理有限公司承办的第41届中国·福州国际汽车展览会,于2023年06月09日至06月12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展会展出面积44,030平方米。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44,030平方米*30元/平方米=1,320,900.00元。

  8.2023年金融服务馆。由福建省六一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主办,福建铜牛科技有限公司承办的2023年金融服务馆,于2023年6月18日至6月20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展会展出面积9,000平方米。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9,000平方米*30元/平方米=270,000.00元。

  9.2023年福建省教育文化展暨中高招填报志愿咨询会。由福建日报社主办,海峡教育报社承办的2023年福建省教育文化展暨中高招填报志愿咨询会,于2023年6月27日至6月29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展会展出面积11,000平方米。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11,000平方米*30元/平方米=330,000.00元。

  10.福州首届佰亿家博会。由福建佰亿会展有限公司主办的福州首届佰亿家博会,于2023年8月4日至8月6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展会展出面积10,910平方米。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10,910平方米*30元/平方米=327,300.00元。

  11.第42届中国(福州)国际汽车博览会暨第2届中国(福州)国际智能网联汽车体验博览会。由福州天飚广告有限公司主办的第42届中国(福州)国际汽车博览会暨第2届中国(福州)国际智能网联汽车体验博览会,于2023年9月29日至10月2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展会展出面积54,000平方米。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54,000平方米*30元/平方米=1,620,000.00元。

  12.2023国庆福州ACC动漫节。由福州天飚广告有限公司主办的2023国庆福州ACC动漫节,于2023年9月29日至10月1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展会展出面积7,500平方米。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7,500平方米*30元/平方米=225,000.00元。

  13.第四届食用菌产业博览会。由福建荟源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主办的第四届食用菌产业博览会,于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展会展出面积10,000平方米。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30元,即10,000平方米*30元/平方米=300,000.00元。

  14.2022中国(东南)数智医疗产业峰会暨首届中国(福建)数智医疗博览会。由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福建卫生报》社、福建省医务志愿者协会、福建海丝壹号会展有限公司主办,福建海丝壹号会展有限公司、福建省六一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办的2022中国(东南)数智医疗产业峰会暨首届中国(福建)数智医疗博览会,于2022年6月18日至6月20日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经专家现场评审、审计等结果显示,展览面积10200平方米,参会总人数1710人,其中省外参会人数315人,会议天数3天。

  (1)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展览资助标准:每平方米资助60元,即10,200平方米*60元/平方米=612,000.00元。

  (2)根据《关于支持举办会展活动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21〕127号),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举办且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资金补助条件的展会,给予展会主(承)办方每平方米5元的防疫资助, 单个展会防疫资助不超过20万元(据实核拨),即10,200平方米*5元/平方米=51,000.00元,实际防疫支出62,000.00元,资助金额为51,000.00元。

  (3)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核定资助金额为861*100*150%=129,150.00元。

  本场展会展览资助金额663,000.00元、会议资助金额129,150.00元,合计 792,150.00元。

  15.2022年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委员会第十五次全国口腔颌面外科学术会议。由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委员会、迈氏会展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主办,福建会轻松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承办的2022年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委员会第十五次全国口腔颌面外科学术会议,于2022年07月29日至07月31日在福州数字中国会展中心举办,参会总人数1477人,其中省外参会人数1353人,展出面积2,000平方米,会议天数3天。

  根据《福州市展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榕政办〔2019〕118号)相关规定,会议资助标准:国内参会人数达到160人的,每人每天资助100元,五星或准五星酒店按三星或准三星的资助标准*150%资助,即(152+580)*100*150%+255*100=135,300.00元。

  本公示涉及15场会展活动补助金额合计1172.525万元。

  公示期:七天

  联系人:苏伟森

  电话:0591-85525731  传真:0591-83295085

  邮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13层13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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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商务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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